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科技园变电设备及控制系统招标公告
2012-10-23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委托,就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科技园变电设备及控制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其它主要内容
1.1项目名称: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科技园变电设备及控制系统
1.2招标编号:DLZC-2012-96
1.3招标内容:提供变电设备及控制系统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和验收等交钥匙服务。项目包括泵阀实验室各类实验设备和配电设备21台,10kV变电所各类设备24台,电力变压器3台,柴油发电机组1台及电力电缆若干。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用户需求书。
注:本项目投标货物必须为国产产品,否则任何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的货物均认定为进口货物而被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配电设备制造商且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或由配电设备制造商与相应安装资质的安装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2.2投标设备须取得3C认证、生产许可证、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投标时提供),且具有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
2.3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含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东北电监会颁发的电力承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2.4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购买招标文件
3.1供应商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名称申请注册会员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3.2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3室进行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联合体协议);
(2)3C认证、生产许可证,类似项目供货合同1份;
(3)安装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近三年内同类工程施工合同1份。
3.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加付60元特快专递费。
3.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自2012年10月23日起至2012年11月6日止,每天9:00—16:00(公休日和午休时间除外),在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3室发售(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
4.投标和开标的时间、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11月13日13时—13时3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3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4.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南石道街动物园入口处),一楼大厅第1投标受理。
4.5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采购人: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联系人:姜子波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邮 编:116021
银行帐号:中国银行大连万达华府支行********4578
行 号:********6087
联 系 人:张鑫磊、郑伟
电 话:****-********、********
传 真:****-********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DLZC-2012-96项目名称: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科技园变电设备及控制系统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012年10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7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16第五章合同通用条款18第六章合同格式25第七章用户需求书27第八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51一、投标函格式52二、开标一览表格式53三、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54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非联合体投标时提供)55五、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报价占联合体总报价比例表格式(联合体投标时填报)56六、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57七、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58八、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59九、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60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62十一、中小企业声明书格式63十二、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时提供)64十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65十四、节能和环保产品的特别说明及其证明文件69十六、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73第九章 评分标准74 第一章投标邀请投标邀请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委托,就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科技园变电设备及控制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其它主要内容1.1项目名称: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科技园变电设备及控制系统1.2招标编号:DLZC-2012-961.3招标内容:提供变电设备及控制系统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和验收等交钥匙服务。项目包括泵阀实验室各类实验设备和配电设备21台,10kV变电所各类设备24台,电力变压器3台,柴油发电机组1台及电力电缆若干。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用户需求书。注:本项目投标货物必须为国产产品,否则任何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的货物均认定为进口货物而被视为无效投标。2. 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应为配电设备制造商且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或由配电设备制造商与相应安装资质的安装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2.2投标设备须取得3C认证、生产许可证、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投标时提供),且具有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2.3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含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东北电监会颁发的电力承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2.4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注: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购买招标文件3.1供应商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名称申请注册会员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3.2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3室进行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联合体协议);(2)3C认证、生产许可证,类似项目供货合同1份;(3)安装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近三年内同类工程施工合同1份。3.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加付60元特快专递费。3.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自2012年10月23日起至2012年11月6日止,每天9:00—16:00(公休日和午休时间除外),在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3室发售(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4.投标和开标的时间、地点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11月13日13时—13时30分(北京时间)。4.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4.3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4.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南石道街动物园入口处),一楼大厅第1投标受理。4.5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采购人: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联系人:姜子波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邮编:116021银行帐号:中国银行大连万达华府支行
********4578行号:
********6087联 系 人:张鑫磊、郑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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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内容说 明1.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1采购人: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68-2号联系人:姜子波电话:
****-********2.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联系人:张鑫磊、郑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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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11.1投标报价:货物安装到采购人指定位置的价格(包括出厂价+税费+运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等与伴随货物交运和售后服务及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12投标货币:人民币。1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9万元。15.3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① 电汇;② 支票(适用本地投标人);③ 银行汇票(适用外地投标人);④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见附件格式,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⑤ 银行保函(见附件格式。银行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注: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16.1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17.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七份。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和 递 交19.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11月13日13时—13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期:2012年11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南石道街动物园入口处)一楼大厅第1投标受理。开 标 与 评 标22.1开标日期及时间:2012年11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23.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授 予 合 同28.1签订合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10)天内。29.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人为大型企业的,提供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合同金额的5%。30.1本次招标为货物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基准收费费率: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100—500万元费率为1.1%;500—1000万元费率为0.8%;1000—5000万元费率为0.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2000-1000)万元×0.5%=5万元合计收费=1.5十4.4+4+5=14.9(万元)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资金来源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及投标人资格2.1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3 招标方:招标方是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4 联合体: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即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投标体协议是投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投标人资格要求:1)见投标邀请。