武警某部超市委托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武警某部超市委托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超市委托经营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武警某部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20年11月11日15: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47号紫阳国际10层1003室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3日09:30
开标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47号紫阳国际10层1003室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睿旎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武警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武警某部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姚助理 189*****215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47号紫阳国际10层10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睿旎 ****-********

项目概况

超市委托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47号紫阳国际10层10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HZB(2020)CG088号

项目名称:超市委托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名称:超市委托经营

数量:1年(由合同签订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服务要求:自负盈亏,原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水、电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1年(由合同签订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47号紫阳国际10层1003室

方式:投标人可直接到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yhzb@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47号紫阳国际10层10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经营最高限价

主要招标

内容及要求

投标

保证金(元)

1

1-1

超市委托经营项目

1年

参照闽侯县甘蔗镇甘洲路88号永辉超市同期同等质量商品价格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000


(二)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账户:

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王庄支行

账 号:8111 3010 1080 0445 265


(三)投标人一般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供应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投标无效。

4.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②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查询结果网址);在评标时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投标人不得与本次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企业、外资控股企业或外资持股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警某部     

地址:武警某部        

联系方式:姚助理 189*****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47号紫阳国际10层1003室            

联系方式:黄睿旎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睿旎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 委托 武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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