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十中学智能校门安全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市第十中学智能校门安全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第十中学的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第十中学智能校门安全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十中学智能校门安全系统采购项目

  3. 项目编号:JCZX2020-121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智能电动悬浮平移门、智控悬浮折叠门及制式校园警务室等。

    2.采购金额:40万元

    3. 供货期:中标后20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

    5.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3投标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严禁进行不正当竞争;

    5.4投标人营业范围包含采购内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

    6.1投标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近三年(2017-2019)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证明及招标公告“第5项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于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到吉林省长春市吾悦广场B座15楼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出不退。

    6.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20年11月25日10:0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20年11月25日10:00分在吉林省长春市吾悦广场B座15楼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九、项目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第十中学

联系人: 付老师

电话:136*****006

地址:朝阳区大屯街505号

代理机构: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吾悦广场B座15楼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186*****04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 智能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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