2)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联合体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名称申请(例:××公司和××公司联合体),其在该项目后续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签订合同等政府采购活动均应使用联合体名称(××公司和××公司联合体)。2.6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6.1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2.6.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2.6.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2.6.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按中小企业产品报价占联合体报价比例计算。2.7.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7.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7.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2.7.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2.7.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2〕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5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3.2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货物。3.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五章合同通用条款第六章合同格式第七章用户需求书第八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九章评分标准5.2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方。6.招标文件的澄清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期七(7)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依法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的机构回函确认。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期,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三(3)天前通知,并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编制要求8.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8.2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9.投标文件构成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提供的格4)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填写5)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报价占联合体总报价比例表6)投标保证金。按照本须知第15条规定提交。7)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3条要求和第八章提供的格式出具)。8)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编制)。10.投标文件格式1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招标文件第八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11.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提供货物单价、总价和及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货物单价和总价2)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等)3)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及售后服务的有关费用。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用户需求书和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服务的费用(如果有的话)。5)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11.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1.4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1.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11.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6 招标方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投标报价。11.7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12.投标货币12.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13.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即:1)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时提供);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需提供);3)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5)产品经销授权书(如要求的话请提供,格式自拟);6)投标人财务状况;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并应对货物配置进行详细说明(包括主要设备或关键部件的名称、规格和制造商等)。2)货物在保修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附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附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规格型号及现行价格。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按第八章附件5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填写)。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4)应对用户需求书和合同通用条款有关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进行响应,提出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5)生产许可证(如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的话)。6)公开发行的产品样本或印刷宣传品,包括货物制造商网站发布的资料。7)节能和环保产品的特别说明及其证明文件(如果有的话)。节能和环保产品应当是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特别说明除对该二类产品介绍外,还应包括这些产品的投标价格和这些产品作为设备主要部件时的部件价格,并计算出这些产品的总价。证明文件应当提供带有《清单》或《目录》的发布批次、序号(页码)、产品信息等内容的复印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投标货物合格性文件。14.3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4.2.1)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七章“用户需求书”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用户需求书”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招标方满意。15.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银行汇票;或2)支票;或3)电汇;或4)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或5)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15.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5.1和15.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5.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投标人。15.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29条规定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和按本须知29条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后五(5)天内原额退还。15.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提供虚假文件骗取中标;或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或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9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5)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9条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或6)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16.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22.1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均简称为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各方应共同授权投标人代表。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加盖公章。17.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 为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除纳入投标文件文本外,需单独提供一份供唱标之用。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与投标保证金”字样,并按18.3条规定进行标记。如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应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现金)”字样,并按18.3条规定进行标记。18.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即二层包封)。18.3 内外层信封均应:1)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和“在 年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投标人名称和地址。18.4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8.3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9.投标截止期19.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期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19.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声明(如果有)、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22.3 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的有关折扣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2.4 唱标时,投标人代表应主动对招标代理机构误唱和漏唱内容当场提出更正和补唱。22.5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23. 评标23.1 评标委员会23.1.1 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3.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3.1.3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意见。23.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3.2.1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候选中标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3.3 投标文件的澄清23.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3.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23.4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审查)23.4.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3.4.2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的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23.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不能对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4.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3.4.5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3.4.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议,或未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的;2)投标人超出经营范围,营业执照过期的;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函格式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7)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含交货期和付款方式);8)投标人对同一产品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的;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投标文件不全,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11)投标系统严重漏项;12)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且不能按本须知第23.3.2条作出合理解释的;13)弄虚作假企图骗取中标的;1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投标。23.5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3.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3.