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XSCGQZ
*******R项目名称:电梯及安装服务采 购 人:泉州晚报社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招标货物一览表4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5第一章商务要求5一、应答要求5二、安装过程监督检验(简称安装监检)5三、安装和调试6四、培训6五、文本资料(需移交给采购人的资料和在初验过程中需提供的核对资料)7六、保修期及售后服务7七、供货范围7八、报价要求8九、付款方式8十、应充分响应的商务条款9第二章设备技术要求10第三章技术与商务应答内容14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16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一、概述181.适用范围182.定义18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184.废标与无效投标界定185.联合体196.投标费用及风险197.投标代表198.专利说明19二、招标文件说明199.招标文件构成19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时间变更20三、投标文件的编写2011.要求201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2113.投标文件的组成2114.投标文件格式2115.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21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2117.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2218.投标有效期23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3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321.递交投标文件2422.投标截止时间2423.迟交的投标文件242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4五、开标2425.开标24六、评标2526.评标委员会2527.澄清有关问题2628.评标原则2629.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3030.中标原则3031.保密30七、授予合同3032.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最终审查3033.中标通知书3034.签定合同30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 (供参考)32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4格式1 投 标书44格式2 开标一览表45格式3 投标报价表(一)46格式4 保修期满后常用易损件报价表50格式5 投标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51格式6 技术规格参数和商务偏离表52格式7 资格声明函53格式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55格式9 售后服务承诺56格式10质量保证承诺56格式1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57格式12项目管理班子57格式13技术商务应答书58格式14中标服务费缴交承诺书58格式15进口部件清单59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晚报社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XSCGQZ
*******R二、项目名称:电梯及安装服务三、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四、现场踏勘:自行踏勘时间 2012年10月23日——2012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30~17:30时(北京时间),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
135*****568。五、投标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是电梯制造商或电梯制造商的代理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资质证书;3、电梯制造商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4、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5、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请于即日起,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元,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缴交。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八、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十一、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戴、张小姐,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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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362000。十二、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附:招标货物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及要求1无机房乘客电梯(1.5m/s、1000kg、4F/3S,兼具消防电梯功能)1部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备注:1、交付期: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内全部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3、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空调机、照明产品(包括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高压纳灯、管形荧光灯镇流器)、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包括台式机、笔记本)、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本次采购的产品若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则必须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选择,否则为无效谈判。谈判供应商应详细标明强制节能产品的品牌、规格及型号并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目录的复印件以便谈判小组考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目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阅和下载。4、本次采购货物如福建省可以生产则必须选用,并提供产品制造商的产品产地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应对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第一章商务要求一、应答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本招标项目整体响应,不得拆分报价。报价时应列出相应配置项目(含货物的品牌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和产地等)的每个设备及附件的单价及投标总报价,以便于评审和比较。2、本招标项目中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种品牌及一个投标总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品牌及总报价。3、本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和规格条款,是投标供应商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技术参数和规格条款出现重大负偏离的,其投标将被拒绝。4、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整套设备各组成部分必须是完整的、全新的、功能齐全的,并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规格型号及配置要求的货物(包括零部件);货物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货物的型号、规格、制造商等内容。5、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目前本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的经营资金状况、财务盈亏状况、技术力量、主要业绩及资质证书等内容。6、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投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特点。中标供应商在安装过程监督检验(简称安装监检)合格后必须提供给采购人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包括技术说明书、产品技术标准(含安装监检标准)、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手册、产品原产地出厂合格证及出厂货物明细表等。7、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货物、配件、材料、工具及各种技术资料,并负责所供货物、配件、材料及工具的包装、运输和安装调试等,所有设备的安装及运行均要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和标准。8、投标供应商应能长期提供优良的技术支持及零配件优惠供应,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备品备件价格表。未提供的投标供应商可能会被拒绝参与本项目。9、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主要内容,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10、投标供应商若有其它优惠条件,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11、本招标项目受采购预算约束,凡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将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二、安装过程监督检验(简称安装监检)1、安装监检标准: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9—1997《电梯试验方法》、GB/T7025.1-3-1997《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现行国家其它标准,若各标准存在不一致时,应服从高标准;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安装安全规范;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投标文件的承诺。2、安装监检程序:货物安装监检分为出厂检验、货到初步安装监检及最终正式安装监检三个阶段。(1) 出厂检验:货物在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有效的可靠性试验报告(含限速器调试正本及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在货物生产过程中,采购单位有权根据项目进度,随时委派工作人员对货物生产过程进行中间核验,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充分的条件让采购单位委派的工作人员对货物生产过程进行核验。核验结果应符合合同、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中标供应商的相关承诺。(2) 货到初步安装监检:货物送达约定的安装地点后,由采购单位会同监理方等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数量及规格型号的安装监检(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该安装监检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初步安装监检后货物仍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保管。中标供应商对货物安装调试过程,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及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检验记录须提供给采购单位。(3) 最终正式安装监检:货物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由采购单位负责联系货物使用地监督管理部门,并会同监理机构、中标供应商按规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联合安装监检,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办理《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安装监检应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安装监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三、安装和调试1、由中标供应商对所有电梯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所需井道灯、安全保护罩、专用灯座等设备材料的供应。安装为全包工程。2、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实地测量井道及安装场地的技术数据等工作,所需的各类材料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在中标后10个日历日内提供安装现场(含井道)安装图。3、中标供应商应配合项目建设进度(设备运达安装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施工组织计划、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并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4、中标供应商在采购人建设工地现场与采购人共同安装监检到货设备,并派专业人员在现场与土建配合,做好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电梯安装的运输、起吊、脚手架、施工调试过程中的电线电缆、水电、安全防护措施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只提供电源、水源。