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进口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进口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巴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巴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抗疫国债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拟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现将有关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
巴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抗疫国债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
二、拟采购进口产品的名称、数量、具体技术指标、功能需求及预算
产品名称: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数量:1;具体技术指标、功能需求:详见附件;预算:98万
三、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政策依据
由我国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的《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2006于 2007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水质指标由原来的 35 项增加至 106 项。其中生活饮水中的多环芳烃,挥发性有机物VOCs、溴化乙烯、二溴氯丙烷、三氯乙醛、酚类化合物、农药残留及丙烯酰胺等项目的检测方法均为气质联用法。2018年6月21号GB 23200.113-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正式发布)12月21日正式实施,要求中必须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做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的标准方法,该国标是使用GC-MS检测200种以上农药残留的国标,涉及农药208及相关代谢物,包括有机磷、有机氯、菊酯、三唑类、酰胺类、三嗪类、苯氧羧酸类、氨基甲酸酯等,检测的基质包括蔬菜、水果、食用菌、粮食、油料作物、香辛料、茶叶和植物油在内的9个大类的23种植物源性基质。 自从以上生活饮用水和食品2个国标颁布实施以后,湖北省同级疾控中心都在增添该设备,以补充该项目检测工作的需要。目前我单位实验室还未有此类分析设备,不能满足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和GB 23200.113-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分析要求,也达不到申请该项目资质的条件。 由于该国标要求对生活饮用水106项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溴化乙烯、二溴氯丙烷、三氯乙醛、酚类化合物和农药208及相关代谢物,如有机磷、有机氯、菊酯、三唑类、酰胺类、三嗪类、苯氧羧酸类、氨基甲酸酯进行快速、精确且分析结果稳定;现国内还未有成熟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生产厂家。且该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禁止或限制产品,特申请购买进口产品。
四、专家论证的意见
现国内还未有成熟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生产厂家。且该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禁止或限制产品,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五、专家名单
刘琨,胡开泽,胡汉宁,汪湛,梅梦元
六、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8日
供应商若在公示期间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持有异议,请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人。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巴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湖北省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127号
联系人姓名:陈沛艳
联系电话:****-*******
采购监管机构:巴东县财政局
地址: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6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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