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23.5.2 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报价、技术、商务和加分项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打分(详见第九章评分标准)。23.6中标人的确定23.6.1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打分,按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3.6.2 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和国家有关定标规定,并按下述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1)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综合得分最高。24. 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4.1 除本须知第23.3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24.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授予合同25. 合同授予标准25.1 除第26条的规定之外,招标方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25.2招标方将保留在授予合同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最终审查的权利,最终审查的方式有:(1)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2)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方的询问或考查,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中标候选人未受理招标方的询问或考查,招标方将有权认为中标候选人不具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能力和条件。25.3 如在最终审查阶段发现中标候选人不符合定标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复会,采购人报告最终审查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重新做出推荐意见。26.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6.1招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7. 中标通知书27.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方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及《大连日报》发布中标公告。未中标的投标人可通过上述媒体查询评标结果,招标方不另行通知。招标方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7.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8. 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招标招标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内,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 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29.1 履约保证金29.1.1 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9.1.2 履约保证金用于约束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保护采购人利益不受损害。29.1.3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1)银行保函:由采购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或(2)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或(3)银行汇票或支票。29.1.4在卖方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原额退还卖方。29.2预付款担保(有预付款的话)29.2.1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十五(15)天内,向采购人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担保。29.2.2预付款担保用于偿还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所蒙受的损失。29.2.3预付款担保应采用人民币,按下述两种情况办理:(1)预付款银行保函:由采购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或(2)政府采购预付款担保函: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或(3)放弃预付款: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十(10)天内主动提出放弃预付款,并向采购人提交放弃预付款的书面声明。在此情况下,预付款将合并到下一付款期一同支付。29.2.4在卖方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预付款保函退还卖方。29.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8条或29.1条、29.2条规定执行,采购方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意见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采购。30. 中标服务费30.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代理机构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率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30.2中标人在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五(5)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付中标服务费。30.3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支票、汇票。30.4中标人如未按30.1和第30.2条规定办理,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条款号内容1.1 6)买方系指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1 7)卖方系指中标人。在合同执行阶段称为卖方。1.1 8)项目现场:大连市金州新区董家沟。6.1合同标的:各包货物及相关服务。7.1交货期:合同签订9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预验收。8.1交货地点:买方指定。10.2付款形式:银行支票或汇票,以人民币支付。10.3合同价款的支付:1、卖方在合同签订后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和合同金额30%预付款担保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2、货物通过预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60%货款;3、剩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待系统使用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无息)。17.2质量保证期:系统通过预验收之日起满二年(投标人投标时进行响应)。21、22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企业。 第五章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和/或其它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买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7)“卖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9)“天”指日历天数。2.适用性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3.标准3.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4.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4.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4.1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4.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4.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5.专利权5.1 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6.合同标的6.1合同标的:见合同特殊条款。6.2 货物规格、型号、数量:见投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6.3合同供货范围包括所有货物、配件、技术资料。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任何漏项和短缺,包括发货清单中未列入而确实属于卖方供货范围内或“用户需求书”(第七章)对货物的性能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货物、技术资料等补齐,且不再发生费用问题。7.交货期7.1 交货期:见合同特殊条款。8.交货地点8.1 交货地点:见合同特殊条款。9.合同价格9.1 本合同价即合同总价为万元(大写:)。9.2合同的分项价格见投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9.3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10. 付款10.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10.2付款形式:见合同特殊条款。10.3合同价款的支付:见合同特殊条款。11. 检验与验收11.1 验收要求11.1.1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在生产过程中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买方可根据需要随时派人到卖方工厂检查生产技术情况或派专人驻厂监造和抽检产品的质量,卖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一切因监造、检验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支付。11.1.2 检验、试验和验收程序合同项下货物的检验、试验和验收程序如下:1)货物前期检查;2)到货验收;3)预验收;4)最终验收。11.1.3 检验试验根据“用户需求书”(第七章)的要求及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进行。任何情况下,某一步骤检验和试验的结果均不能免除卖方于后续试验、检验和验收程序中的合同责任。11.1.4 除合同规定由买方负担检验试验费用的情形外,进行上述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卖方承担。11.2 货物前期检查11.2.1货物前期检查按“用户需求书”执行。卖方对所有试验的结果、步骤、数据等须有原始记录,这些记录必要时由双方代表签字。11.3 到货验收11.3.1货物运到现场后,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并尽快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并向买方提交证明货物合格的相关文件。11.3.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货物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质量标准规定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1份。对损坏、短缺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提供或替换相应的货物,但费用由卖方自负。11.4 预验收11.4.1预验收即货物安装调试合格,达到使用标准时的验收。由买方组织,卖方参加。如卖方所供的货物按“用户需求书”及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验收合格,则预验收通过。11.5 最终验收11.5.1最终验收指系统预验收合格后,系统进行一定时间的稳定试运行所进行的验收。最终验收由买方主持、卖方参加进行的验收。11.6 合同条款第11条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12. 包装12.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13. 装运标记13.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发货标记4)收货人编号5)目的地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净重(用公斤表示)8)尺寸(以长×宽×高用厘米表示)13.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14. 运输和保险14.1 卖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14.2 卖方应向保险公司以买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15. 伴随服务15.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专用条款”与第七章“用户需求书”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1)实施或监督所供系统的现场安装和/或试运行;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3)提供系统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系统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5)在卖方或制造厂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及系统的安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15.2 卖方应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第七章“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16. 备品备件16.1卖方应提供下列与备品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买方可能从卖方选购备品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3)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17. 质量保证17.1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买方的要求设计或按买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17.2 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通过预验收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上述期限见合同专用条款)。17.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17.4 卖方收到通知后将在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措施提出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7.