5、中标供应商应派技术人员进行整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调试人员应为制造商派出的高水平技术人员。6、电梯安装包含对安装场地(含井道、机房尺寸)的调整(含导轨等材料),以确保电梯能安全就位,调整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四、培训供应商应结合电梯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无偿地对采购人派出的管理、维保人员(共计2人)进行电梯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及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包括技术监督局和厂方针对性的培训),直到受训人员能独立排除电梯的常见故障,以保证电梯的良好运行。五、文本资料(需移交给采购人的资料和在初验过程中需提供的核对资料)-----技术说明书(含电气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主要部件的技术文件等);-----原产地证明(含提供本批货物进口主、部件的报关单、商检报告及制造厂产地证明及中文翻译文本);-----每一单台货物详细的安装手册﹑调试手册和使用保养维修手册;-----安装图纸(含机房井道图、部件安装图、电气安装图等);-----安装完毕后立即进行的安装监检试验程序说明;-----出厂货物明细表(含包装和装箱的详细情况说明等);-----其它需提供的通知或文本(含送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的内业资料等)。六、保修期及售后服务1、中标供应商须在项目最终安装监检合格交付使用前,在泉州地区内设立货物维修站;货物维修站必须是具备国家认可的符合本项目相应的货物维修保养资质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的派出机构,该维修站应拥有本次所出售货物的备品、配件、专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并对货物进行终生维护和修理。2、免费质量保修期为安装监检合格、交付使用且各种资料移交齐全后12个月,在质量保修期内货物运行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中标供应商须有属本公司的可随时上门作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并能在2小时内上门维修。维修人员在12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应负责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厂家技术人员接到报修后,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应说明售后服务措施及保修服务承诺文件。4、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时对12个月的质量保修期满之后三年内电梯的维护保养费进行报价,投标供应商应对此报价承担履约责任,采购人有权根据其报价的情况选择是否由其继续进行维保服务,如不报价则视同免费提供维保服务。5、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时对12个月的质量保修期满之后三年内电梯所需的主要备品配件、易耗品等进行报价以供采购人参考,如不报价则视同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另行付费。6、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时所提供的货物品牌机型[包括:乘客电梯的面板、轿厢(含装修、轿门、轿顶)、厅门]的参考设计样式图(叁套或以上设计方案),中标后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确定相应的样式。投标供应商所提供样式的费用均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七、供货范围1、投标供应商必须能按照货物的内容提供必需的所有货物、备品配件、材料、附件及专用工具。2、专用工具: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货物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并在投标时列出清单。3、备品配件: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货物正常运行12个月所需的备品配件。投标时应另列出12个月的免费保修期满后货物常用易损件的清单,清单应详细说明常用易损件的规格型号及单价。八、报价要求1、根据投标报价表的内容,有设备组件或零部件的货物要求报出各组件或零部件的单价;详细说明常用易损件的规格型号及单价。2、货物总价和以上说明的安装、调试、培训、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及其它附带伴随服务的费用需在投标报价表中详细标明。3、货物的报价应包括中标供应商完成客用电梯设备安装全过程直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颁发运行许可证并正式交付使用所产生的总包干费用,包括完成本安装电梯所需的交通费、预埋费、预埋部件材料费、人工费、安装辅助材料费、井道纠偏费用、井道照明系统安装费用、设施费、机械费、工具费、保管费、吊装费、保险费、检测费、调试费、管理费、协调费、二次搬运费、手续费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以及各种税金、利润等一切安装税费,包括办理各种手续、证件的所有费用。双方确认,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国内外市场价格和税费政策有任何变动,本电梯设备安装总价均不作任何调整变动。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详细勘察电梯安装现场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电梯安装、使用的技术要求,并根据勘察结果作出合理判断,由此发生不能正常安装的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招标文件的技术内容(含土建参数等)仅供投标供应商参考。九、付款方式1.设备款支付方式1.1合同签署后的15天内,采购人应向中标供应商支付电梯设备总价10%的预付订金,其金额为人民币 元。1.2 电梯设备运抵工地现场按规范验收符合订货的内容后,采购人在20天内累计支付中标供应商电梯设备总价款的65%(含此前支付的预付订金)。1.3电梯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正式交付采购人后,采购人在20天内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25%电梯设备款,即累计支付电梯设备货款的90%; 12个月 免费保修保质期满无出现电梯设备的质量问题,付清10%电梯设备余款。2.安装费支付方式采购人接到中标供应商实施电梯设备安装联系单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安装总费用25%;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按时完成电梯设备安装并验收合格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至安装总费用90%(含此前已付25%);12个月免费保质期满后,采购人支付10%余款。3.维修保养费支付方式在乙方开始实施有偿保养维修期间,甲方于每年度维修保养工作结束并经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定期检验合格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年度的电梯维修保养费。4. 款项支付方式一切款项均以转账方式支付。十、应充分响应的商务条款招标文件中提出的付款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保修期限等重要商务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充分响应,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酌情认定为实质性或重大负偏离。 第二章设备技术要求1、泉州晚报社附属楼址在泉州市区刺桐东路南段泉州晚报大厦东侧,大楼4层,总建筑面积 11000平方米。大楼设客用电梯1台供大楼三、四层人员及货物流通。投标单位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大楼相关结构要求,如井道、基坑等技术规格进行投标并在中标后按大楼的现状供货及安装。本次招标的范围为:大楼客用电梯设备、电梯安装及电梯维保服务。投标供应商应详细了解和领会招标需求,保证投标货物技术商务内容完整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应亲临乘客电梯安装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中标后应根据现有乘客电梯井道的实际状况,完成乘客电梯的安装、调试、安装监检、交付使用的所有工作,并承担所需的所有费用。2、适用标准:本次招标的垂直电梯的设计、制造、测试、安装、验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下述相关的国家标准: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9-1997《电梯试验方法》GB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50182-1993《电梯电器装置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如颁布新的国家标准或上述GB文件的部分内容已作修改、补充,应予执行。3、客用电梯技术规格及要求3.1电梯台数:无机房乘客电梯1台3.2层\站\门: 4\3\33.3总提升高度: 提升高度19.45m,顶层高度4450mm,底坑深度1500mm3.4载重量:1000kg3.5速度:1.5 m\s3.6服务层数:1,3,43.7基 站:1层3.8井道尺寸:宽2250mm×深1900 mm3.9驱动系统:拖动系统应采用矢量型变频变压调速拖动系统。3.10操作方式:微机控制,单台全集选3.11控制方式:全电脑控制3.12门机系统:变频或直流门机;门保护为光幕保护3.13电源:动力电源:三相五线制,交流380伏50赫兹:照明电源:单相交流220伏50赫兹3.14噪声:轿厢噪声≤48dB(A) ,开关门噪声≤50dB(A)。3.15轿厢3.15.1天花型号:投标单位填报3.15.2轿厢前壁、轿厢后壁、轿厢门:发纹不锈钢3.15.3轿厢扶手:不锈钢圆形三侧单排扶手3.15.4轿厢地面:高强度耐磨地板(型号由投标单位填报)3.15.5轿厢内尺寸:宽2000mm×深1500 mm(偏差允许说明:投标单位应保证能在已建成的井道安装并安全运行电梯)3.15.6轿厢信号装置,采用数字式楼层指示器和上下行箭头3.15.7监控及通讯:轿厢内应配置应急对讲机系统(含配置通信线路及相关配件)。3.16开门方式:中分双扇门3.17开门尺寸:宽900mm×高2100 mm3.18门套:发纹不锈钢小门套3.19层(厅)门:发纹不锈钢厅门3.20厅门显示器:各层厅门处设置数字式指示器和运行方向指示器,型号:(投标供应商投标时报出型号并附样本)。注:上述土建参数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供应商应到现场测量以施工现场为准并承担调整的相关费用。4、电梯功能:4.1全集选控制运行功能4.2超载保护功能4.3超载报警功能4.4超速电气保护功能4.5超速机械保护功能4.6光幕保护功能4.7门过载保护功能4.8开关门时间超常保护功能4.9开门异常自动选层功能4.10电动机空转保护功能4.11电动机过热保护功能4.12对讲机通讯功能4.13警铃报警联络功能4.14故障低速自救运行功能4.15停车非门区报警功能4.16位置异常自动校正功能4.17停电应急照明功能4.18轿顶检修操作功能4.19轿内检修操作功能4.20无呼自返基站功能4.21机房内检修操作功能4.22满载直驶运行功能4.23无效内指令自动消除功能(防捣乱功能)4.24反向内指令自动消除功能4.25微动平层功能4.26开门时间自动调整功能4.27开门时间自动控制功能4.28运行次数显示功能4.29轿内照明自动控制功能4.30轿内通风自动控自功能4.31故障自动检测功能4.32故障自动存储功能4.33待机定期自检功能4.34层高自测定功能4.35消防迫降功能4.36起动补偿功能4.37泊梯功能(泊梯层:1层)4.38底坑对讲通讯功能4.39门停止运行功能4.40消防员专用运行功能4.41五方通话功能4.42轿内语音报站功能4.43轿内视频功能4.44停电自动平层释人功能(含电池组)4.45其他标准配置功能。说明:投标单位对以上功能要求若有偏差,应在投标文件明确说明,否则无论投标文件所述投标设备型号是否具备以上功能,均视为满足以上全部功能要求,在电梯设备验收时若发现有功能缺漏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向中标单位提出索赔。5、其他要求:5.1所提供的电梯应为国内知名厂家生产产品;5.2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部件原产地证明,并将进口件及国内生产的零部件的名称、技术参数、规格、单价等指标详细填入“供货范围表”中。5.3电梯生产厂家应具有国际认证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6、技术服务要求:6.1安装和调试:6.1.1中标供应商负责在采购人建设工地现场进行电梯井道现状的纠偏、整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含井道照明系统的安装。安装及技术调试为全包工程,即中标供应商负责完成电梯安装并报请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6.1.2中标供应商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和施工作业措施计划以及安装施工图纸。6.2技术培训:中标供应商应结合电梯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地对采购人派出的管理、维保人员进行电梯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包括中标供应商定期举办的培训班),以保证售后电梯的良好运行状态。6.3维保服务:6.3.1货物验收调试由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规范检测合格后的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或投标供应商承诺的12个月以上质保期),在质量保证期内电梯运行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包括设备部件的更换以及日常的维修保养)。中标供应商在采购人所在地(或附近城市)应设有售后维保服务点,检修人员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维保点检修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在12小时内派电梯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故障问题。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6.3.2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有责任在电梯使用地指定有能力的电梯维保代理人,按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对电梯实行为期3年的维护或修理。投标供应商应就免费维修保养期满后的各年度维修保养费用进行投标报价。7.