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中央财政追加拨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招标公告
2012年度中央财政追加拨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招标公告
2012年度中央财政追加拨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2012年度中央财政追加拨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农村河塘清淤整治项目县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兴建,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面向社会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本次施工招标共设5个标段,总投资约950万元, I标:赤松镇的三八塘、草塘、翻身塘、共3座山塘,投资约195万元; II标:曹宅镇的七星岩塘、赤松镇的银家塘、山潘塘共3座山塘,投资约175万元;Ⅲ标:江东镇的金菜塘、岭下镇的长夫塘与洋埠塘共3座山塘,投资约195万元;Ⅳ标:澧浦镇的石头塘、上湾塘、山垅塘共3座山塘,投资约190万元;Ⅴ标:傅村镇的毛塘、鞋塘办事处的石水堰塘、塘雅镇的东口塘与西古塘共4座山塘,投资约195万元;
1.2 招标范围:山塘综合整治。 1.3 工程建设地点:金东区境内各乡镇; 1.4 计划工期:主体工程要求在2012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要求在2013年1月31日前完成。
1.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 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以上资格的建造师,报名结束以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2.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不在被国家或浙江省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水利局或金东区水务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2.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或浙江省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水利局或金东区水务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5、省外施工企业应按规定提交进浙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备案资料,并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
2.6、施工企业近5年(2007年10月~至今)应有水库除险加固或山塘综合整治的施工经验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三、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有效的交易席位证: 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本项目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提供任职文件)、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6、施工企业近5年(2007年10月~至今)应有水库除险加固或山塘综合整治的施工经验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7、按本招标公告第2.2、2.3、2.4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潜在的投标人于报名的同一时间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自至开标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金东区水利工程投标。
五、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4日~ 10月26日16时止(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同一施工单位可以报名参加5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二个标。
六、报名地点:金华市金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光南路1329号)。
联系人:季先生、汪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金东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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