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承诺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18. 索赔18.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7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8.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19. 变更指令19.1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3)交货期;4)交货地点;5)卖方提供的服务。19.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20. 合同修改20.1 除了合同条款第19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1. 转让21.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2. 分包22.1 对投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并需经买方同意,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 卖方履约延误23.1 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23.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十五(15)天内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23.3 除了合同条款第27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19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4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24. 违约赔偿24.1 除合同条款第26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不满1周按1周计算。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5条的规定终止合同。24.2 如果由于买方的原因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买方须按下列比例支付违约金: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1-4周,每周赔偿费为迟付货款或货物金额的0.3%;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5-8周,每周赔偿费为迟付货款或货物金额的0.7%;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9周以上,每周赔偿费为迟付货款或货物金额的1.0%;不满1周按1周计算。买方支付迟付款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25. 违约终止合同25.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无效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9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下述条件: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25.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3.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6. 不可抗力26.1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26.2 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6.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27.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27.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28.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28.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28.2 对卖方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或2)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29. 争议的解决29.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60)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提交仲裁。仲裁地点应在买方单位所在地。29.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9.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29.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30. 合同语言30.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用中文书写。31. 适用法律31.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32.通知32.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传真到对方。32.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33.税款33.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买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33.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卖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34.合同生效及其他34.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34.2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投标分项报价表2)用户需求书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第六章合同格式合同格式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和(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货物(系统)和伴随服务,即(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而公开招标,并接受了卖方以总金额(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的货物(系统)和服务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1)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通用条款3)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2—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报价占联合体总报价比例表(联合体提供)附件3—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提供)附件4—用户需求书4)中标通知书5)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3.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货款,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4.考虑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双方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协议。买方代表姓名 买方代表签字 买方名称 卖方代表姓名 卖方代表签字 卖方名称 买方公章卖方公章 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 第七章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书一、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一)泵阀实验室配电设备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 备注 10kV 1进线AH1柜KYN28A-121台 2出线AH2~AH5KYN28A-124台 3隔离柜KYN28A-122台 41500KW起动柜1台 6kV 1进线AH1KYN28A-121台 2出线AH2~AH5KYN28A-123台 3隔离KYN28A-122台 41500KW起动柜1台 380V 1进线柜GGD1台 2电容柜GGD1台 3馈线柜GGD1台 4调压起动1台 5变频器1套 6固态软起1套 (二)10kV变电所设备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 备注 380V 1变压器主二次柜GCS2 台 2电容器柜GCS2 台 3配出柜GCS2 台 4配出柜GCS1 台 5配出柜GCS1 台 6配出柜GCS1 台 7分段柜GCS1 台 8配出柜GCS1 台 9配出柜GCS1 台 双电源柜GCS1 台 10kV 1进线柜KYN28A-121 台 2电压互感器柜KYN28A-121 台 3计量柜KYN28A-121 台 含计量电度表及负控装置4受电柜KYN28A-121 台 5变压器主一次柜KYN28A-124 台 信号屏 1 台 直流屏38安时2 台 (三)电力变压器及柴油发电机组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备注 1电力变压器SCB10-1000 10/0.42台2电力变压器SCB10-1250 10/61台3发电机1台负责安装调试(四)电力电缆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 备注 1电缆YJV22-240*5 0.6/1kV2400 米 负责敷设二、技术要求1.本技术要求不仅限于下述技术参数,投标人须对投标设备技术性能等进行详细描述,任何保留性描述将影响其综合得分。2.下述技术要求中“*”条款为重要条款,任何一项不满足即属无效报价。3.本项目投标货物必须为国产产品,否则任何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的货物均认定为进口货物而被视为无效投标。4.下述技术要求所涉及的品牌/规格等仅为货物技术描述,投标人在投标时可以选用实质上等同或高于本技术要求的货物,并且使招标方满意。(一)10kV变电所低压开关柜产品性能规范1 总则1.1 本规范适用于大连检测科技园10KV变电所低压开关设备的性能要求。它包括开关柜本体及柜内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基本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应以现行国家制造标准为准。2 设计条件与环境条件2.1 周围空气温度最高温度:+40℃最低温度:-5℃2.2 海拔高度:1000m以下2.3 环境相对湿度:+40℃时不超过50%2.4 基本地震烈度:8度2.5 污秽等级:3级爬电距离:25mm/KV2.6 设备安装时与垂直面的倾斜度不超过5%。3 设备规范3.1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须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3.2 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GB7251-87《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GB14048.1-94《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GB4942.2《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GB2423.1-GB2423.2《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基本试验方法》GB9466《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验收规程》CECS49-933.3 当标准、规范之间出现矛盾时,卖方应将矛盾情况提交用户,以便在开始生产前制定解决方案。4 设备规范4.1 名称低压开关柜4.2 型号GCS式开关柜4.3 电气参数4.3.1 绝缘水平和额定工作电压:400V1)主电路绝缘水平:工频2500V(1分钟);雷电冲击耐压8KV。2)主电路额定工作电压:AC 400V3)频率:50Hz4.3.2 辅助电路额定工作电压:交流220V4.3.3 额定电流1)主母线额定电流1600A2)分支母线额定电流1250A4.3.4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按柜内主开关及母联开关的参数而定。4.3.5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主母线及支母线结构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所能承受的短路电流峰值为100KA4.4 开关柜一般技术要求4.4.1 柜架和外壳;4.4.2 设备的柜架为垂直地面安装的自撑式结构;4.4.3 外壳防护等级 IP40 防止昆虫、小型爬行物进入;4.4.4 外壳顶部应覆板遮盖,防止异物、水滴落下造成母线短路;4.4.5 柜体与柜体之间应有金属隔板,以防止事故扩大;4.4.6 柜体下部设有镀锌钢板,并设有供电缆进出柜体的可拆卸装置;4.4.7 对电源进线及大负荷馈线回路将采用固定式柜体,但功能单元为抽屉式;4.4.8 配电柜可提供顶部和底部进出电缆孔;4.4.9 对于断路单元应在单元门的正面具有一个手动操作的手柄,手柄位置应具有断路器处于断开或合闸状态,只有断路器和操作机构在断开位置时,才可以打开或关上门,并提一个解除装置,允许断路器闭合时去打开门;4.4.10 配电柜均为组合拼装结构,零件用螺栓连接,加工精度保证抽屉的互换性。生产厂免费提供买方人员的培训工作。4.5 主要电气元件性能4.5.1柜内电气元件全部满足图纸要求。4.5.2母线性能材料:纯紫铜水平主母线尺寸(宽×高)(mm):按图纸水平分支母线尺寸(宽×高)(mm):按图纸接地母线尺寸(宽×高)(mm):按图纸4.5.开关柜开关柜基本模数:孔模数20MM单元模数 200MM 开关柜外形尺寸:按图纸开关柜重量:500KG4.6 接线4.6.1 端子排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额定电流不小于10A,具有隔板、标号线套和端子螺丝。每个端子排均应标以编号。4.6.2 控制回路的导线选用绝缘电压,不小于500V,截面不小于1.5mm2的多股铜绞线,导线两端均要标以编号,导线任何连接部分不能焊接,外引线均应通过端子排,导线接头处均采用冷压端头连接。4.6.3 用于电流互感器(CT)二次回路的端子排,均采用试验型端子,以便校验和检修时保护CT。4.6.4 导线与端子之间应采用螺丝固定,每个端子只允许连接2根导线。4.6.5 抽屉二次接线采用插入式结构,操作灵活可靠。4.6.6 柜内及抽屉内电气元件排列整齐,各种电气联锁控制回路接线,进行严格检查,以保证回路的接线正确性、完整性。4.7特殊要求4.7.1柜内开关元件选用ABB、施奈德及西门子在中国生产的产品,规格参数按图纸要求配置。4.7.2电容器柜选用哈尔滨同为、杭州华泰及江苏现代生产的产品。4.7.3多功能电力仪表选用深圳中电、珠海派诺、上海纳宇生产的产品。4.7.4其他元件选用国产优质产品。4.7.5整个变电所设备负责安装调试,及协助采购人到供电主管部门办理用电手续。5 技术资料5.1 按照中国电力工业使用的标准,对图纸进行编号,提供的所有资料按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绘制;5.2 图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5.3 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分为该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3C认证、9000认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及该设备的图纸资料;5.4 该设备生产完成后向用户提供完整正确的图纸资料2份;5.5 该图纸资料包括下面几部分:配电柜的外型尺寸图配电柜的内部接线图配电柜内的电气元件表配电柜的使用说明书配电柜的最大重量6 GCS型抽出式开关柜的先进性GCS型抽出式开关柜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广泛应用于电力行业,运行稳定可靠。