电梯验收电梯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联系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并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办理使用准用证(监检费用及办证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验收过程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参加。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放的电梯准用证日期之日为准计算中标供应商移交日期和免费维保保质期。中标供应商应于收到采购人发出的同意电梯安装通知后的二个月内提交由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电梯使用注册登记证,逾期视同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可按每天5000元人民币向中标供应商提起工期延误索赔。第三章技术与商务应答内容根据电梯技术与规格的需要,要求投标供应商按照投标电梯的规格型号,对照下列技术、商务应答条款以及对商务要求中的内容应答,并保证应答内容真实、可信。如果出现应答内容与事实不符情况,投标邀请人将拒绝投标供应商的商务请求。一、乘客电梯1.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详细提供电梯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主要技术参数等指标。2.按项目技术与规格要求内容详细提供投标电梯下列配置清单,清单应详细标明每一配置的品牌、规格型号、参数、性能指标、材质、结构、尺寸、产地及生产厂家等内容(附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1)曵引系统:a. 曵引机的品牌、规格型号、功率、级数等参数、性能指标、产地及生产厂家等;b. 曵引绳的品牌、生产厂家、产地、材质及结构等。(2)导向系统:导轨、导轨支架、导靴、导向轮、反绳轮的品牌、生产厂家、产地、材质及结构等。(3)轿厢系统:轿厢架、轿厢体的品牌、生产厂家、产地、材质、结构、装修情况等。(4)门系统:a.轿厢门、层门的材质、结构等;b.开门机及门锁装置的品牌、产地、性能指标、结构等。(5)重量平衡系统:对重、重量补偿装置的产地、材质、结构、生产厂家等。(6)电力拖动系统:供电装置、速度检测装置、电动机调速控制的产地、结构、性能指标、生产厂家等。(7)电气控制系统:a.控制柜(屏)的品牌、产地、配置结构及性能指标等;b.操纵装置、位置显示装置、平层装置、选层装置的产地、结构及性能指标等。(8)安全保护系统:安全钳装置、限速器、缓冲器、超速保护开关、上、下端站超越保护、电气安全保护的产地、配置结构及性能指标等。(9)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部分。3.电梯的外观质量[含面板、轿厢(含装修、轿门、轿顶)、厅门等质量及配置]的详细说明并提供叁套或以上参考样式图。4.电梯所具备的所有功能的详细描述(含其他标配功能)及提供主机功率、电机极数、不同载荷(空载和满载)时能耗等指标。5.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梯主部件的彩色图片(如:电梯曵引机、控制柜、门机系统)以及厂家对外的电梯宣传彩页或技术资料。二、供应商提供的电梯主要配置及功能等如与厂家的原配置及功能要求有不相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详细的说明。三、项目的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组织计划、供货计划、项目进度计划、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安装施工人员的安排及简历、安全保障措施、安装及检测主要设备的情况等。四、服务质量保证1.服务、质量保证条款。 2.电梯的售后服务承诺书。3.12个月的免费保修期满后三年的易损件的价格(附清单)及维修收费标准。4.随机配置的备品配件、专用工具清单(附明细表)。5其他售后服务承诺。五、其他要求1.提供可以证明企业资信、企业综合技术实力、企业履约能力、企业近期财务状况及企业信誉的材料。2.提供签订的本品牌电梯的采购人使用情况及提供三个或以上典型案例的合同书及复印件和安装监检报告复印件。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补充,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内容2.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厦九楼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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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62000。2.2采购人:泉州晚报社3.2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投标供应商须知第3.1条款规定的条件,还必须具备下列特定条件:1、投标供应商应是电梯制造商或电梯制造商的代理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资质证书;3、电梯制造商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证书;4、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5、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15.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1、经年检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资质证书的有效复印件;7、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证书的有效复印件。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必须对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如果投标供应商虚报上述证明文件骗取中标,其中标资格无效。17.1.4投标供应商必须在2012年10月16日17:30前以转帐、电汇等形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注明用途、招标编号,以便查对核实,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银行帐号名称: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银行 帐 号:
***************开户 银 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17.2.2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中标总金额1.5%的中标服务费。18.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19.1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伍份;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不得出现其他与总报价有关的任何价格内容(总报价为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分项价的总和,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单价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2投标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的应是投标代表。投标代表可以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材料的和与本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会会场。29.2中标候选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一个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供应商。30.1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后,对各合格投标供应商进行量化打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出现得分相同,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最终确定符合采购要求,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交由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34.1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持《中标通知书》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须知一、概述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仿制以及对外公开,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取得采购资格、从事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2.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并获得资金/贷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或称买方、业主。2.3“投标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货物”系指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及其它类似的义务。2.6“进口产品/货物”系指整机原厂原装进口产品/货物。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3.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3.2本次政府采购规定投标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规定的特定条件(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3.3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 3.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的; 3.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的。3.4投标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5投标代理人在用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3.6 投标的全部货物如果为相同品牌相同型号,则视为一家并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进入评标程序。4.废标与无效投标界定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标采购应予废标: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1.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4.2.1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4.2.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字、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4.2.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4.2.4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4.2.5提交的是可选择性报价的;4.2.6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技术规格中主要参数要求有不满足的;4.2.7干扰或试图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评标结果的决定进行影响;4.2.8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的;4.2.9超过最高控制价的;4.2.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2.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联合体5.1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6.投标费用及风险6.1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及风险。7.投标代表7.1投标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证明文件。8.专利说明8.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中标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的损失。8.2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有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的所有损失,且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二、招标文件说明9.招标文件构成9.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9.1.1目录;9.1.2投标邀请;9.1.3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9.1.4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1.5投标供应商须知;9.1.6投标文件格式;9.1.7政府采购合同(供参考)。9.2除非有特殊理由,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共设施等情况,投标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3投标供应商对本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疑义,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必须为原件并由法人代表或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时间变更10.1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口头提出的澄清要求也应予以答复,但答复内容均不能成为依据。