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沙县豆士溪周边污水管网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沙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沙县豆士溪周边污水管网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沙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沙县豆士溪周边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答疑纪要(二)
沙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沙县豆士溪周边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现拟定回复意见如下:
1、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招标文件应当明确下列事项并作为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2)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条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答疑纪要为准。
3、本答疑纪要公告在一经发布,即视为所有投标人均已收悉。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并查阅本项目的相关招投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沙县市政工程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2020年11月11日
[E****************001001]沙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沙县豆士溪周边污水管网改造工程).SMCF |
答疑纪要.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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