(二)10kV变电所高压开关柜产品性能规范1 总则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大连检测科技园10KV变电所高压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它包括开关柜本体及柜内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应以现行国家制造标准为准。1.3 本设备技术规范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定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 本设备技术规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2 设计条件与环境条件2.1设备运行环境条件2.1.1 本设备安装于户内2.1.2 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 m2.1.3 户内环境温度:上限+40℃,下限-25℃,日温差20℃2.1.4 相对湿度:日平均值不大于95%,月平均值不大于90%2.1.5 地震烈度:不超过8度2.1.6 没有火灾、爆炸危险、严重污秽、化学腐蚀及剧烈震动的场所2.2 爬电距离:瓷质表面 18 ≥ mm/KV有机质表面 20 ≥ mm/KV2.3 设备安装时与垂直面的倾斜度不超过5%。3 设备规范3.1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须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3.2 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CB3906-1991《3-3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B311.1-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CB/T16927-1997 《高电压试验技术》GB763-90 《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GB1408-89《固体绝缘材料工频电气强度的试验方法》GB2706-89《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方法》GB3309-89《高压开关设备常温下的机械试验》GB3804-90《3—63KV交流高压负荷开关》GB11022-99 《高压开关设备通用技术条件》SD/T318-89 《高压开关柜闭锁装置技术条件》DL/T402-99 《交流高压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DL/T486-2000 《交流高压隔离开关订货技术条件》DL/T539-93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和元部件凝露及污秽试验技术条件》DL/T404-97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DL/T593-96 《高压开关设备的共用订货技术条件》3.3 当标准、规范之间出现矛盾时,卖方应将矛盾情况提交用户,以便在开始生产前制定解决方案。4 设备规范4.1 名称手车式中置开关柜4.2 型号KYN28A-12型中置开关柜4.3 电气参数4.3.1.1名称及型号KYN28A-12型10kv中置式高压开关柜4.3.1.2柜体尺寸:按图纸4.3.1.3柜体型式:中置式(金属铠装封闭)4.3.1.4 柜内设备型式:柜内电气元件要求:真空断路器选用ABB、施奈德及西门子在中国生产的产品;微机保护装置选用大连电业局认可的产品;电流电压互感器选用大一互、大连北方互感器生产的产品;其他元件全部按图纸要求选用国产优质产品。4.3.2 整柜参数名 称参 数额定电压:最高工作电压:额定电流:频率:动稳定电流:热稳定电流/持续时间:10kV12kV1250A50HZ80kA31.5kA/4S4.3.2.1柜内主要设备参数柜内电气元件全部满足图纸要求。4.4 技术要求4.4.1 开关柜结构4.4.1.1 开关柜的防护等级为:外壳IP4X,断路器室门打开为IP2X。4.4.1.2开关柜有坚固的框架,用2.5mm冷轧钢板(前后面板)及2mm敷铝锌钢板(侧板)覆盖框架结构,使开关柜密封性能良好。所有部件有足够的强度,应能承受运输、安装和地震及运行时短路所引起的作用力而不致损坏。4.4.1.3设备的布置应保证安全可靠,并留有足够的空间,便于维护检修。开关柜两侧的结构,母线和控制线槽等要利于扩建。4.4.1.4开关柜各小室的正面应提供铰链门开启角度100度,各铰链门配有门制动器和锁紧螺钉。在开关的背面应有可拆卸的板或铰链门,门上设窥视孔。4.4.1.5开关柜内的控制、保护小盘应牢固,便于设备的调试和维修。4.4.1.6开关柜内小车的摇进、摇出应灵活方便,相同用途的开关柜小车应有互换性。开关小车为中置式。开关柜应配套提供小车专用导轨——便于小车摇进与摇出。4.4.1.7开关柜应有可靠的机械或电气防误操作的功能,即具备“五防”功能。4.4.1.8开关柜内应设照明,照明灯的开关在柜门外,灯泡电压为~220V。4.4.1.9每台柜内配高性能温湿度控制器,电压为~220V。4.4.1.10开关柜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通风设有百叶窗或其他通风口时,要有防止漏水或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4.4.1.11断路器辅助接点应与主触头同步,闭合应可靠牢固,断开应有足够的距离。4.4.1.12开关柜投标方应考虑提供便于起吊的吊环。4.4.2断路器及其操动机构4.4.2.1断路器的开断能力应以开断电流表示。断路器的开断短路电流的非周期分量应不小于40%。4.4.2.2断路器应有可靠的“防跳”功能,如果机械“防跳”不易调整,一般设电气“防跳”回路。4.4.2.3断路器的操动机构,在任何状态都可以电气和机械跳闸。4.4.2.4电气操作的断路器,均应有就地跳、合闸的操作设施(无需打开断路器小室的门就可操作)。当断路器在就地试验和断开位置时,断路器的远方操作回路被闭锁。4.4.2.5断路器柜一次插头表面镀银。当一次插头闭合有稍许偏移,不应增加其接触电阻。4.4.3 主母线及分支母线各段母线载面按长期允许载流量选择,并应能承受短路热稳定电流31.5千安,热稳定时间4秒;短路动稳定电流80千安。母线或分支母线采用螺栓固定。搭接面温升应在允许范围之内。各段母线按长期允许载流量选择,且应能承受相当于连接在母线上最大等级的断路器关合电流所产生的电动力,各段母线的型式如下:母线段最大工作电源母线型式母线截面10kv各段630ATMY63×64.4.3.1所有用螺栓固定的母线导体接头均采用镀锡压花。在长期使用期间,从标准环境温度到额定满负荷温度,固定螺栓的初始接触压力值不应降低。每个连接点不应少于两个螺栓。全部母线用热缩绝缘套管覆盖,即绝缘母线。4.4.3.2主母线支承和绝缘应为低吸湿性能,在设备使用期间,不应降低机械和介质强度。4.4.3.3母线应有标明相别的颜色,A、B、C相分别为黄、绿、红色。母线相间空气净距不小于175mm、相对地空气净距不小于125mm或复合绝缘大于30mm。4.4.4 接地母线接地母线应能承受断路器的瞬时及短时额定电流而不超过额定温升。接地母线应符合以下要求。4.4.4.1与接地母线连接的螺栓接头、搭接头和分支接头用用螺栓连接。4.4.4.2开关柜构架及接地端子用螺栓连接或焊接方式与接地网相连。4.5表计、继电器和控制、信号设备及接线表计、继电器和控制、信号设备投标方应按设计要求随开关柜供应。其安装要求如下:(1) 所有设备的接线应能承受电气耐压的试验标准及拉合振动试验。如用静态装置时,还应做抗干扰试验。(2) 所有设备在长期工作电压下运行,应不致发热或影响寿命和功能,电压变化范围不应小于+10—10%。(3) 继电器的布置应考虑防震,当小门打开或关闭时,继电器不误动作。(4) 表计、控制、信号和保护回路的连接用铜线,最小截面不小于1.5mm2。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引到端子的连线使用铜线,最小截面不小于2.5mm2。所有导线均应牢固地夹紧,设备端子均有标字牌。对外引接电缆的端子均通过端子排。静态装置和强电二次回路的导线应尽量分开在不同导线槽内引接。每排留有15%的备用端子。端子排应采用阻燃型。每个端子排只接一根导线,内部连线可以接两根导线。导线均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压不小于500V的铜绞线。(5) 对于分开运输或开关柜的相间联线(如小母线联系电缆),要求互相联系的安装部分的接线接在一个柜的端子排上。当开关柜组装时,再与其他柜连接。(6) 控制和表计开关分别采用相同外形与手把的通用开关,相同用途的开关把手操作方向一致。通用组合开关的额定电压不小于500V,持续电流不小于10A,如果在采购人提供的接线内没有具体的断开电流的要求,投标方提供适用于接线要求的开关即可。(7) 小母线电源、照明电源、加热器电源等,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柜内易发热的元件,如电阻等,应有隔热措施。4.6 电缆室电缆室应位于柜体后下部,室内可安装电流互感器,接地开关,也能安装避雷器,当手车和水平隔板移开后,施工人员可从正面安装电缆,电缆室内设有电缆连接导体,可以同时并接1—3根电缆。在电缆室内底部应配制开缝可卸的不锈钢板,以确保现场施工方便。电缆从底部进线。4.7 压力释放装置在手车室,母线室,电缆室上方都设有压力释放装置,当断路器、母线或电缆头发生内部故障时,压力释放装置应被自动打开以排泄气体确保操作人员和设备安全。4.8质量保证及试验(1) 设备制造应遵守的规范和标准(2) 设备性能保证值A) 提供的设备应符合设备规范、设备运行环境条件和技术要求。B) 产品将提供各设备的质量证明书。a)生产许可证b)产品合格证c)制造、检验记录d)材料合格证e)电气试验报告(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报告)(3) 对配套设备的要求(4) 配套设备必须满足1.1.3.2及有关技术要求。(5) 配套设备必须符合各自的产品技术标准,并有生产许可证书、合格证及试验报告。4.9试验4.9.1试验项目(1)结构检查及外观检验;(2)机械试验;(3) 绝缘试验;(4) 动热稳定试验;(5) 断路器开断、关合能力试验;(6) 断路器失步开断、关合试验;(7) 熔断器开断能力试验;(8) 开关柜正常运行温升试验;(9) 密封与防潮试验;(10) 操作特性试验;(11) 断路器主回路电阻;(12) 二次回路工频耐压试验;(13) 工厂规定的其他试验。(投标方补充)4.9.2 出厂试验项目为4.9.1条中(1)、(2)、(3)、(9)(10)(11)(12)(13)项。出厂试验应有业主及设计单位人员在场。4.9.3现场试验项目为(1)、(3)、(10)、(12)项。其它试验项目为型式试验的一部分。4.9.4试验要求(1) 结构检查及外观检查产品其全部零部件应符合正式产品图纸和技术要求,零部件装配正确、完整、无生锈、腐蚀和涂漆层剥落现象。带电体相间及对地距离应符合制造标准规定值。相同回路小车应有良好的互换性。(2) 机械试验及操作特性试验按GB1984有关规定进行,并满足要求。如采购人提出断路器间有电气联锁(如备用电源自动装置),操作特性试验中应增加电气联锁回路试验,应正确可靠。(3) 绝缘试验按GB311有关规定进行。(4) 断路器主回路电阻试验按GB763进行,并符合产品技术条件规定。(5) 其余各项试验均应按GB3906和GB1984有关规定进行,并应符合要求。4.10 联锁装置(五防)本设备应提供如下有清晰标志的机构联锁装置。断路器在合闸位置时,不能抽出或插入隔离触头。由于断路器提升到最高位置并且合闸,升降机构自动联锁,防止隔离触头带负荷分闸。除了当断路器从外壳抽出,或在工作位置,接地位置,或隔离位置,断路器不能合闸。断路器未处于抽出和更换的合适位置及已隔离,不能进行抽出和更换。断路器的固定和活动部分之间的二次回路不通时,断路器不能在运行位置合闸。联锁(1)、(2)和(3)为手控,由断路器前面的选择门控机构控制,其标志为“隔离机构释放或闭锁”和“定位螺栓释放或闭锁”。该定位螺栓机构还控制二次触头的分合,保证只有在二次回路接能时断路器才能升降。进线开关与母联采取电气闭锁措施,双电源进线开关合闸时,母联不得合闸。4.11 柜体外形尺寸:按图纸4.12母线性能材料:纯紫铜水平主母线尺寸(宽×高)(mm):按图纸水平分支母线尺寸(宽×高)(mm):按图纸接地母线尺寸(宽×高)(mm):按图纸5 技术资料5.1 按照中国电力工业使用的标准,对图纸进行编号,提供的所有资料按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绘制;5.2 图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5.3 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分为该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3C认证、9000认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及该设备的图纸资料;5.4 该设备生产完成后向用户提供完整正确的图纸资料2份;5.5 该图纸资料包括下面几部分:配电柜的外型尺寸图配电柜的内部接线图配电柜内的电气元件表配电柜的使用说明书配电柜的最大重量;6 KYN28A-12型10kv中置式高压开关柜的先进性KYN28A-12型10kv中置式高压开关柜应广泛应用于电力行业,运行稳定可靠,具有一定的先进性。7 特殊要求:整个变电所设备负责安装调试,及协助采购人与到供电主管部门办理用电手续。(三)实验设备产品性能规范A.通用要求1. 厂家提供的设备其技术性能指标、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须符合或优于本规范所提的各项要求,本规范没有规定的,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国家或行业没有标准的由厂家提供标准。2. 供货方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样本,产品样本将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3. 供货方随机须提供设备的必要图纸、资料(包括:总图、装配图、质量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操作与维修手册等),且所提供的上述图纸资料必须与所供货物相对应。4. 供货方负责设备的安装及调试。5. 设备经过连续正常投料运行72小时,各项参数均达到报价邀请书的要求后的一年内,供货方仍须免费给予服务。6. 业主若需供货方到现场进行技术支持时,供货方必须在省内24小时、省外48小时内到达现场。7.当业主所付的货物款已经达到供货要求时,供货方在接到业主的发货通知(以电报方式)后,三天内必须发货。8.供货方必须报出设备三年内易损件的名称、数量和价格。9.发货时,必须提交供货设备各部件总数和当次送货数量,以便及时核查发货数量是否遗漏。10.发货时,随机资料必须单独提供,不得封存在电控柜或其他不开封设备包装箱内。B.设备技术要求1.使用环境条件 户内1.1 海拔高度不大于1500m1.2 环境温度-15~50℃1.3 环境相对湿度日平均不大于95%,月平均不大于90%1.4 地震列度不超过8级1.5 外部环境无化学腐蚀气体及显著摆动与剧烈振动货物需求表(10KV.6KV各一套)序号名称型号功率(KW)数量单位1干抗试验台高压控制柜KYN28A15001台2大泵开式试验台高压控制柜KYN28A15001台3高压进线柜KYN28A1台4高压控制柜KYN28A1台5隔离柜KYN28A1台6高压固态软起动柜FLGQ1台2.电机参数????见配电系统图???3.控制柜技术要求:3.1控制柜采用KYN28A-12(Z)铠装移开式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又称GZS1开关设备)。它适用于三相交流50Hz电力系统,用于接受和分配电能并参电路实行控制、保护及监测。符合标准:GB3906-91《3~3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B11022-89《高压开关设备通用技术条件》IEC298(1009)《额定电压1kV以上50kv及以下交流金属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DL404-91《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3.2提供与动力柜的接口(无源触点信号)及中控(DCS)的接口(备妥、运行、故障,220VAC信号)。3.3柜内的电气元件需采用ABB、施耐德及西门子在中国国内生产的产品,并按表填写。见配电系统图?3.4整个10/6KV变配电系统采用微机综合保护,选大连电业局指定产品。3.5 10/6KV高压柜保护装置放置在开关柜内,不单独组屏。微机综保装置不带后台,有信号箱,信号箱由微机综保厂家配套提供。3.6微机综保装置供货厂家以及开关柜生产厂家要密切配合,加强合作,确保开关柜的质量。3.7所有PT柜装设常规电压表和电压转换开关。3.8开关柜以及保护装置之间的控制电缆由微机综保厂家配套提供。3.9高压柜与高压固态软起之间的保护控制及电气联锁所用线缆由高压柜厂家提供。3.10柜体颜色选择驼灰(微机灰)色。设备订货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3.11高压柜内应由485通讯接口和上位机进行通讯。3.12所有设备应满足在井下潮湿和通风散热差的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3.13所有供货厂家负责现场指导安装和设备调试工作,负责空负荷和满负荷试车运行。C.