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水源地及输水管网建设二期工程(EPC)监理招标公告
第三水源地及输水管网建设二期工程(EPC)监理招标公告
格尔木市第三水源地及输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工程(EPC)监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第三水源地及输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工程(EPC)监理已由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发改投【2019】6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格尔木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格尔木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格尔木市
(2)规模:1、4.9 万 m3/d 供水水源地一处。共设 2 座深井泵房,12 口取水 井(其中生产井 10 口、备用井 2 口),井深 150m。 井间联络管道管径 DN600、330m;DN1000、240m,采用 K9 级球墨 铸铁管。2、配水厂总规模 15 万 m3/d,二期规模 4.9 万 m3/d,厂内新建 1.5 万 m3清水池,配套管线,阀井;加压泵房增加水泵。 3、输水管道长 24km,采用 DN1000 球墨铸铁管 K9。 4、格尔木第三水源地保护工程。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围栏及 警示牌、水位自动监测系统、安全监控体系、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水 质安全保障其他措施。本次招标为上述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格尔木市第三水源地及输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工程(EPC)监理
合同估算价:27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监理服务期:365.0天
招标范围:1、4.9 万 m3/d 供水水源地一处。共设 2 座深井泵房,12 口取水 井(其中生产井 10 口、备用井 2 口),井深 150m。 井间联络管道管径 DN600、330m;DN1000、240m,采用 K9 级球墨 铸铁管。2、配水厂总规模 15 万 m3/d,二期规模 4.9 万 m3/d,厂内新建 1.5 万 m3清水池,配套管线,阀井;加压泵房增加水泵。 3、输水管道长 24km,采用 DN1000 球墨铸铁管 K9。 4、格尔木第三水源地保护工程。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围栏及 警示牌、水位自动监测系统、安全监控体系、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水 质安全保障其他措施。本次招标为上述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并且[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1.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共1个标段,分别为 E****************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 ,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0年11月13日00:00时至2020年11月17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09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八(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格尔木市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格尔木市金峰中路75号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楼10608室 |
联系人:焦生兰 |
联系人:张女士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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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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