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电监护系统及中央工作站、转运呼吸机(创伤中心)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电监护系统及中央工作站、转运呼吸机(创伤中心)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电监护系统及中央工作站、转运呼吸机(创伤中心)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电监护系统及中央工作站、转运呼吸机(创伤中心)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1-20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76786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电监护系统及中央工作站、转运呼吸机(创伤中心)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多用途重症基础型监护仪适用于成人、小儿、新生儿的监测,能提供≥20种心律失常事件的分析;加强型重症插件式监护仪支持3/5/6/12导心电监护;中央监护系统支持联网床旁监护仪,患者遥测设备,除颤设备,或者上述设备混合联网;转运呼吸机适用于病人:对成人、小儿和婴幼儿患者,具有顺磁氧监测功能。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无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多用途重症基础型监护仪3套,每套含一台主机和一个扩展观察屏。加强型重症插件式监护仪3套,其中包括:监护模块三个、意识深度BIS模块一个、血流动力学PICCO模块一个、集成模块三个。中心监护系统一套,每套包含一个电脑主机,一个19寸电脑显示屏,一个不小于50寸彩色高清显示屏 。转运呼吸机1台,包括呼吸机主机、台车、管道吊臂、湿化器、呼吸机管道及附件。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1套(多用途重症基础型监护仪数量:3、加强型重症插件式监护仪数量:3、中央监护系统数量:1、转运呼吸机数量:1)
采购项目交付的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采购项目交付的地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免费保修期三年,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免费为需方及时修理或更换。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省里验收标准进行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卖方应提供免费现场技术培训,培训直至能完全独立操作,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操作手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产设备制造商提供、进口设备无需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代理商提供);否则提供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1-12至2020-11-16,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1-2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启运商务大厦1611室)
六、开启
时间:2020-11-2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启运商务大厦1611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通过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的同时,供应商必须向代理机构电子邮箱(liaoningguoqi @163.com)发送邮件,邮件主题须注明 “项目名称、参与包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包含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下载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向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发送具体信息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须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启运商务大厦1606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iaoningguoqi@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陵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鑫
电话: ***-******** 评分办法: 附件:

标签: 创伤 呼吸机 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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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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