高压固态软启动技术要求1. 固态起动装置参数型式: 高压固态软起动柜数量: 2台 额定容量:1500kW 1台1000KW 1台额定电压: 10KV/6kV额定频率:50Hz2.标准和一般要求8.2.1 高压固态软起动装置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等,除应满足本规范规定的要求外,尚须遵照国家及行业所颁布的各项标准执行,本合同遵照的主要规程、规范与标准如下:(以最新版本为准)GB156-1993 《标准电压》GB/T762-1996 《标准电流》GB/T763-1990 《交流高压电气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GB/T706-1989 《交流高压电器的热稳定试验方法》GB/T1497-1985《低压电器基本标准》GB/T2682-1981《电气成套设备中指示灯及按钮的颜色》GB/T2720-1984《电控设备第一部分:低压电气电控设备》GB/T11022-1999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共用技术要求》GB/16927.1-1997《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一般试验要求》GB/T17627.1-1998《低压电气设备的高电压试验技术》GB/T311.7-1988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使用》GB1207-1997电压互感器GB1208-1997电流互感器GB/T2423.4-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方法。(eqvIEC 60068-2-30:1980)GB3906-20063~3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B/T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T 2900.19-1994电工名词术语高电压试验技术和绝缘配合GB/T 2900.20-1994 电工术语中压开关设备DL/T593-2006 中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GB 311.1-1997 中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T 3797-2005电气控制设备GB/T 14048.1-2001 交流中压接触器和基于接触器的电动机起动器JB/T 10251-2001 交流电动机电力电子软起动装置GB/T 13422-1992 半导体电力变流器电气试验方法GB/T 3859.1-1993半导体变流器基本要求的规定GB/T 3859.2-1993半导体变流器应用导则GB/T 14549-1993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GB/T 17626.14-2005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波动抗扰度试验GB/T 2682-1981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控钮的颜色JB/T 7601.2-2008电线电缆专用设备 基本技术要求电缆设备基本技术要求DL/T 404-1997 户内交流中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GB50062-199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4207-2003固体绝缘材料在潮湿条件下相比漏电起痕指数的测定方法GB/T5169.11-2006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成品的灼热丝试验方法和导则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GB/T133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JB3284-1983电机、电器产品运输、贮存基本环境及试验条件GB/T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8.2.2 本设备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凡本技术规范中未规定,但在相关设备的国家标准或IEC标准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卖方应按相应标准的条文进行设备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8.2.3本设备作为本次招标中的附属设备,投标人须出具原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产品须是国内知名品牌,产品应获得相应的认证和投标产品型式试验报告鉴定证书,投标时应书面出示相关证据。3.主要技术要求供货范围3.1主要技术参数:型式:户内型,交流金属式;额定工作电压:10KV/6kV 相数:三相;额定频率:50Hz柜体尺寸: 固态软启动柜 1000×1500×2300mm(宽×深×高)3.2 供货范围:高压固态软启动柜FLCMV-1500-10 壹台FLCMV-1000-6 壹台3.3柜体结构特点:软启动装置为室内安装的交流金属设备。采用先进的多重折边工艺,用拉铆螺母、高强度螺栓联接,具精度高、抗腐蚀、重量轻、强度高、零件通用性强等特点,高可靠的联锁装置,完全满足”五防”要求,各中压室均有泄压通道,确保人身安全,面门装有观察窗,可观察中压固态软启工作运行状态,高压柜和软启动装置的进出线为电缆下进下出线的方式,该装置应能满足3根电缆进出线的要求。装置柜体的安装、调试和维修可在正面和背面进行。软启动装置采用“一拖一”方式组成,高压开关柜供电。3.4.2主要功能本工程所采购的高压交流电动机固态软起动装置用于10KV/6KV 1500KW/1000KW大型异步电动机的软起动与保护。具体功能如下:软起动柜必须满足采购人电动机的正常起动要求,起动平稳、冲击小,控制动作可靠;要求具有以下功能:1)可预测:运用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专用计算机仿真软件对电动机起动全过程模拟仿真,达到对电动机起动过程、性能的事先预测与分析;2)可调整:起动时间等参数可根据工况现场调整;3)可控制:可按最佳电磁转矩、最小起动电流改变,起动过程完全受控,同时能电网起动压降得到有效控制;3.4.3软启技术要求1)以中压晶闸管为主回路控制部件,并设有均压、均流回路。具有技术先进、结构紧凑、安装维护方便等特征;2)采用单片机对数据及通信进行管理,使设备控制实时高效,显示直观,可靠性高,稳定性好,使系统具有很强的抗干扰能力;3.4.5保护功能1)过载保护;2)过压、欠压保护;3)缺相保护;4)三相不平衡保护;5)相序保护;6)零序保护;7)晶闸管过温保护;8)接线错误保护;9)启动过频保护;10)启动超时保护;11)网侧接触器故障保护;12)旁路接触器故障保护;13)外部故障输入;14)短路保护。15)堵转保护;16)门禁连锁保护。3.5软启动装置柜技术性能参数表名称技术要求供应商填写交流电压10000 AC -10%~+10%绝缘电压线电压 绝绝电压6kV42000V过载容量连续:120% 过载:150%/60秒频率50,60Hz 可用硬件设定主回路组成 30SCRSSCR反向峰值电压32500V相序输出端允许在任何相序下工作按正相序接线瞬时过电压保护dv/dt吸收网络冷却自然冷却旁路接触器具有直接启动容量的真空接触器触发电源软启动本体提供2或3线24VAC。认证标准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先进的电机保护过载复位方式手动(默认)、自动温度记忆电机的过载热容量保护,不依赖于控制电源的状态,用户可以通过适时时钟校正停机时间动态复位热容量在电机没有足够的启动热容量时,过载电路将不能复位,启动器自动学习检测和记录先前的成功启动的有关信息相电流不平衡保护不平衡跳闸标准:5-30%任意两相不平衡跳闸延时:1-20秒过电流保护过电流设定范围:100-400%FLA(运行时有效)跳闸时间:1-20秒负载缺相保护跳闸值:10-90% FLA跳闸时间:1-60秒启动时间过长保护启动时间超过60秒跳闸8.3.6端子及母线10kV软启动装置柜内设备和柜外设备的连接、不同安装单元设备的连接均需经过接线端子排,所有二次回路带电接线端子应设置护套。接线端子需采用魏德米勒接线端子,并同时按15%预留备用端子,端子排须标注有清晰的、不可擦除的端子号和馈电回路编号。二次回路最大的铜导线为4mm2,最小的铜导线为1.5mm2。母线材质均为刚性,硬拉高导电率的电解铜,符合IEC431标准。柜间母线采用螺栓和焊接连接,焊接连接应镀锡。相与相和相与地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125mm。相母线按GB标准制造和安装。全部母线采用热缩绝缘套管覆盖,母线搭接处镀锡压花处理,主母线搭接处还有热缩绝缘盒罩盖。柜内应设专用的接地铜母线。3.7铭牌铭牌至少应列出 IEC76-1 中要求的内容,并安装在明显处。铭牌应为铜牌制作,并用耐腐蚀螺钉或铆钉固定。应提供接线图,并固定在铭牌上。应提供表示设备号及/或说明的其它铭牌。铭牌和设备号牌的大小和字母高度为制造厂标准,除非需方特殊规定。在铭牌上须标志的项目应符合国家标准GBl094.1中第7章的规定。铭牌要提供有关设备的全部必要资料,但至少必须包括(不限于)下列:制造厂的名称、设备型号、设备名称、位号、相数、额定容量、额定频率、出厂检验编码、出厂日期、工程识别号、总重、净重等。4包装与标识4.1包装形式:所供设备适用长途运输、防潮、防锈、防震、防粗暴装卸、适用于陆运和整体吊装;4.2包装资料内容:装箱清单、出厂试验报告、主要元器件合格证、原理图和接线图、安装使用说明书;4.3对设备所有构件、设备的包装质量负责;4.4设备有铭牌作标示,铭牌包括以下内容:装置型号、装置名称、额定电压、控制电源、出厂编号;4.5设备内安装的主要电器组件等具有耐久清晰的铭牌便于识别;5. 试验和检验5.1 提供相关的检验标准及符合规范的出厂检验报告;6技术资料交付6.1卖方在订货前应向买方提供一般性资料,如鉴定证书、型式试验报告鉴定证书、报价书、典型说明书和主要技术参数。6.2在合同签订 10 天内, 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资料:a) 接线配置图。b) 外形图、安装尺寸基础图。c) 电气原理图。d) 设计、审查、制造、交货的初步时间表。6.3设备供货时提供下列资料: 设备的开箱资料除了8.5.2条所述图纸资料外, 还应包括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说明书, 部件清单, 工厂试验报告, 控制回路接线图, 产品合格证等。6.4资料内容序号资料名称序号资料名称1接线配置图6使用、操作及维检手册2外形图7系统性能考核表3安装尺寸基础图8试运转要领书4电气原理图9电气元器件清单5各种出厂试验报告或记录10仪表元器件清单6.5其它资料:易损件一览表、主要外购件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书、用户试车大纲、主要零部件的检测记录。7技术服务7.1安装和调试阶段,卖方应派工程师到现场指导安装、配合调试,解决设备存在的质量或其它有关问题。7.2应在安装结束前2个月提交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安排、培训形式考核办法的培训计划,按培训计划对受训人员进行培训,提供合适的培训场地或实践场所。这些培训包括操作、维修及发展。7.3在12个月的保证期间,及时义务提供设备免费维修服务,终身维护。所有技术图纸、技术资料、软件和会议文件中以及所供设备上的标注等,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采用国际单位制,所使用的语言必须是中文或是通用的标准符号、代码等。8.8.专用工器具和备品备件除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以外,投标单位认为必须供应的专用工器具和备品备件也应在投标书中列出清单,这部分器件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书中。(四)试验设备低压柜技术规范1.设备运行环境条件1.1海拔高度 4.15 m1.2气象条件(1)气温:年平均气温9.5℃极端最高气温36.7℃极端最低气温-25.1℃(2)湿度:年平均相对湿度67%年最小相对湿度1%年最大相对湿度100%(3)历年平均气压:1013.6hpa(4)降雨量:年平均降雨量624.8mm年最大降雨量981.6mm年最小降雨量289.6mm1小时最大降雨量79.4mm24小时最大降雨量264mm(5)土壤冻结深度:115cm(6)最大积雪厚度:18cm(7)风向、风速:年平均风速3.9m/s冬季主导风向N夏季主导风向ES瞬时最大风速32.1m/s(8)地震烈度7度1.3供电参数频率:50Hz进线:10 kV,3相3线中压配电:10.5 kV,3相3线中压电机:10.0 /6kV,3相3线低压配电:400 V,3相5线低压电机:380 V,3相4线控制电压:高压、中压开关柜控制和信号: 220 V DC交流控制(执行器、电磁阀等):220V ACDCS系统的DI/DO电压:220VAC不间断电压:220/380V2.技术要求卖方应提供先进的产品,并具有3年以上成功的使用经验,并提供报价产品的详细样本。??见配电系统图???2.1变频调速和软启动控制装置变频调速和软启动控制装置和电动机配套,在使用中应满足电动机起动转矩的要求;变频调速装置各次谐波电流应小于国家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若超过规定应加装谐波滤除装置。速度比:1:10。买方应根据电机拖动负荷的性质对图纸中变频器的规格校对和调整。2.2控制方式要求:*集中控制:即由中央控制计算机(DCS)进行远程控制。*机旁控制:在全数字变频调速和软起控制装置上开、停电动机。变频调速和软起控制装置箱面上应具有“集中-机旁”选择开关、装置开停、故障复位等各种控制开关,必要的信号灯及仪表(如备妥、应答、故障、电压表电流表等),柜内应有报警铃。手动控制停车后励磁应减弱或断开由制造厂解决。*为保证可靠性及减少备品备件种类及数量,柜内变频装置及主要配置应按功能分区,且有明显的标志,以便于施工及检修。各端子编号参见设计院制造图纸。* 数字式变频调速控制柜防护等级:IP41或以上。*冷却方式为强制空冷。 *变频柜应提供变频专用电机冷却风扇控制回路。2.3输入、输出信号:A.接收的输入信号:?主回路驱动:无源触点,闭合起动,断开停车。?控制回路驱动:无源触点,闭合起动,断开停车。?速度给定信号:4~20mADC,DCS给定的速度给定信号。B.输出的信号:?备妥:允许远程(集中)起动。?控制回路应答:控制回路正常起动后的信号。(不少于两对桥接触点)。?装置故障:全数字变频调速控制装置故障停主电机信号(NC)。?外部连锁:离合器限位。?速度反馈:4~20mA.DC,主电机转速信号。以上所有开关量触点均应为无源触点,触点容量不小于2A,220VAC。2.4 交货时要求提供变频调速控制柜装置使用维护说明书,控制原理图,控制柜布置图,元器件接线图,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必要的随机文件。2.5指示灯颜色控制箱上应具有控制开关及必要的信号灯。选用LED指示灯,工作电压为AC220V,指示灯应配有功能说明标签,指示灯颜色如下:?电源: 绿色?警告: 黄色?报警及跳闸: 黄色?运行: 红色2.6柜体GGD控制箱外引端子应按功能分区,且有明显的标志。绝缘导线的两端采用铜质“O”形鼻子冷压接,严禁使用单股实芯导线直接或冷压连接。所有导线编号用英文-数字编写,编号用异型管或白塑料管打印而成,或使用标准套号,其字迹必须清楚正确。严禁使用手写方式。控制箱用厚度为2mm的冷轧钢板制作,带有四个吊装环;所用螺栓、支架等为防腐材料;柜体正面必须有铭牌(设备编号、用途、盘面原件功能的简要描述等),铭牌为铜或不锈钢制,铭牌底色为黑色,凹体白色字母,字母高度不小于15mm,螺丝或铆钉固定,严禁使用胶水粘贴。柜体下部带电缆固定支架。柜内生产布置满足IEC标准.配电及控制回路要求选用空气开关。柜体表面应采用环氧树脂粉末静电喷涂,防护等级IP41。柜体颜色:冰灰色,色卡:RAL7032 采用静电喷涂。2.6布线要求缆线截面要求:?动力电缆最小截面为 2.5 mm2(选用多芯软铜线)。?接触器用线最小截面为 1.5 mm2。?控制用线最小截面为 1.0 mm2(选用多芯软铜线)。缆线颜色要求:?交流(黑色),直流正(红色),直流负(兰色),接地线(黄绿双色)。?缆线标记要求?所有缆线两端带要清晰的标记。所有标记必须使用成品或打印品,不得手写。?缆线连接要求?所有缆线两端通过电缆端子与接线端子可靠连接。?所有外引线必经过位于盘柜下端的接线端子连接。 ?控制箱内元件用黄绿线接地(包括门及可移动底板等)。2.7规范和标准本说明涉及的电气设备应按照现行有效的规范和标准,特别是下列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制造、检验、测试和安装:国际电工委员会(IEC)颁布的规范和标准投标者所供设备和材料的质量应与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相一致。2.8技术文件 ?卖方需提交的技术文件(中文、一式四份,其中电子版一份)?控制原理图,控制柜布置图,元器件接线图,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必要的随机文件。?供货的电气设备清单。?设计、审查、制造、交货的初步时间表。?贮存在软盘或光盘上的资料必须符合以下格式:?文字性资料 WORD2003 文档?表格 EXCEL2003文档?图 AUTOCAD /R2004/20073.技术服务?卖方应积极配合业主完成详细设计工作。合同签订后15天内卖方应向业主提供全部供货设备(含附件)的清单、安装和外形尺寸、满足业主控制要求的二次接线图、安装基础及预埋条件、设备布置等电子版CAD图纸与业主设计交流,保证业主相关设计工作顺利进行,其它有关的图纸和资料将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表提交。?