1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om),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上述网站查阅澄清或修改的通知;否则将被视为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10.3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后的时间将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om),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上述网站查阅变更后的时间通知,否则将视为已知晓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0.4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1.要求11.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该风险由投标供应商承担。11.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其中技术响应文件,包括配置表等应由制造商确认),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弄虚作假者,将依据有关规定和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处理。1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投标文件及投标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形式书写;涉及到的外文资料应给予正确翻译成中文。12.2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3投标涉及到的价格、金额一律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3.1.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13.1.2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3.1.3技术商务应答书;13.1.4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和投标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13.2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目录或资料清单”。14.投标文件格式14.1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及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注明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和价格等(见格式)。14.2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报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每个分项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14.3投标供应商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或从国外进口的货物的报价,其货物的交货价应包括下列内容:14.3.1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14.3.2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带服务的费用;14.3.3配套设备或设施的数量和费用;14.3.4制造、组装该货物所使用的进口零部件及原材料已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它税。14.4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格式的要求响应的文件,投标供应商可以自拟文件格式。15.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5.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5.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是合法有效。15.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6.1投标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提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货物和服务符合性的证明应包括投标价格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16.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6.3.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性能和配套设施建设的详细描述。16.3.2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6.3.3对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商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并列于《技术、商务偏离表》中。16.4投标供应商在阐述上述本须知第16.3.3条款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规格型号仅起参考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规格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17.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17.1投标保证金17.1.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7.1.2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7.1.3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可以转帐支票、汇票或电汇等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17.1.4投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提交本次招标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7.1.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7.1.6中标供应商应持与采购人签定的《政府采购合同》一份及合法有效的收款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后,予以无息退还 (本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除外)。17.1.7落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落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 (落标供应商应凭合法有效的收款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7.1.8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1.8.1开标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17.1.8.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17.1.8.3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17.1.8.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出现围标、串标的;17.1.8.5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中标服务费的;17.1.8.6在投标或评审过程中违法违规的。17.2中标服务费17.2.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7.2.2中标服务费按标准和规定收取(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7.2.3中标服务费币种为人民币。17.2.4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必须在收到中标服务费缴交通知书后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18.投标有效期18.1本次投标有效期在本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8.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7.1条款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投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和副本。19.2投标文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或由投标代表签名,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9.3投标文件的文字除签字及与签字相关日期外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成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9.4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字和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盖合同专用章或其他内部章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9.5除投标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的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字迹模糊不清或改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若有修改或以补充形式说明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19.6以电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提供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软盘,Word或PDF格式文档,并注明公司名称、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及封袋上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0.2为了便于开标唱标,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0.3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 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得启封”的字样。20.4如果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20.1-20.3条款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注明的地址送达投标指定地点。20.5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封袋进行密封及应确保其投标文件能及时递交到项目联系人手中。20.5.1内层封袋的封装与标记同本须知第20.1-20.3条款规定。20.5.2外层封袋装入本须知第20.1条款及本须知第20.2条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同时应写明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20.6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20.1-20.5条款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其产生的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任。21.递交投标文件21.1所有投标文件及样品(如果有)都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投标供应商代表送达。21.2投标供应商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凭下列证明办理投标登记手续。21.2.1投标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21.2.2若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具银行单证复印件。22.投标截止时间22.1根据本须知第23条款规定,所有投标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投标指定地点。22.2出现本须知第10.3条款规定因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3.迟交的投标文件23.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4.1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书面通知,且该通知须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2 投标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条款规定编制、密封和发送,并在封面注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24.3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补充和修改。24.4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7.1.8条款的规定处理。五、开标25.开标25.1本次招标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开标,开标结束即进行评标。25.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或另外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25.3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5.4开标时,先由投标代表、授权代表或监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定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主要公开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公布的其他内容。25.5开标时未拆封、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将不予承认。25.6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启。25.7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5.7.