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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se7.8 磅02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 广宁县上带水治理工程、广宁县大同水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东省中小河流治理(二期)实施方案》已由省水利厅印发(粤水规计〔2018〕30号),其中广宁县上带水治理工程和广宁县大同水治理工程的初步设计已由肇庆市水利局批复,批复文件号分别为(肇水审批【2020】22号),(肇水审批【2020】34号),建设资金来源于: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各级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宁广建中小河流治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广宁县上带水治理工程、广宁县大同水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广宁县上带水治理工程
本工程主要任务是:是以保证防洪安全为主,兼顾改善河流环境。在保障水安全的前提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与美丽乡村建设、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河道综合功能,实现人水和谐。治理总长度13.725km。其中上带村段治理长度为5.621km,坑口社区段治理长度为5.848km,狮村段治理长度为2.256km。
2)广宁县大同水治理工程
1)本工程主要任务是:是以保证防洪安全为主,兼顾改善河流环境。在保障水安全的前提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与美丽乡村建设、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河道综合功能,实现人水和谐。治理总长度13.428km,其中干流治理河长11.575km。清淤河长7.328km。
2.2 建设地点:广宁县。
2.3招标范围:
1)广宁县上带水治理工程:治理总长度13.725km。其中上带村段治理长度为5.621km,坑口社区段治理长度为5.848km,狮村段治理长度为2.256km。河道清淤疏浚11.196km;新建护岸工程总长2.671km;新建人行桥2座,拆除重建机耕桥1座,改造水陂1座,新建固床水陂1座;改造涵管1座;新建水景观节点2处(上带休闲广场和木兰休憩平台),新建沿河绿道1.147km。发包人保留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调整本项目承包范围的权利。
2)广宁县大同水治理工程:治理总长度13.428km,其中干流治理河长11.575km。
清淤河长7.328km;新建护岸总长5.541km;新增景观节点1处;拆除重建水闸1座(改建为水陂);重建水陂7座;新建农桥1座;新建挡水墙209m;新增24小时视频三要素监测站4套。发包人保留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调整本项目承包范围的权利。
2.4 招标内容:
(1)广宁县上带水治理工程承包范围内的项目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专项工程(a.建设征地移民:临时用地;b.水土保持工程: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临时工程;c.环境保护工程:环境保护措施;d.信息化)、施工临时用水用电、试运行及验收服务等内容。发包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内容、图纸和合同金额的权利,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2)广宁县大同水治理工程承包范围内的项目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专项工程(a.建设征地移民:临时用地;b.水土保持工程: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临时工程;c.环境保护工程:环境保护措施;d.信息化)、施工临时用水用电、试运行及验收服务等内容。发包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内容、图纸和合同金额的权利,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工期:按批复设计工期,其中广宁县上带水治理工程施工工期为270日历天,广宁县大同水治理工程施工工期为2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各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需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各方)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以2017年度至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的企业以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1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有效的广东省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广东省外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能够提供其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打印页(注册专业为水利),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3.6其他要求:①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分别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③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还包括:测量工程师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1名、水利类专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上述人员需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投入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测量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电话及网址。④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且与投标登记时须一致;⑤承诺书原件(公告附件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须由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定标。
4、投标人投标登记要求
4.1请由派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到场投标登记,请在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投标登记资料(详见发布本招标公告的网站所附附件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人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4.3投标人应遵守投标登记窗口的管理,不得扰乱现场秩序,按招标公告及附件要求提供完整的投标登记资料,不符合本招标公告及附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不受理投标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事项
6.1由于本招标项目施工期较紧,为保证工程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并杜绝挂靠行为,在投标登记前应由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测量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水利类专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施工员须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及附件一要求的资料(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1-15项,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扫描二维码可显示相关信息的除外)于招标公告发布后的5天内(即 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须提前一天和招标代理单位预约)到工程建设地签署投标诚信承诺书。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编写施工组织方案文件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6.2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信用工程试点项目的通知》(肇府办函【2020】54号、《肇庆市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信用工程试点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本项目为“信用工程”试点项目之一,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需同步签署《肇庆市水利工程领域信用试点工程中标单位(施工)承诺书》。招标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前已经签署《肇庆市水利工程领域信用试点工程业主单位承诺书》。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宁广建中小河流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0*****632
招标单位:广宁广建中小河流治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1月12 日
附件:
160*****61897.doc">招标公告.doc
160*****68746.doc">附件.doc
落款发布人:李帅
落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