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水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环境监测车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佳木斯市水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环境监测车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商务条款要求
1、采购单位:佳木斯市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
2、项目名称:佳木斯市水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环境监测车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20万元。
4、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5、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详见合同)。
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7、支付方式:财政授权支付。
8、质保期限:1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其他要求: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销售采购内容;
2、投标商不得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
3、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销售采购内容。
三、技术参数要求
1、车型参数及配置:5门5座SUV×1辆
2、长*宽*高(mm)≥4830*1920*1800
3、轴距(mm):≥2800
4、油箱容积(L):≥65
5、整体质量(kg):≥2000
6、发动机:2.0T缸内直喷涡轮增压发动机
7、排量(mL):≥1960
8、最大功率/转速(KW/rpm):≥165KW/5200r
9、最大扭矩/转速(N.m/rpm):≥380N.m/1700-3600r
10、排放标准:国Ⅵ
11、变速箱:≥6档手自一体
12、悬挂系统:前双叉臂式独立悬架/后多连杆非独立悬架
13、四驱形式:适时四驱
14、后制动器类型:通风盘式
15、转向结构:电动助力转向
★16、车体结构:非承载式
四、采购单位信息
1、联 系 人:董茂坤
2、联系电话:****-*******;189*****744。
3、电子邮箱:jmszky@163.com
4、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3日——2020年11月17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公示次日算起)。
5、公示方式:依据《关于加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需求编制与公示工作的通知》(佳财发〔2018〕52号)的规定,进行采购需求公示。
采购单位(公章):佳木斯市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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