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营子回族乡人民政府锅炉房工程招标公告

双营子回族乡人民政府锅炉房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人民政府锅炉房工程

公告内容

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人民政府锅炉房工程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2Z091-Y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人民政府锅炉房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人民政府锅炉房工程;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23.44平方米;
2.3项目投资:约25万元;
2.4招标范围:锅炉改造;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人民政府院内;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11月16,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11月30日;
2.7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8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或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建设厅窗口(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办事《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22日至2012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企业资质证明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12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三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张友
电 话:133*****95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杨贵君
电 话:137*****588

 2012年10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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