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联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泰州联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泰州联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拆除项目
招标公告
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泰州联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泰州联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拆除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名称:泰州联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拆除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范围:
泰州联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拆除工程包括房屋、附着物、化工设备等拆除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最低限价、合同工期:
1、最低限价:本工程残值回收金最低限价为15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
2、合同工期:30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石油化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财务状态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
(3)、业绩要求:无要求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接受□不接受
4.1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最多只能两家联合。牵头人须为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
4.2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审查资格条件时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分工为依据。
4.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4.4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承诺承担履约连带责任,即一方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5.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6.1业绩:近三年内类似化工厂拆除业绩
6.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 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 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6.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6.5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省外企业及项目经理必须通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省资格核验(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
(8)、泰州市外企业需提供《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
(9)、投标企业在泰兴市房屋征收中心2019年度备案(若为联合体,则指牵头人)。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11月13日起,2020年11月17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到11时30分,每日下午14时30分到17时30分。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泰兴市星火路356号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携带以下资料的一套盖章的复印件。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特定条件规定所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特定条件规定所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费用:2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开具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
金额:壹拾万元整
缴纳账户户名: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城中支行
缴纳方式:开具银行汇票
七、投标确认函
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9日17时30分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确认函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邮件至********9@qq.com">********9@qq.com 或者现场递交至泰兴市星火路356 号;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辅楼二楼203开标室。
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
九、公告发布媒介:
泰州市政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联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滨江镇福泰路1号地 址:泰兴市星火路356号
邮 编:225400 邮 编:225400
联系人:戴丹阳 联系人:房金兰
电 话:139*****178 电 话:152*****686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一:
投标确认函
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项目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名称:,
投标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日期:年月日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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