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8开标时,设开标记录员一名,如实记录开标过程发生的事件及唱标主要内容,并存档备查。25.9开标时,由开标监督员和各投标供应商代表,监督投标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密封、盖章或签字,监督开标程序是否正确,唱标人是否如实公布投标文件主要内容。25.10澄清25.10.1唱标结束后,经开标会主持人同意,投标供应商代表可就错唱或漏唱的内容要求澄清。澄清要求以开标会现场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开标会后的任何澄清要求。六、评标26.评标委员会26.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6.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6.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包括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等),并作出评价。26.2.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26.2.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6.2.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6.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原则上应在评标开始的当天从相应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与投标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评标专家不得进行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6.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26.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7.澄清有关问题27.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27.2投标供应商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澄清。27.3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答复的内容将成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评标原则28.1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次的评标工作,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标准对投标供应商和投标货物进行资格审查和评价、比较。28.2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8.2.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证明文件、资格文件、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8.2.2价格修正将按本须知25.7.1条款方法更正。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8.2.3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或投标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8.2.4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微小的非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供应商的相对排序。28.2.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回不合要求的偏差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有出现本须知4.2条款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8.2.6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8.3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价格外,还将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以下因素:28.3.1投标文件中所报交货期及付款方式和条件的偏差。28.3.2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和生产能力。28.3.3货物的质量及适用性。28.3.4配套设备的齐全性。28.3.5投标供应商在采购人所在地为其所供货物提供零备件及售后服务的可能性。28.3.6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28.3.7货物使用期内的运营和维护费。28.3.8技术规格所要求的技术服务费及其它有关服务的费用。28.3.9其它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环保等。28.3.10投标货物的业绩及投标供应商经营信誉。28.4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相同的标准。28.5若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8.6具体评标标准方法如下:一、评标标准:价格分值40分,技术及商务分值60分。二、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含废标界定及无效投标界定),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确定进入评分程序的供应商,并依照以下标准和权重评分(投标价格、技术商务得分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一) 投标价格---满分40分在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中,以最低有效报价=A;各有效报价得分=40×A÷该有效报价;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二) 商务部分---满分15分1、免费保修期承诺(1分):保修期≥2年的得1分,其它的不得分。2、电梯的安装质量、控制措施及实施方案(2分):优的得2分;一般的1分;较差的得0分。3、根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更优的售后服务承诺情况(2分):优的得2分;一般的1分;较差的得0分。4、根据保修期满后的无偿服务内容、有偿服务内容的完整程度及其价格的优惠程度、技术培训服务承诺等(1分)。5、电梯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资质(指曳引式客梯)(1分):A级得1分,B级及以下不得分。6、投标产品制造商业绩(3分):在福建省内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电梯的业绩单个合同电梯数量达到5台或以上的,有1个合同得1分;有2个或以上合同得2分;有3个或以上合同业绩得3分;没有上述业绩不得分(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7、制造商的信誉及履约能力(3分):优的得3分;一般的1.5分;较差的得0分。(提供认证、评奖需为国家级认定,否则不得分。)8、制造商的规模(2分):制造商注册资金大于2000万美元(或14000万元人民币)(2分);小于或等于2000万美元(或14000万元人民币)、大于1000万美元(或7000万元人民币)(1.5分);小于或等于1000万美元(或7000万元人民币)(1分)。(三) 技术部分---满分45分1、拖动系统(9分)。其中:曳引机测速编码器采用知名品牌优质产品的得3分,其他的得1~2分;曵引机为密封终身免润滑油的得3分;曳引机整机性能、质量:优的得3分,一般的1.5分,较差的得0分。2、控制系统(9分)。其中:控制系统采用LCE串行数据传输等同等或更优技术的得3分,采用CANBUS串行通讯等同等或更优技术的得2分;电脑主控板质量及性能:优的得3分,一般的1.5分,较差的得0分;控制柜主要元器件性能:优的得3分,一般的1.5分,较差的得0分。3、门机系统(9分)。其中:门机采用独立电脑主机控制,为可调速变频控制门机的得3分,其它的得1分;红外光幕系统保护装置性能:优的得3分,一般的1.5分,较差的得0分;门机系统的其他性能:优的得3分,一般的1.5分,较差的得0分。4、安全保护装置(9分)。其中:安全钳配备情况:优的得3分,一般的1.5分,较差的得0分;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等安全保护装置的其他性能:优的得3分,一般的1.5分,较差的得0分;导轨为实心得3分。5、电梯的其他性能及配置(3分)。考评项目:外招面板、轿内操纵箱面板、按钮不锈钢材质、地板材质、轿厢装饰及外观装修(含提供的轿厢图片资料等):优的得3分,一般的1.5分,较差的得0分。6、根据项目安装调试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项目人员安排及安全保障措施等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分 :优的得3分,一般的1.5分,较差的得0分。7、投标电梯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得3分;没有得0分。(四) 关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1、采购项目中设备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时,投标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必须为第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第九期节能清单中的空调机、照明产品(包括双端荧光灯、自镇流荧光灯、单端荧光灯、管形荧光灯镇流器)、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注: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清单目录内产品的,必须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予以无效投标处理。2、节能、减排及环境标志产品部分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此报价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审核此报价的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若认定为不合理报价时,则不给予加分。),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规定,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投标时必须提供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下载)、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下载)打印件,并标明投标产品所在位置,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额外加分得分20%(含20%)以下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20%-50%(含50%)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50%以上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3、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价格扣除标准: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②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28.7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供应商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28.8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供应商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29.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29.1根据本须知第28条款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29.2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的办法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有关规定为准。29.3采购代理机构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可以中标。29.4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宣布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30.中标原则30.1 中标原则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有关规定为准。31.保密31.1参加评标的相关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会影响评标工作的一切情况透露给任一投标供应商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31.2投标供应商不得干扰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七、授予合同32.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最终审查32.1授标决定将考虑投标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资料。32.2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采购人将拒绝授予合同,并对下一个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能否令人满意的履行合同作类似审查。32.3根据投标和开标情况,采购结果可能是一次定标,也不排除再次竞争的可能性。33.中标通知书33.1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评审结果依法予以公告。33.2定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经采购人确定,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供应商发出《落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3.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3.