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信息谷中关村信息谷一期西鼎众合产业园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关村信息谷中关村信息谷一期西鼎众合产业园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关村信息谷一期西鼎众合产业园项目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株洲云龙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发改审[2020]18号文、株发改审[2020]16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株洲市国投国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关村信息谷一期西鼎众合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株洲经开区玉龙路与卧龙路交汇处西北侧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建设标准厂房、智能厂房、生产配套服务用房、科研中心办公楼、园区架空层、地下室(含人防工程)以及园区供配电、给排水、暖通等配套生产设施与区内道路、绿化、景观、特型景观建筑等室外工程。本项目用地面积52443.81㎡(约78.68亩),总建筑面积110183.66㎡,其中:标准厂房43126.56㎡、智能厂房13992.18㎡、生产配套服务用房10701.17㎡、科研中心办公楼23244.08㎡、架空层15543.67㎡,地下室3480㎡。本招标项目1#栋厂房、2#栋厂房、3#栋厂房、4#栋厂房及9#栋配套服务用房为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达到50%以上。项目总投资约65702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为人民币********3.52元。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7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67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深度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审图中心的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

2.7.1设计承包范围:本工程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除本公告第2.7.1.1款所列专业工程内容外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及其相关辅助工作、BIM技术服务(采用BIM技术构建本项目的三维模型,全过程指导设计、配合施工直至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出具BIM成果文件)、绿色建筑咨询服务及按本项目规划要点要求取得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识设计认证。

设计应包括的专业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普通装修和架空层、地下室人防、电梯机房、配电室的精装修)、人防、绿色建筑、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装配式建筑、消防、暖通、幕墙、钢结构雨棚、景观绿化、室外道路及配套附属工程、亮化、电梯等工程。

承包人应负责与施工图设计有关的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专业深化设计核定、现场服务;负责设计档案资料整理并移交;负责参与项目的中间验收(基础验收、主体验收)、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具体设计要求详见招标人下发的《设计任务书》。

2.7.1.1不属于设计承包范围的内容有:

(1)10KV高压供电及变配电房(上传的图纸为电力设计院的图纸直接下载无需重新设计);

(2)燃气工程;

(3)市政给水管网工程(项目总水表前端部分);

(4)除架空层、地下室人防、电梯机房、配电室外的二次装饰装修工程。

2.7.2施工总承包范围:本工程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除本公告第2.7.2.1款所列工程内容外的所有工程内容、强电工程、市政道路及市政给排水接驳。

2.7.2.1不属于施工总承包范围的内容有:

(1)二次装饰装修工程(除架空层、地下室人防、电梯机房、配电室外);

(2)暖通工程(除防排烟、预留孔洞和设备基础与预埋件外);

(3)弱电智能化工程(除预埋配管(但须留钢丝绳)、弱电箱体、桥架和设备基础与预埋件外);

(4)5#、6#、7#、8#智能厂房周围下沉庭院(45m高程处)的景观、铺装、绿化(除种植土和草皮外);

(5)中心配电房顶板上的中心景观、铺装、绿化;

(6)所有屋面刚性保护层以上的屋面装饰、运动设施、景观绿化等全部内容;

(7)所有的标识标牌、防尘与防静电(不包括高压配电机房)、大重型设备、除尘洁净工程;

(8)室内给水:所有楼栋每层水表总阀门后的所有内容;

(9)室内排水:所有楼栋每层的排污房间出立管后的水平管1米长后的所有内容;

(10)9#栋4~9层每间房的配电箱后的配线、灯具、开关和插座;

(11)本工程除(10)外其它楼层分层配电箱后的管线、灯具、开关和插座;

(12)外墙亮化;

2.7.3 当2.7.2内未说明清楚或漏项的由牵头人依据技术规范自行设计纳入总承包范围并完成施工,且必需达到验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综合甲级企业资质;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施工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

3.4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等证书中的一个(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且无在建工程;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6.1项要求。

3.5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资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必须具有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具有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和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类似业绩的指标要求为: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5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三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8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9 除以上资质条件外,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其任一联合体成员)还须是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发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或PC构件生产基地名单中有PC构件生产能力的企业。

(注: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或PC构件生产基地以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公布的名单为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担保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2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下同)“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20年12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由其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员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本公告附件2)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详见本公告附件1)。

7.4疫情期间投标须知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


9.设计补偿费用: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株洲市国投国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森林路268号

联系人:郭经理

电 话:138*****498

招标代理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楼511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1:

通 知

各投标人: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株公资发〔2020〕5号)、《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株公资发〔2020〕8号)及关于印发《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20〕195号)文件精神,招标公告招标工作做如下通知:

1、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2)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附件3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

2、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的所有条款;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工作。

3、各投标人按照《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加开标活动。

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体温测试、入场登记、电梯乘坐人数限制等因素影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


附件2:

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投标人名称)现参与(项目名称)的投标。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单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完全认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开标结果。

特此申明。

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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