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冲移民民俗文化旅游建设项目(停车场和移民文体中心工程)(EPC)招标公告
许家冲移民民俗文化旅游建设项目(停车场和移民文体中心工程)(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家冲移民民俗文化旅游建设项目(停车场和移民文体中心工程)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农经【2018】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许家冲乡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宜昌许家冲乡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巨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许家冲村。
建设规模:建设停车场和移民文体中心,在保证停车场功能的前提下增加文体活动和展演功能。同时建设智能停车系统、led电子广告栏、监控、照明、绿化等配套设施。
其他: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采用 EPC 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其中:设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办理施工图审查等相关手续、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保证该项目通过验收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以下达开工令为准。
2.3其他:
2.3.1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①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合格标准,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②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③ 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2.3.2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上传)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方);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贰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贰级注册建造师,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4 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贰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贰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是联合体成员单位)
3.5 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必须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6 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各不少于 1 人,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 人员社保: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设计负责人均需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上传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9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双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10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总分分值须为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总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总分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 B 级,诚信专项总分分值计为 80 分。)
3.11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湖北省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黑名单等内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之后,按照招标文件做好记录,截其查询网页,建立查询台账,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查询结果经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评标(评审)委员会,评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不符合信用信息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审查不予通过)
3.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员注册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jy.yichang.gov.cn/TPFront/)。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2月8日9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10.gov.cn/ylSite/,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至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421开标厅),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421室)公开开标。
6.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第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之规定。本项目允许参与该项目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招标人随招标文件一同公开发布了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请各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同时一并下载初步设计文件。
7. 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10.gov.cn/ylSite/)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许家冲乡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高峡大道58号
联系人:李擘
电话:177*****85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巨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黄金六巷7号
联系人:曾小芳
电话:153*****122
2020 年 11 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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