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永康市第二期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公开招标[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关于2020-永康市第二期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公开招标[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YKCG2020-GK-038
二、 招标项目名称:2020年永康市第二期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公开招标
三、 招标项目内容:
社保资金19亿元,存期1年
四、 投标人资格
参与招投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投标银行)须是在永康市设有一级支行(含)以上机构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其他中小金融机构,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一)必须在上一年度市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达到B级以上(含B级)。 (二)有关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上年度及至参加招投标前的期间内没有发生重大经济案件的承诺。 (三)上年度的增值税是以永康机构名义申报缴纳,上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需缴纳在永康市。 (四)投标量限定。 1、每家竞标银行投标总额不得超过1.9亿元(含)。 2、每家竞标银行投标总额一般不得超过该银行上年末一般性存款余额的10%。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1天,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7:00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永康市金城路518号 8楼政府采购服务窗口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3日9:30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永康市金城路518号8楼开标室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永康市金城路518号8楼开标室
(四)提供材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金融许可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投标银行负责人确认的授权书。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联系人:陈巧缘
联系电话:****-********
地址:永康市金城路518号8楼
2、采购人名称:金华市永康市财政局
联系人:陈灵灵、金江明
联系电话:0579- ********
地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
3、监督机构名称:(1)根据《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本项目不属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投标项目。(2)根据《招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3)关于监督指导和投诉受理,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五条执行: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
附件信息:
********20/202011/5a85d0a2-9624-49fe-b8a0-724885f18b0b%5C%22">2020永康市财政第二期资金定点存放(定稿).doc
148.5 KB
招标
|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