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对江西省吉安地区江西创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对江西省吉安地区江西创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江西创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江西省吉安市
债权总额:546.48万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拥有江西创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截止2020年10月20日,债权总额546.48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88.46万元,利息258.02万元,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创甲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21日,注册地为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阳明东路13号,注册号:***************,法定代表人为胡小菁,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胡小菁出资32.5万元、谌建华出资30万元、万丽琴出资20万元、汪庐云出资17.5万元;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凭有效质资证书经营)、房地产投资、项目投资,广告设计、制作;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前置许可及禁止项目的除外)。
三、保证人概况
1、吉安华益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29日,住所地为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跃进路31号18东幢2-01室,工商注册号:***************,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梁瑞龙,股东梁继文,持股比例40%;股东胡小箐,持股比例30%;股东詹汉卿,持股比例20%;股东梁瑞龙,持股比例5%;股东汪庐云,持股比例5%,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物业管理、房产租赁、房地产投资咨询。
2、吉安远大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日成立,住所地为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兴桥镇藤桥村委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汪庐云,社会统一信用代码:****************6P,经营范围为牲畜、猪、家禽饲养、饲料销售。
3、吉安市吉州区君临轩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14日,住所地为吉安市吉州区阳明东路13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2U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华春,经营范围为小型餐馆。股东华春,持股比例55%,股东肖开逸,持股比例45%;
4、吉州区私人订制美容美发店成立于2014年11月24日,经营场所为吉安市吉州区阳明东路1号楼1-2号门面,于2015年3月30日更名为吉州区玛莎莉娅美容美发店,类型为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胡小菁,注册号:***************;经营范围为美容、美发、美甲、化妆服务,日用品、护肤品零售、批发。该个体工商户已被注销,主体已终止。
5、保证人胡小箐,女,汉族,1975年3月26日出生,地址:吉安市吉州区阳明东路10号3单元501房,与保证人袁冬为夫妻关系。
6、保证人袁冬,男,汉族,1972年1月22日出生,地址:吉安市吉州区阳明东路10号3单元501房,与保证人胡小箐为夫妻关系。
7、保证人万丽琴,女,汉族,1971年1月19日出生,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北门街15号4栋1单元201房,与保证人胡军为夫妻关系。
8、保证人胡军,男,汉族,1966年10月30日出生,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北门街15号4栋1单元201房,与保证人万丽琴为夫妻关系。
9、保证人谌建华,男,汉族,1970年2月23日出生,地址:吉安市吉州区沿江路115号10栋1单元601,与保证人肖萍为夫妻关系,谌建华因吉州区人民法院(2020)赣0802执1553号执行案件而被限制高消费人员。
10、保证人肖萍,女,汉族,1973年11月24日出生,地址:吉安市吉州区沿江路115号10栋1单元601,与保证人谌建华为夫妻关系。
11、保证人黄剑元,男,汉族,1970年12月6日出生,地址:吉安市吉州区鹭洲东路7号5栋2单元501,其妻万健松,女,汉族,1971年9月18日出生。
12、保证人万立功,男,汉族,1975年2月4日出生,地址:吉安市吉州区文山路82号。
13、保证人汪庐云,男,汉族,1972年3月1日生,地址:吉安市吉州区越秀花园1栋3单元802室,与保证人李志敏为夫妻关系。
14、保证人李志敏,女,汉族,1980年6月2日生,地址:吉安市吉州区越秀花园1栋3单元802室,与保证人汪庐元为夫妻关系。
15、保证人左旻,男,汉族,1985年1月4日生,地址:吉安市吉州区韶山西路8号1栋3单元101房。
四、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因本债权已诉讼,且已向吉州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且上述债权资产保证人众多,保证人名下还有财产,担保人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资产发展前景较好。
五、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原员工、现员工及其关联人、债务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个人除外)。
六、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七、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2020年11月12日发布,公告有效期为7个工作日。
八、处置方式 :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等。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至此,投资者不能以该资产存在瑕疵、重大误解等理由向我司提出任何异议等。
上述资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章先生、程先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南昌市阳明路106号
邮政编码:330006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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