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兴水库水质提升工程地质勘查服务招标公告

元兴水库水质提升工程地质勘查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江县元兴水库水质提升工程地质勘查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地质勘测服务

采购单位中江县仓山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德阳市公告时间2020年11月12日11:2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3: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德阳市区长江西路三段北侧5号(老汽车站对面)美家精品酒店4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1月26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德阳市区长江西路三段北侧5号(老汽车站对面)美家精品酒店4楼
预算金额¥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益燕
项目联系电话186*****883
采购单位中江县仓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中江县仓山镇街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文明刚 158*****189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福鸿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长江东路211号F1-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益燕 186*****883


项目概况

中江县元兴水库水质提升工程地质勘查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德阳市长江东路211号F1-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江县元兴水库水质提升工程地质勘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1. ★项目概述
    1. 本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
    2. 本项目为中江县元兴水库水质提升工程地质勘查服务项目。
  2. ★项目清单
    1. 采购标的一览表

标的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工期

最高限价

1-1

中江县元兴水库水质提升工程地质勘查服务项目

1项

30个

日历天

3万元

  1. ★技术要求

3.1勘查内容

(1)收集和整理水库流域概况和水文气象、工程特性、水库以往地质、设计与施工、安全监测等方面的资料,并根据需要开展测绘、鉴定试验等工作。

(2)进行现场安全踏勘及安全检测。

(3)出具项目范围内(25000㎡)水域及周边地面进行测绘,并出具1:200地形图。

3.2勘查成果

完成地形图测绘及水库流域概况文件。

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通过评审的纸质版成果资料4 份、电子版 1 份。

3.3质量要求

(1)项目勘察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工程建设规范、规程、标准及法规并通过评审。

  1. ★商务要求

4.1版权问题

4.1.1编制单位在本次设计活动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文字、图纸、电子数据资料等)的版权均为采购人所有并受法律保护,只限应征设计单位在此次设计采购活动中使用,未经采购人许可或授权,任何单位、机构或个人对该版权内容进行复制、改编、分发、发布或做其他用途,将承担法律责任。

4.1.2应征设计方案的所有内容均须设计单位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如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由应征设计方案的提供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次征集活动的征集方不负责解决所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4.1.3入选设计方案的版权归采购人所有(署名权除外),采购人有权将入选方案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评价设计作品,以及在本项目工程中局部借鉴,但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4.1.3采购人有权在评审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对入选设计方案进行调整而不必知会相关响应设计单位。

4.2签订合同及相关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通知书领取后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依据方案评审意见和采购人要求,对阶段性设计成果进行深化,最终提交的设计成果应满足本文相关要求。

4.3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

4.4后续服务期:后续服务期为1年,从提交设计成果之日起计算。

4.5付款方式:勘查成果交付并审查通过后7日内支付成交价的80%;工程验收合格、办理结算后7日内付清余款(不计银行利息)。

4.6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5%。

  1. ★其他要求

5.1 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2 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书至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1. 其他要求

6.1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成交后,须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6.2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6.3 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

6.4 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汇报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6.5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6.6 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6.7.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管理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响应标的为进口产品的,响应无效。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应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能享受价格扣除。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响应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响应人且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信息产品管理

3.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采购标的属于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的,响应人须提供响应标的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3.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标的属于政府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范围,且响应人提供了响应标的所在《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清单页复印件(型号须完全一致),则对该响应标的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3根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的规定,采购标的包含操作系统软件的,响应人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否则响应无效。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4.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采购标的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显示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响应产品必须为节能产品且响应人必须提供响应产品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响应无效。

4.2采购标的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响应产品若为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且响应人提供了响应产品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复印件,将在评分时予以加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丙级以上【复印件】。2)《四川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复印件】(四川省省外企业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3: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德阳市长江东路211号F1-4号

方式:网络获取或现场获取

售价:¥4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德阳市区长江西路三段北侧5号(老汽车站对面)美家精品酒店4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德阳市区长江西路三段北侧5号(老汽车站对面)美家精品酒店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江县仓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中江县仓山镇街道

联系方式:文明刚 158*****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福鸿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德阳市长江东路211号F1-4号

联系方式:邓益燕 186*****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益燕

电 话:  186*****88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质勘查 水质提升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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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福鸿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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