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塘区石卡镇新旺村土地综合整治(EPC) 招标公告
覃塘区石卡镇新旺村土地综合整治(EPC) 招标公告
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新旺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项目编号:GGRD2020-G2-00030-GXXG)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新旺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根据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和贵港市财政局以《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贵港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新旺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的函》(贵自然资函[2020]223号)文建设招标,招标人为广西贵港市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鑫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测绘、?设计、?施工、?安装工程、?设备采购、□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新旺村
项目编号:GGRD2020-G2-00030-GXXG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实施规模面积307.1557公顷,预计宜垦土地开发新增耕地(水田)面积7.4518公顷,旱地提质改造为水田面积274.8263公顷,通过提质改造由9等、10等旱地提升为8等水田。工程施工内容有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等。
本项目最高限价:5836.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5705.01万元,设计费及预算编制费为65.58万元,测绘费为65.89万元。
计划工期:总工期2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测绘及预算工10日历天,施工工期17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完成项目区测量、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等耕地提质改造的所有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施工内容包括开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以下内容,如为发包人的工作内容,应支付给投标人相应费用: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规划设计报批、施工图报批等;
(2)设计及预算编制(预算编制费用不再进行支付);设计内容包括完成项目区测量、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耕地提质改造的所有规划设计工作。(因设计单位原因拖延设计工期交付设计成果的按履约金双倍处罚);预算编制主要为施工图预算编制等。
(3)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4)设备及材料采购:上述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如有)。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国土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3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测绘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主体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诚信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6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1.1 本项目不接受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公布的2013-2015年度不诚信单位名单汇总《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抄送土地整治项目不诚信参建名单单位的函》(桂国土资函[2017]2145号)中被通报的企业报名。供应商不得为近三年内被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为D级的参建单位。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2.5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设计单位(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测绘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1家施工单位组成(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牵头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 11月 12 日8时 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如第一次登录,登录前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020年12月 2日09时0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主体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诚信平台”)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进度款支付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备注: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多不超过8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可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现场现钞交纳。(如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时,投标人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开标现场投标人将银行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开标现场需查验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与投标报名时该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可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缴纳,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9. 发布公告 。
10. 交易服务单位: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何工:****-*******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贵港市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广西鑫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南苑街农村信用社11楼 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港宁花园1289号
邮编:537100邮编:537100
联系人:李吉昌联系人:谭桂娟
电 话:****-*******电 话:****-*******
招 标 人:广西贵港市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西鑫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1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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