设备安装期间,卖方应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调整和试验工作直至设备现场通电运行正常;如有需要,配套生产厂家技术人员也应到场;负责对业主相关人员进行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方面的培训,业主可派员到中标厂商进行技术培训。 ?卖方应对其提供的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全面负责。?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中,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卖方应及时予以更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在设备生产加工期间业主有权派员来厂监督生产、试验。 ?卖方有义务为业主提供充足的备品备件和良好的技术支持。?质量保证:中标厂商应对其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包括卖方外购的)的质量负责,并符合各项要求,若甲方发现中标厂商所提供设备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说明的要求,中标厂商应免费予以更换。4.投标资料提供?投标书的内容应全部包括但不仅限于标书规定的内容。?生产厂家相关详细资质、信用证明,投标代理授权书,相关产品使用业绩、运行情况;?投标单位的技术文件应包括:投标文件(含相关设计图纸),设备技术说明书、安装说明书、操作手册等全套技术文件。?详细技术响应,包括投标设计方案(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设计资料及现场施工要求设计)、主要产品样本、技术参数、使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等。?油漆规格及颜色标准;?主要外购部件、材料的厂家授权文件;?详细的技术参数表:?提出通风散热方案?提出抑制谐波的方案?随机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及详细报价。?备品备件清单及详细报价。?柜内使用的所有元器件及附件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型号、主要参数、制造商及产地)。?列出所供设备所有制造、检验标准及规范清单。?全部技术偏离,布置图纸;?售后服务方案、生产交货计划及保障措施等。(五)电力变压器产品性能规范1.概述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大连检测科技园10KV变电所及泵阀实验室的10KV电力变压器。是对制造厂商在设计、材料、制造及指导安装、检验与检测、供货范围、技术文件、包装与运输、铭牌及制造厂商担保等方面做出的最基本要求。供方应按照本规格书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范,选用国内性能优质的产品,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并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2.供电方式和站房设置从大连开发区供电局电网引接的10kv高压电源,通过沿园区室外电缆沟的回路电缆,输送至10kv级配变电所的高压开关室供电,再由10kv级配变电所经高压开关分别馈电至1-2#10KV电力变压器及泵阀实验室的10KV电力变压器,最后引接至各区域用电负荷点3.供货范围1)10kV变电所内:SCB10-1000kVA2台2)10kV变电所内,泵阀实验室的10KV电力变压器:SCB10-1250kVA1台4.主要设备选型、性能参数及要求4.1 变压器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4.1.1 额定容量:1000/1250kVA4.1.2 额定电压比:额定电压比:10±2×2.5%/0.23~0.4kv10/6±2×2.5%kv4.1.3 联结组标号:Dyn114.1.4 额定频率:50Hz4.1.5 相数:三相4.1.6 空载损耗:≤1%4.1.7 阻抗电压:并联运行的变压器允许差值范围≯±10%。4.1.8 温升限值:100k、145℃高温下安全运行。4.1.8 声级:48dB4.1.9 过负荷能力4.1.9.1 环境温度不超过40℃时自然空气冷却条件下,带100%负荷应能长期运行。4.1.9.2 环境温度不超过40℃时自然空气冷却条件下,过负荷系数1.1。4.1.10 运行电压变化±5%,其额定输出容量不变。4.1.11 绝缘等级:F级4.1.12 在规定的环境、温度下以额定容量运行,其使用寿命>20年。4.1.13 设置过流、超温、缺相、单相接地等保护装置,其温控温显系统具有巡回检测和显示温度;具有计算机标准接口(4-20mA)、配置PT100铂电阻,可自动发生报警跳闸信号、自动控制风机启停;提供配套软件。4.1.14 变压器柜体的高度、颜色和高、低压开关柜完全一致,外壳材料采用冷轧薄钢板。高压侧门装电磁连锁。4.1.15 防护等级:IP30 具有防潮、抗湿热、阻燃和自熄特性。4.1.16 噪声≯48dB4.1.17 防潮性能:可在相对湿度100%的环境中正常运行。4.1.18 主要元材料要求:铁心主要采用日本新日铁或川琦公司产优质冷轧硅钢片。环氧树脂应采用类似于瑞士CIBA-GEIGY公司填料型树脂浇注系统内在品质的产品。层间绝缘应采用类似于德国KREMPLE公司内在品质产品,主要有:(1)高压层间绝缘;(2)低压层间绝缘;(3)玻璃网格;(4)低压外层绑带;(5)端绝缘;(6)绝缘筒;导体铜箔(带)应采用类似于洛阳铜加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铜板带厂内在品质的产品。4.2变压器执行规范及标准:4.2.1GB 6450-1986干式电力变压器4.2.2GB/T 10228-1997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4.2.3GB 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4.2.4其他相关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要求。5.试验和质量保证5.1变压器试验5.1.1产品出厂试验项目:变压器测量绕组直流电阻测量绝缘电阻测量绕组电压相量关系测定空载试验负载试验额定短时工频耐压试验:按照规范标准要求感应耐压试验局部放电试验噪音试验5.1.2供方提供温升极限、雷电冲击试验型式试验报告5.2验收试验验收试验由施工单位进行。5.2.1供方按照业主的要求提供技术支持。5.2.2供方应在投标书中对验收试验的项目和内容提出建议,供业主选择。验收试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此:1)外观检查;2)绝缘试验;3)机械性能、机械操作及机械防止误操作装置或电气联锁装置功能的试验;5.2.3重要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5.2.3.1供方在投标时应指明设备中外购部件的制造厂家,应由生产厂直接订货,不得委托第三方转供。5.2.3.2供方应对外购部件进行入厂检验,并作为设备检验内容,检验记录随设备提供给业主。5.3质量保证(参见有关商务条款)。5.3.1供方应为制造本设备制定生产组织技术保证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5.3.2供方应向业主提供现行、有效的质量体系文件。5.3.3供方根据订货图纸进行工厂设计,并得到业主认可后方能生产。业主认可只是确认工作程序可以进入生产阶段,不负任何其他责任。5.3.2保质期:一年(出具并交付验收证书、业主正式签认之日为保质起始日,可应业主需要通知在48小时内赶赴现场提供免费维修服务等)。6.提供资质、技术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6.1资质文件6.1.1具备政府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资质要求;6.1.2具备生产制造10kV干式电力变压器、并在安装、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6.1.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6.1.4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关的质量与安全方面的证书。6.1.5产品制造商为国内“信守合同”声誉较好的厂家。6.2技术文件6.2.1所有技术文件均应提交业主确认、批准。供方应对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完备性和及时性负完全责任。6.2.2如果业主认为技术文件不能满足需要,有权向供方要求增加必要的技术文件。当业主要求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时,供方应及时提供。需要提供的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此:1)产品合格证、主要设备及配件材料装箱单和备件清单。2)变压器安装使用说明书。6.2.3供方提供完整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每台变压器的出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6.3图纸供方需要提供的图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此:6.3.1变压器外型图、结构图、平面布置图、安装图和施工说明6.3.2变压器外形尺寸图、温控仪二次接线图。6.4试验报告包括对重要部件和原材料进行的必要检验和型式试验记录:6.4.1变压器的型式试验报告6.4.2变压器的出厂试验规格书及试验报告6.4.3介电强度试验记录6.4.4短路耐受强度试验记录6.4.5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隔离距离验证记录6.4.6电气绝缘测试记录6.5 其他7.供方提供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7.1监造配合:供方在设备制造期间应协助、配合业主全过程计划安排进行的相关监造和检查,并提供所需的工作便利。7.2预验收:供方安排并通知业主到生产厂家现场检查出厂前的产品型号及试验报告、出厂报告,经业主代表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发货。7.3供方配合业主现场清点、检查、核对和验收到货的站房安装设备、设施、配件及材料等,并承担一切与设计要求不相符的来货质量、品种和数量的责任。7.4供方负责现场施工的技术指导和安排进行业主站房工作人员上岗操作专业培训。7.5供方负责组织系统完工后的检测、调试、试车及验收,并留档备案。7.6供方配合业主了解站房系统设备运行状况并及时提供相关的现场技术咨询服务。7.7供方在中标后的一周内应书面向业主提供系统安装对土建的有关工艺要求等。(六)柴油发电机组技术参数1.系统参数1.1额定电压:0.4 kV1.2额定频率:50Hz1.3接地系统:TN-S2.技术要求2.1 基本要求2.1.1柴油发电机组整机品牌为美国康明斯电力品牌。2.1.2 满足常载功率500KW、备载功率550KW的康明斯C690D5型号柴油发电机组。2.1.3自动化控制系统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操作简单的中、英文显示的人机界面产品;能实现数字式电压调节、数字式转速调节,具有远程通信功能并提供RS485接口。2.1.4柴油发电机组应具有自动转换市电与发电机组功能;具有启动蓄电池市电自动浮充电功能;具有冷却系统、市电自动加热功能。2.1.5发动机:发动机功率不得小于 610KW2.1.6发电机:斯坦福品牌2.1.7控制系统:要求为数字式原装进口控制系统,并为发电机组品牌自己厂家开发生产,不得外配。2.2 机组电气性能2.2.1稳态电压调整率:≤±0.5%2.2.2瞬态电压调整率:≤+15%、≤-15%2.2.3电压稳定时间:≤1S2.2.4电压波动率:≤±0.3%2.2.5频率稳态调整率:≤±0.25%2.2.6频率瞬态调整率:≤+10%、≤-7%2.2.7频率稳定时间:<3S2.2.8频率波动率:≤±0.5%2.2.9备载功率:565KW2.3 柴油发动机主要技术参数2.3.1品牌:美国康明斯2.3.2型式:四冲程2.3.3满足发电机组备载输出功率的100%功率,2.3.4额定转速: 1500转/分,2.3.5冷却方式:闭式循环水冷却。2.3.6燃油耗量(负载100%时):140升2.3.7燃油型号:国产-20# 柴油。2.3.8进气方式: 增压、中冷。2.3.9调速系统:电子调速。2.3.10机组噪声:≤85dB2.4 交流发电机主要技术参数2.4.1品牌:斯坦福2.4.2型式:无刷、单轴承、旋转磁场2.4.3额定电压:400/230V 2.4.4额定频率:50Hz 2.4.5功率因数: 0.8(滞后)2.4.6定子线圈接线:三相四线2.4.7接地方式:中性点直接接地 2.4.8绝缘等级:H级2.4.9励磁方式:自激励磁系统2.4.10防护等级:IP232.4.11冷却系统:IC 012.5 柴油发电机组自动控制屏主要技术参数2.5.1以数字式为基础的集成控制模块,2.5.2具备发电机组控制、自动保护及故障状态指示灯信号显示功能,2.5.3运行模式;自动运行模式、手动运行模式、紧急停机模式,自动启动、自动并机、自动减机、自动停机功能:当市电失电时,柴油发电机组接到自启动信号时,可在(0~300S可调)启动机组,并在15S内正常供电。柴油发电机组正常工作时,当市电恢复供电后,机组能在(0~600S可调)自动转换到常用市电工作电源供电而卸载,机组能在(0~600S可调)冷却延时一段时间后自动停机。2.5.4机组故障自动保护功能:当机组运行出现故障时,自动紧急停机发出声光报警,以防损坏机组。2.5.4.1柴油发动机保护有:发动机超速停机、冷却液温度过高报警/停机、冷却液温度过低报警、启动失败和盘车失败停机、盘车锁定、蓄电池电压过低或过高报警、蓄电池电量不足报警、传感器故障指示。2.5.4.2交流发电机保护有:供电系统短路、 交流电压过高/过低、延时停机、过电流延时报警/延时停机、过频/ 欠频延时停机、励磁磁场过载停机、工作绕组温升过高等。2.5.5控制系统应显示如下数据:发电机组硬件参数显示、机组基础参数显示与调整、数据记录、发电机参数、历史故障。2.5.6故障状态指示灯信号显示:非自动状态、手动运行、自动模式、远程起动、停车、报警等。2.5.7控制屏型式:金属外壳2.5.8防护等级:IP41。三、图纸(另附) 第八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3.货物说明一览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7.投标保证金:(任选以下一种形式)1)银行汇票,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 2)支票,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3)电汇,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4)现金,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5)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6)由(银行名称)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金额数,(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如分包,应按包标明包号)。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个日历日。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若我方获得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邮编 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日期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交货期注:1、为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除纳入投标文件文本外,需单独提供一份供唱标之用,并按投标人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单独提交。交货期和付款方式为重要条款,不满足该要求的投标属无效投标。2、投标总价含义同“附件三”中“投标总价”。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其它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三、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及原产地数量单位数量单价合计123…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费其它服务费用投 标 报 价:注:1.投标报价应与投标函、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一致。2.投标人如果不提供详细的投标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4.