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1.5T核磁共振维保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1.5T核磁共振维保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1.5T核磁共振维保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石嘴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12日16:09 |
预算金额 | ¥2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乐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1.5T核磁共振维保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5T核磁共振维保服务,服务期三年,800000元/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该设备由飞利浦公司生产,属于高精尖设备,为保证设备性能和成像图像质量,更换的配件需是飞利浦公司原厂产品,因此维保服务也应由飞利浦公司原厂提供。2.该设备配件技术配套、接口匹配、系统及参数同步等因素,具有设备生产公司授权认可的附属设备具有唯一性。3.因为该采购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条款规定,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陕西嘉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六路23号数字空间第1幢1单元7层10711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9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李军胜
联系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石嘴山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石嘴山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乐
联系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
********bb7633bc0caf" title="1.5T核磁维保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ignore="1">1.5T核磁维保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
代理机构: 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11-12
招标
|
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