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物资招标公告

食堂物资招标公告

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SCG********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网上竟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招标的内容:

采购条目流水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

员工食堂物资

1

582,900.00

详见附件

采购文件发放的办法和时间:
供应商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于2012年10月23日 16:00至2012年10月26日 10:00期间登陆坪山新区政府采购网(ps.szzfcg.cn)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人只有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预交或缴纳网上注册保证金后才能获取“网上报价”的权限)。供应商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 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必须为坪山新区员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SCG********67)的预选供应商。 网上竟价开始时间:2012年10月23日 16:00(北京时间)
网上竟价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6日 10:00(北京时间) 付款方式: 按照《关于简化政府采购资金付款审核资料的通知》(深坪发财〔2010〕409号)规定办理。 报价币种:人民币。 交货时间:201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每天早上5:30前。 成交原则:
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各供应商投标报价、交货期、故障维修及服务响应时间、保修期等因素,按照相对权重由系统自动计算打分,综合总分最高者成交。
报价是指深圳工地地面包括安装的含税价。包括:设备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装卸、保险、安装、技术培训及各种税费等,如果是进口设备,供负责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交货期是指签订合同开始至货物到达用户现场的时间。
故障响应时间是指接到故障报告之后到达故障现场的时间。 结果公示:
网上竟价采购结果将在竟价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在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违规处罚内容及规定:各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公告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投标行为和投标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情节严重的,一年内不能重新签订《深圳网上政府采购协议》,有关处罚情况一并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一)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投标的;
(二)与采购单位或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投标价格或者合谋使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三)因无法履行投标承诺而未能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的;
(四)成交后又放弃成交资格的;
(五)投标人在质疑投诉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情况的;
(六)其他违反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 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303室
邮政编码:518118
操作咨询:0755 - ********

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0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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