投标人应按详细的交货清单进行报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非联合体投标时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数量单位数量单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合计合计123…设计费总计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2、本表用于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2.6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填入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评标时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五、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报价占联合体总报价比例表格式(联合体投标时填报)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报价占联合体总报价比例表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单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合计合计123…总计小型和微型企业占联合体报价百分比(%)联合体投标报价说明:1、本表仅为联合体投标人填报;2、本表用于对联合体中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联合体总金额一定比例时所给予的价格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2.6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填入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评标时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 六、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货物说明一览表招标编号: 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及原产地质量保证期交货地点注: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代表签字: 七、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投标技术规格偏离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八、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九、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一)投标保证金保函(银行)开具日期: 致: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本保函作为(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编号)的投标邀请提供(货物名称)的投标保函。(出具保函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保证金: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或2.在收到中标通知后5天内,投标人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3.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投标人未能提交可接受的履约保证金。本保函自开标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有效,并在贵方和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延长的有效期只需通知本行即可。贵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出具保函银行名称出具保函银行公章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 字 人 签 名出具保函银行地址出具保函银行电话出具保函银行传真注:1、本保函需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2、本保函仅需一份原件,与开标一览表一同密封,单独提交。(二)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担保公司) 编号: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鉴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该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书格式中小企业声明书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十二、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时提供)(参见投标人须知2.4条,格式自拟) 十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目录:13-1投标人资格声明13-2投标人资料13-3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填写须知1)投标人对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不仅限于这些内容)。2)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3)采购人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4)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填写。 13-1 投标人资格声明投标人资格声明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响应你方 年 月日的(招标编号)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名称),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1)我方的资格声明,各有1份正本,副本。(2)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3)下述签字人知道,招标方可能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格材料,我方愿意配合你方,向有关机构和单位(如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企业等)查证和获得有关资料。投标人(公章)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名称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地址邮编签字电话传真 13-2 投标人资料1.名称及概况:(1)投标人名称:(2)总部地址:(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实收资本:(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法定代表人姓名:2.近3年类似本项目的成功案例:序号客户名称货物名称货物数量合同金额客户联系电话3.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4.其他有必要说明的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3-3其它资格证明文件(投标邀请及用户需求书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十四、节能和环保产品的特别说明及其证明文件该项如果有的话,请参见投标人须知第14.2 8)和第九章(评分标准)相关说明和要求。 十五、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一)履约保证金保函(银行)开具日期: 致:(买方名称) (合同名称)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 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 (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人民币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有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前完全有效,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并办理到货验收手续之日失效。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在上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行。在我行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本保函于到期日自动失效,并请将其正本退还买方归还我行注销。但是不论本保函正本是否归还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将于到期日之后自动解除。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出具保函银行公章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 字 人 签 名出具保函银行地址出具保函银行电话出具保函银行传真 (二)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担保公司) 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_年__月__日签定编号为的____《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__年__月 _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数额为(大写 )______元,币种为___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__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十六、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预付款银行保函开具日期: 致:(招标人名称)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向贵方提交总额为(人民币、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银行保函,以保证卖方将正确和忠实地履行所述的合同条款。我行,(银行名称),根据卖方的要求,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第一责任人而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买方的第一次书面要求,说明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就在七(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买方不超过(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金额,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卖方索赔。我行进而同意,双方同意的对将要履行的合同条款或合同文件的更改、增补或修改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上述更改、增补或修改无需通知我行。但是贵方与卖方协商变更合同且修改内容涉及本保函,卖方应同时书面向我行申请对本保函进行相应修改。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通过预验收前完全有效,货物预货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之日失效。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在上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行。在我行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本保函于到期日自动失效,并请将其正本退还买方归还我行注销。但是不论本保函正本是否归还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将于到期日之后自动解除。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公 章:地 址:邮 编: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电话:传真: 第九章 评分标准一、基本评分标准分项评分因素满分分值权重说明价格投标报价10040%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40%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注:1、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技术技术响应10010%按投标货物的技术响应程度进行评分:1、突出的100-90分;2、良好的89-60分;3、一般的59-50分。货物性能品质10030%按投标货物技术性能、零部件选用等货物内在品质进行评分:1、突出的100-90分;2、良好的89-60分;3、一般的59-50分。施工组织设计10010%按投标人施工方案,质量、进度、安全控制等进行综合评分:1、突出的100-90分;2、良好的89-60分;3、一般的59-50分。商务售后服务方案10010%按售后服务方案细致、可行、完善等程度进行评分:1、突出的100-90分;2、良好的89-60分;3、一般的59-50分。合计100% 二、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说明节能产品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5%的加分,加分幅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节能水平确定,计算公式中用K2表示。本项目计算公式:节能产品加分 = 相应技术评分因素加分 + 价格加分 =(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相应技术评分因素评分总分值(40分)×K2 +(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40×K2。注: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不予加分。环保产品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5%的加分,加分幅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环保程度确定,计算公式中用K3表示。本项目计算公式:环保产品加分 = 相应技术评分因素加分 + 价格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相应技术评分因素评分总分值(40分)×K3 +(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40×K3。三、评分说明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评委评分 = 商务得分 + 技术得分 + 价格得分 + 相应加分项得分。3、投标人综合得分说明:分别计算出各评委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委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价格因素平均得分与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之和即为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总得分。4、获得最高综合得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5、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评估得分高的;(3)商务评估得分高的。6、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人介绍相关情况。投标人必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实事求是地陈述。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