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5《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也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4.签定合同34.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4.3合同签订后7日内,中标供应商应将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采购代理机构接到《合同》后,以原缴交方式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34.4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 (供参考)注释:《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供应商):根据 年 月 日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的采购结果,乙方为中标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同意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第一条 客用电梯买卖内容1.电梯品牌:2.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3.订货台数:3.1客用电梯(按投标规格)1台(兼具消防电梯功能);3.2客用电梯项目要求:3.2.1层站数:4层/3站;3.2.2提升高度:19.45m3.2.3额定速度:1.5m/s3.2.4额定载重量:1000Kg3.2.5每部乘客数:13人。3.2.6电梯装饰标准:发纹不锈钢(轿厢内壁、内门、门套)3.2.7机种:矢量型变频变压调速电梯(VVVF)。3.2.8控制方式:微电脑联动同步控制。3.2.9各项技术指标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及乙方投标承诺。3.3电梯主设备、配件的数量清单,包括产地规格、型号、性能、各种技术参数(见投标文件)。第二条 发运及到货地点电梯设备由制造商从工厂发运至泉州晚报社附属楼工地现场。第三条 设备保险由乙方全部负责支付按电梯设备合同价110%投保一切险,并负责理赔;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第四条 合同总价 元人民币(大写)其中:1.客用电梯设备订货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客用电梯价格包含:①主机和标准附件价: 元 。②备品备件价: 元。③专用工具价: 元。④技术服务费: 元。⑤检验培训费:元 。⑥运输至电梯安装现场费用: 元。⑦保险费用:元。⑧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元。⑨有关电梯的选购件: 元。⑩印花税、营业税、商检费、手续费、代理费、口岸费、仓储费、采保费、利润等税金和费用:元。电梯设备合同总价含:设备价格、备品备件、税金及各种费用。具体包括关税、增值税、印花税、营业税、运输费、保险费、商检费、手续费、代理费、口岸费、仓储费、检验培训费、技术服务费、采保费、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价、设备调试、利润等所有的税金和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项目的相关费用。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国内外的市场价格调整和税费政策调整有任何变动,电梯设备合同总价均不作任何调整变动。2.电梯设备安装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电梯设备安装合同总价含乙方完成客用电梯设备安装全过程直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颁发电梯使用注册登记证并正式交付使用所产生的总包干费用,包括完成电梯安装所需的交通费、预埋费、预埋部件材料费、人工费、安装辅助材料费、井道纠偏费用、井道照明系统安装费用、设施费、机械费、工具费、保管费、吊装费、保险费、检测费、调试费、管理费、协调费、二次搬运费、手续费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以及各种税金、利润等一切安装税费,包括办理监检、取证等所需的费用。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国内外市场价格和税费政策有任何变动,本电梯设备安装总价均不作任何调整变动。乙方应按照国家和泉州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办理所有安装审批手续并支付相应费用,在乙方移交获得运行许可证的合格电梯前,乙方应承担所有技术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电梯设备3年维修保养合同总价本合同的1台客梯设备3年维修保养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各年度的维修保养费用分别为 。电梯设备维修保养合同总价为乙方履行12个月免费维修保养后对本合同约定的1台客用电梯进行3年有偿维修保养任务所产生的常用易损件更换费用、机械费用、常规维修保养费用(含耗材)、人员旅差住宿费用、人工费用、税收等所有费用。电梯设备维护保养费用不包括因甲方人为损坏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损坏的零部件更换费用及其直接维护保养费。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免费维保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该台客梯的有偿维修保养服务。分年度的维修保养费用分别为:第五条 设备包装电梯设备应密封包装,一年防锈。包装应适宜长途运输,能防潮湿、防震、防锈,乙方对因包装上没有采取适当预防措施而引起的生锈、破损和损失予以赔偿。乙方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标明件号、尺寸、毛重、净重、起吊位置及“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第六条 技术资料乙方在电梯设备发货时应将下列资料一整套(中外文对照)与货物一同装箱,运交甲方:①电梯土建布置图;②布线说明,电气接线图;③零部件目录和自控设备软件目录;④产品说明书;⑤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⑥需说明的其他技术资料;⑦电梯设备的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家质检员签章)。到货前1个月,乙方应将上述技术资料2套,以航空邮件寄交甲方。内业资料必须齐全。第七条 装运通知电梯设备货物装运时,应立即将发运的合同编号、商品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装运工具和装运日期等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电梯设备各部件到货的计划安排,设备到货前乙方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到场验货的方便。第八条 质量保证: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电梯设备包括主设备、零部配件以及材料备件等,均为清单中规定的原产地生产的产品,均采用最上等的材料和最上等的工艺生产制造,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电梯设备的关键部件均应有生产厂家质检技术人员确认的产品合格签章。电梯设备生产厂家应具有国际认证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乙方保证合同订货的电梯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修的情况下,自安装调试完成后并经按规范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运转良好。乙方向甲方承诺的履约保证金作为电梯质量保证金,其金额为本合同设备总价的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电梯设备质量出现明显问题或电梯设备所有的零部件为非设备清单规定的产地制造时,支付质量违约赔偿金。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提交设备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即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保函自函发之日起至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量保证期满前有效。第九条 检验和索赔乙方承诺,所提供的电梯设备完全符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手续完整;乙方对所提供的电梯设备的合法性负全部法律责任。乙方在电梯设备的交货以前,应明确要求制造厂商就订货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货物和本合同规定相符的证明书。制造厂商应将记载试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后,乙方应负责邀请安装监理、技术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及甲方代表到泉州晚报社附属楼现场进行开箱检验货物。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确定邀请国家有权鉴定产品质量的检验部门对合同货物进行检验。同时,甲方于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卸货后30天内凭上述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有权拒收货物或向乙方提出索赔,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如果发现电梯设备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发现货物无论任何原因引起的缺陷(不可抗力引起的例外),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材料,甲方有权依据上述有关部门证明向乙方索赔。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如果乙方自收到索赔通知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不作答复,则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一切索赔。乙方提供的电梯设备在保修期内如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出现重大事故,甚至造成人员伤亡,乙方应负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应修复电梯,恢复电梯设备的所有功能,其修复费用(包括设备、零配件、材料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验收标准:货物验收按照生产厂家的产品标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9-1997《电梯试验方法》、GB/T10060-1997《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50182《电梯电器装置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梯使用地安全主管部门的电梯验收规范及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规定。国家颁布新标准,执行新标准。最终验收及交货⑴电梯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由乙方负责联系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并会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并办理使用准用证。 ⑵最终验收必须达到合格及申请办理许可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条 索赔解决办法如果出现电梯设备供货内容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违约责任。电梯设备的质量违约赔偿金为设备合同总价的10%。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提出索赔,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有权选择下列方式的一种或几种进行索赔:(1)如果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乙方应如数退还甲方支付的货款,以成交原币金额偿还甲方,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仓租以及为保管退货而发生的一切必要费用,以及因退货而延误工期、影响大楼使用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赔偿金。(2)按照货物的质量差别程度、损坏范围及甲方遭受的损失,将货物折价。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赔偿金。(3)调换有质量问题的部件,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性能,乙方并负责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对换货的质量,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执行。(4)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在乙方的质量违约赔偿金(设备合同总价10%)的限额内,随时分别情况向乙方提出违约赔偿。(5)如乙方违约,甲方还可从电梯设备款项中扣抵违约金。 (6)乙方供货的质量的认定标准,以国家有关部门检验报告为准。第十一条 交货日期电梯设备最后交货日期为2012年月日。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前将货物运抵泉州晚报社附属楼工地现场并组织安装。乙方应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电梯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在安装完毕的十天内取得由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电梯使用注册登记证并向甲方移交该电梯,逾期视同乙方违约,甲方可按每日1000元向乙方提起工期延误索赔,并可直接从乙方的设备款或安装工程款中扣抵。第十二条 验货1.电梯设备必须以规范要求、保证设备安全运输的运输措施,运到泉州晚报社附属楼工地现场。收货单位为泉州晚报社。2.乙方应在验货时提供一切必要的验货手续;双方在工地现场应共同对包装箱的完好状态进行验收,交由甲乙双方代表和泉州市有关部门代表开箱验货。3.乙方在开箱验货时必须提供完整的货物清单。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开箱。开箱时必须有双方代表在场,并按清单内容进行逐件清点,发现零件遗失、损坏,概由乙方负责。货物经检验合格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应于检验合格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电梯设备的安装施工。4.若检验为不合格品或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与本合同要求不符,或与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之承诺的品牌、技术参数、设备配置等不符,甲方有权约请有权鉴定的有关部门确认证明文件并即予以退货。