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清障、抢险、消防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清障、抢险、消防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重庆高速公路清障、抢险、消防设备项目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路网管理中心、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南方营运分公司、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东北营运分公司、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东南营运分公司,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2.货物采购内容
合同包
车辆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供货要求
A
越野起重机
1辆
35吨
(轮胎式)
设备颜色为橘红色。供货地点为界石办公基地,预计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
B
挖掘机
2台
轮胎式(带破碎锤)
设备颜色为橘红色。供货地点为天城办公基地、黔江办公基地,预计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
C
消防车
4辆
10吨,水罐-泡沫联用
车辆颜色为消防红色。供货地点为1辆在界石办公基地、1辆在天城办公基地、2辆在黔江办公基地,预计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
3.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为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所投标产品近3年(2010-2012年)在国内销售总数5台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供货及售后的能力的单位均可参加上述项目的投标。如果为代理商投标,应有制造商授权代理协议书,授权代理应注明授权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名称,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生产厂家与代理商使用同一品牌设备同时参与投标,则使用该品牌该设备的生产厂家与代理商将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可以对A、B、C合同包的一个或多个合同包投标,必须单独包装投递,每个合同包只能提供一份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自2012年10月24日发布至2012年11月13日,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补遗等所有开标前发出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向招标人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1000.00元。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2年11月13日13时(北京时间)
4.4投标文件拒收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3日14时(北京时间)
5招标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路网管理中心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南方营运分公司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东北营运分公司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东南营运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邮 编: 401121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肖腾 刘清华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路网管理中心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南方营运分公司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东北营运分公司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东南营运分公司

2012年10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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