不合格货物应在3天内运出工地现场,退货产品的保管工作和索赔理赔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负责,零件遗失、损坏概与甲方无关。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违约的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1.设备款支付方式1.1合同签署后的15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电梯设备总价10%的预付订金,其金额为人民币 元。1.2 电梯设备运抵工地现场按规范验收符合订货的内容后,甲方在20天内累计支付乙方电梯设备总价款的65%(含此前支付的预付订金)。1.3电梯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正式交付甲方后,甲方在20天内再向乙方支付25%电梯设备款,即累计支付电梯设备货款的90%;12个月免费保修期满无出现电梯设备的质量问题,付清10%电梯设备余款。2.安装费支付方式甲方接到乙方实施电梯设备安装联系单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安装总费用25%;乙方按合同要求按时完成电梯设备安装并验收合格正式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安装总费用90%(含此前已付25%);免费质保期满后,甲方支付10%余款。3.维修保养费支付方式在乙方开始实施有偿维修保养期间,甲方于每年度电梯维修保养工作结束并经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定期检验合格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年度电梯维修保养费。4. 款项支付方式一切款项均以转账方式支付。第十四条 双方责任1.合同生效后,甲方全部取消合同,需向乙方支付取消合同部分所涉及的标的价款10%的违约金。2.乙方的违约赔偿金额为设备合同总价的10%,如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①以非投标原产地的组装零部件设备替换投标原产地零部件设备;②电梯设备不能按期交货;③供货设备不能按规定通过有权鉴定部门的验货;④乙方违反承诺的设备报价、设备质量、安装质量、售后服务的内容;⑤甲方或收货方为泉州晚报社以外的其他单位;⑥乙方违反签署合同书的主要条款。3.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或迟缓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主张不能履行或推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应的证明。4.甲方签字验收货物前,货物在运输、装卸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事故,包括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事故,双方另行协商减轻或免予承担违约责任问题。5.电梯设备由乙方负责提供合法供货途径和程序的一切有关证明材料,以及运送到泉州晚报社附属楼建设工地交付购货单位验收等一应手续及一应费用。如不能提供,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则承担违约责任与法律责任。乙方负责电梯设备运抵泉州晚报社附属楼工地现场开箱验货,并提供装箱、发货有关资料及装箱数量等材料。 第十五条 售后服务乙方提供具有电梯安装资质的安装队伍进场实施电梯设备安装,并负责邀请电梯设备生产厂家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对安装、调试进行技术指导。自安装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12个月保质期内,乙方提供免费维修。免费保修期满前,乙方按正常维护要求对电梯的各种性能、自动控制系统、零配件损耗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维护,确保电梯在最佳状态下运行(详见“电梯设备的安装”条款及相关附件)。乙方保证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内容、方式,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12个月免费保质期满后,由乙方委托的维修保养服务机构提供终身维修保养服务,实行3年一轮双方签署维保协议(详见“电梯设备维修保养”条款及相关附件)。第十六条 电梯设备的安装1.承包范围:安装无机房乘客电梯1台,4层/3站;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含预埋、吊装),由乙方负责施工,乙方应确保电梯设备专业的管线布设合理。由乙方负责的电梯设备安装预埋施工应与土建工程施工同步进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书后派出工程人员到现场实施预埋件的预埋施工及指导土建施工单位实施预留孔洞的施工,并跟踪进行井道的纠偏。在实施电梯安装施工中,乙方为完成电梯设备安装施工任务所增加的任何费用,包括井道纠偏、改制及与土建装修的配合等,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开工日期: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立即开工。3.安装工期: 个日历天以内(含完成调试时间)。4.质量等级:合格以上。5.适用标准、规范:本工程验收按有关规范、标准、技术资料进行,主要依据如下:(1)GB10060—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2)GB50182—9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3)GBJ147—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4)GB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5)GB50254—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6)GBJ235—82 《现场设备工艺管道焊接工程及验收规范》;(7)GGBJ93—86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8)GB50169—86《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9)国家或行业尚未颁布检验标准的机械设备,其施工质量的验收,按产品图纸和说明书中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考核,或按双方商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考核。(10)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如遇到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新的规范和标准,则按新的规范和标准执行。6.图纸: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的10天内向甲方提供电梯安装施工图3套,安装施工竣工后另行向甲方提供竣工图2套。乙方应详细、及时、完整地做好电梯安装内业资料,竣工验收后连同贰套竣工图交与甲方。乙方接到中标通知书的两天内,应向甲方提供电梯井道、基坑、机房等详细规格和有关参数。7.乙方驻工地代表: 7?1电梯设备安装项目经理:7?2电梯设备安装技术负责人:7?3安装施工班组人员: a.电 工: b.钳 工: c.起重工(乙方委托专业吊装公司实施)。8.检测、验收8.1乙方承担的电梯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负责做好检测、验收工作,并负责邀请政府有关职能机关进行验收,以及负责办理相关验收、交付使用的一切手续。8.2电梯设备安装工程验收,以全部完成施工图内容、工程具备交工验收条件,乙方应按规范和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交完整的交工资料和交工验收报告,并按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次性检测验收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工程为合格之日即为该项目工程竣工时间,并在验收后5天之内给予书面确认。电梯设备安装工程交工验收需整改的,乙方应无条件按时整改。若本安装工程最终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直到达到合格以上标准。8.3验收方法8.3.1安装调试检验。电梯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试验)过程,乙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合同附件有关 “技术规格及要求”以及技术参数功能等内容。检验记录应提供给甲方。8.3.2最终验收。⑴电梯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由乙方负责联系邀请省、市有关职能管理主管部门,并会同甲方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并办理使用许可证等一应手续。⑵最终验收达到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8.3.3在电梯设备即将进行安装调试前,乙方应负责邀请生产厂商的技术员1人到工地现场指导、协助电梯的安装调试。所有该项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生产厂商技术人员若未能到达现场指导协助电梯设备安装调试,甲方和监理有权下达停工令,按停工日期进行处罚,并拒付工程款。8.3.4经验收后、在正式交付使用之前的电梯设备和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和安装。在安装施工中发生设备或材料损坏或丢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9.违约的责任: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工程的合同工期因乙方原因每超延一天,视同乙方违约,甲方可按超延一天扣罚款乙方违约金壹仟元。由甲方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罚,但罚款最多不超过工程款的10%。乙方若不能按国家建设部门、劳动部门规定的验收资料和电梯使用说明书、电梯维修保养手册等规范提交完整的建设安装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或内业资料的,甲方有权处罚乙方3万元。并不予交接,不予结算。在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的6小时内派工程技术员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维修,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缴付,由甲方从设备保修款中扣抵。10.安装工程检验费用承担原则:由乙方承担。因乙方责任一次性检验为不合格的按违约条款处罚乙方,并由乙方承担因检验不合格而进行的整改责任及经济损失。同时乙方仍应承担此后进行的各次检验、验收费用。检测手段和方式由行政管理部门和监理单位按规范共同确定。11.其他乙方委托的安装施工队伍须经甲方认可,并应提供相应的安装资质材料。 乙方报送的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工地的实际时间不得少于投标总工期的1/2,项目负责人应建立到岗纪录,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检查。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均应持上岗证(由甲方审核)。乙方以任何形式转包本安装工程,甲方有权单方责令其退场,甲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并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为工程合同总价的10%。施工中造成事故而因此发生的责任和所有费用,一概由乙方承担。乙方自行办理各项进驻工地的施工手续,包括暂住证等,并自行承担各种费用。乙方应分摊负责场地产生的治安、环保等诸费用。场地的水电管理由土建施工单位负责管理,乙方应自行与土建施工单位联系施工用水用电事宜。乙方的施工水、电费(乙方应安装计量装置)按实际用量,按现行预算价从设备安装费的工程款中在工程决算时扣抵(或乙方自行与土建施工单位结算水电费用)。第十七条 电梯设备的维修保养1.泉州晚报社附属楼安装的1台牌客用电梯的维修保养实行费用包干形式,由乙方委托所属的安装、维修服务机构负责每半月一次的日常维修保养和常用易耗件的更换服务。 2.乙方负责的电梯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包括每半月一次的日常例行定期保养、设备维修、易损零配件更换、主要设备或部件更换、电梯运行控制系统调试(包括业主因运行需要而进行的设置变更、控制调整等及所有电梯具备的功能)、电梯故障排除以及电梯设备的大检修等内容,乙方保证电梯在维修保养期限内能达到最佳运行状态。3.乙方向甲方提交一份详细电梯设备免费维保期满后的承包期限为3年的维修保养年度计划,受乙方委托电梯设备的维修保养单位,须持有乙方的当年度维修保养委托书,并应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的电梯设备的分年度维修保养计划,承诺保证电梯处于最佳运行状态所需的维修保养,其中包括电梯设备的下列内容所规定的详细的维修保养和安全运行的保证:⑴主电机;⑵控制盘(柜);⑶变频变压控制系统;⑷门机系统和脉动产生器;⑸导轨;⑹钢索;⑺轿厢(包括厢体、厢内操作盘、指示器、厢门开启设备及按钮等);⑻安全及连锁装置;⑼缓冲器;⑽微电脑全自动集合选择性控制系统;⑾加油(含电机轴承、缓冲器油箱、蜗杆齿轮油、液压柱塞、滚轮轴承、弹簧油压缓冲器等);⑿乙方按招标补充文件要求提供的电梯设备所有运行功能与相应设备部件的维修保养;⒀其它确保电梯设备正常安全运行所需的维修保养等。4.维修保养期限4.1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委托,对泉州晚报社附属楼一台客用电梯实行维修保养期为3年,严格执行报价文件确定的维保费用限额取费标准,及时为甲方提供技术、更换设备与零部件以及配套优质服务等,确保维保质量。4.2乙方提供的电梯设备有偿维修保养服务期限从电梯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合格(即由泉州市技术质量监督局发放电梯运行合格证之日起计)免费保修期满后开始计算,即从2013年月日至2016年月日止。4.3乙方承诺的电梯设备3年维修保养费用,确认费用已包括电梯正常运行所必须具备的常用易耗件采购运输以及更换费用、维保所需各项费用、利润、税金、关税、保险、工资、福利、维保人员的交通食宿加班等费用、维保设施、工具费用,物价指数、市场价格调整等不可预见的价格调整因素。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市场价格任何变化,甲乙双方均不准调整维保总费用。5.因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维保内容及时检修而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可从维保费用扣抵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6.维修保养费用中不包括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年检费。7.双方责任7.1甲方责任⑴提供电梯设备稳压供电;如因电源稳压设备严重故障直接造成电梯设备的不正常运行,甲方承担直接受损的相关零部件费用;⑵由于甲方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引起的电梯设备故障损毁,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维修或更换设备部件的事宜;⑶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7.2乙方责任⑴乙方提供的维修保养单位必须具备电梯安装维修保养的资质,并提供其相应的资质证件。⑵乙方选派所有的任何维保工程技术人员,均必须持有国家核发的有效的电梯设备安装维保上岗技术证件。同时乙方应发放当年度有效的维护保养技术人员聘任证书,并报送甲方备案。⑶乙方承诺提供24小时响应的维修保养服务。维修保养人员保证在接到故障通知3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故障。乙方同时应认真做好每次常规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的记录抄报甲方。乙方确定的每年度的电梯维保技术服务单位委托书中,应标明维保单位名称、维修电话号码、传真电话、联系人名单以及维保技术人员名单。⑷乙方委托的维修保养机构必须储备常规的易损备件,以确保及时排除故障。乙方应对运行状况定期检查,及时更换使用期限即将到期的电梯主设备、零部件等。⑸每台电梯设备每年的停机故障处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维保人员到位后故障处理除外)。甲方确定的在凌晨1时起至6时进行的更换主设备、零部件的停机时间不计入乙方违约的停机时间。同时,由甲方书面确认的维护保养的停机时间不计算乙方的故障停机时间。⑹乙方应于每年度维保工作结束后向乙方提交一份当年度维修保养报告书,详细通报维修保养项目。⑺因电梯设备质量故障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乙方应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除甲方使用不当外)。8.违约责任8.1乙方应按本合同要求履行其维修保养职责。由于乙方或由乙方确认的维保单位如未能按本合同要求按时进行常规维护或未能按时排除故障,每次处以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由甲方从支付乙方的维修保养费用中扣除。8.2乙方接到故障处理通知超过6小时不能派人到达甲方大厦实施维保,视同违约条款,每次扣罚违约金为当年度的维修保养总金额10%。同时,甲方有权自行另请其他维修保养单位进行故障处理,其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全部后果由乙方负全责。8.3单台电梯全年因乙方为维保责任造成停机累计达48小时以上视同乙方违约甲方可按当年度的维修保养总金额15%扣罚乙方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按累计超过36小时的停机时限加重处罚乙方的违约罚款500元/每小时。8.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选派具备上岗技术证件和聘任证书的维护技术人员,按每次扣罚乙方违约金1000元。8.5本合同一经签约生效后,乙方自行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单方停止、拒绝执行、重大改变电梯设备维护保养合同,甲方可确认乙方违约,乙方同意按违约条款进行处理,即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8.6客用电梯免费保修期后第一年度的维修保养费作为部分履约保证金,即甲方暂不支付免费保修期后第一年度的维修保养费,将此费用作为维修保养部分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无违约,甲方一次性返还此部分履约保证金。乙方若发生维修保养质量违约,或自行终止维修保养服务的,此部分履约保证金即作为乙方支付予甲方的赔偿金,如赔偿金额不足,甲方同时有权要求追加。第十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向合同履行地泉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九条 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协商同意。2.双方根据《客用电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之规定和乙方投标承诺内容,商定本合同的所有条款。3.乙方对供应电梯设备的质量及所有零部件符合投标合同文件产品清单规定的产地要求负完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4.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文件中表述的所有电梯设备(均含配件、部件)产品,均按双方确定的合同附件的电梯设备(材料、配件)项目清单,及其品牌技术规格、功能要求、技术参数和原产地的内容为准。涉及确认产品质量,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说明:签订合同时电梯设备相关技术资料(包括型号、产地、技术参数等)相关内容以合同附件形式补充为合同组成部分。5.双方确认,涉及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过程中招标单位、建设单位发出的相关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6.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留叁份,乙方留叁份。陆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本合同在乙方完成电梯安装调试合格、免费保修期满及5年大包干有偿维修保养期满后自行终止。5.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采购办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格式1 投 标书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投标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全称、地址)提交以下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伍份。(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等;(2) 资格证明文件;(3) 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4)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必要文件;(5) 投标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文件;(6) 以 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元。 据此函,投标供应商同意遵守如下条款: 1、所附“开标一览表”规定的应提供和支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即大写 。2、投标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相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次投标有效期在本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6、投标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逾期收到的任何投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格式2 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项目名称制造商数量单价小计产地交付期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元。备注:1、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如果该表格不够填写,请按同样格式增加一行或一页表格。投标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格式3投标报价表(一)招标编号: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价格组成投标分项价格数量(台)主机和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费运费保 险 费其它(含税金)投标报价 (投标分项价格合计)备注: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投标报价表(二)(主机和标准附件)招标编号: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主机和标准附件名称数量单位投标单价金额说明12 3 45678n投标分项价格备注: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投标报价表(三)(备品配件)招标编号: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备品备件名称数量单位投标单价金额说明12 3 45678n投标分项价格备注: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投标报价表(四)(专用工具)招标编号: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专用工具名称数量单位投标单价金额说明12 3 45678n投标分项价格备注: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格式4保修期满后常用易损件报价表招标编号: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常用易损件名称数量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单价说明12345678n投标代表签字:日期:格式5 投标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说明数量备注注:按主要货物分别填写投标代表签字:日期: 格式6 技术规格参数和商务偏离表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规格条目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注: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供应商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格式7资格声明函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所提供的资格文件和所要求的说明是真实可靠的和准确无误的。我方对可能要求提供的进一步的资格资料表示理解和同意,并同意按贵方的要求提供任何有关资料。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传真:附后:1、公司简介2、资格证明文件(均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1)若投标供应商不是生产厂家的,应提供本项目电梯制造商授权函(原件)。2)经年检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7)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资质证书的有效复印件;8)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证书的有效复印件;9)其他……3、类似业绩表(格式自拟)及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概况名称: 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邮编: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实收资本: 最近资产平衡表(到时为止)。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债务:流动债务:净值:主要负责人姓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与投标提供货物有关情况关于投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生产设施及其他情况:工厂名称和厂址正在生产的货物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 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历(包括:年限、项目所有人、额定能力、商业营运起始日期等)。近三年的年营业总额:年 度国内出口总额所属财团(如有的话):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投标供应商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职务: 传真/电话: 日期: 格式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兹有 (投标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招标编号)的投标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仅对该项目有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职务: 投标单位详细地址: 邮编:E-mail: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9 售后服务承诺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司对该项目做出如下售后服务承诺:(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10 质量保证承诺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司对该项目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1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 格式12项目管理班子(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13技术商务应答书(投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商务要求做详细回答)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14中标服务费缴交承诺书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司做出如下承诺:1、若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以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方认可的方式,向贵司交纳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中标服务费。2、如违约,我方愿凭贵司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投标保证金或采购人支付的中标款项中扣缴。特此承诺! 投标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格式15 进口部件清单(若有)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部件名称原产地及制造商备注投标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