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乳业2021年度优益C大活动营销方案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蒙牛乳业2021年度优益C大活动营销方案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低温行销管理部就 2021年度优益C大活动方案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DWXGXX*******
二、项目名称:2021年度优益C大活动营销方案项目
三、项目概况:
1.标的物:
标段一:2021年大优大活动线上营销方案
标段二:2021年大优大活动线下营销方案
标段三:2021年小优大活动整合营销方案(线上+线下)
2.采招范围:
(1)标段一:2021年大优大活动营销方案线上部分
①包含但不限于“再来一瓶”、“加一元换购”等类似活动,活动形式自定;
② 依托现有小程序《活力俱乐部》基础上调整,围绕主题新增创意玩法(如积分、排名、秒杀、尝鲜、福利、抵用、创意游戏等),目的是使消费者产生裂变,增加复购机会
③ 异业合作打开固有局势:定制奖品,实物/电子奖品或优惠券、通行证,奖品礼包等。合作品牌参考腾讯、携程、美团等。
④ 数据收集:通过一瓶一码,实时收集目标人群分布,群体画像,到访分析,历史到访,消费时间等信息,依托产品大数据,描绘消费者画像,提供相关数据。
⑤ 设计不少于5个备选创意主题
(2)标段二:2021年大优大活动营销方案线下部分
利用产品自身自创主题,延展活动形式,线下以现代通路大店及校园渠道为主,结合小程序展开活动,所有活动必有销量转化;
① 现代通路大店执行线下推广的形式创意(如一人一台,厂商周,迷你秀、发布会,现场调制等互动体验,鼓励创意更多吸引目标群体的活动形式),活动形式阐述及现场效果设计,可关联优益C目前现有小程序《优益C活力俱乐部》开展互动;
② 校园活动:整合创意校园玩法,覆盖全国开展活动,扩大优益C产品在校曝光率,重点拉新带动销量提升;活动形式不限:涂鸦/篮球/拍客/艺术创意/校园达人/街舞/风筝涂鸦纪念邮票设计赛,云团日/云健身、荧光夜跑等形式,鼓励创意更多吸引校园群体青睐的活动方式;活动形式阐述及现场效果设计
(3)标段三:2021年小优大活动营销方案(线上+线下)
主要内容:可带动销售的大活动,活动类型参考扫码赢红包/刮卡有奖,需要和价值传播强关联
①活动主题:需要一个活动主题,类似“扫码赢好礼,千玺送活力”“揭盖有奖,再来一瓶”
② 线上营销:配合活动主题做卖点传播,包括但不限于微博/抖音/小红书的活动营销;现有14天改善小程序,可在小程序内增加互动项目。目的传播卖点,并且向线下门店引流。
③线下落地:针对目前线下主营渠道现代卖场做活动传播(包含但不限于厂商周、mini秀,鼓励做创新营销形式),同时创意2种以上其他渠道执行的活动(如青年公寓、幼儿园)
④特殊项目:针对楼宇活动做单独营销(需有设计图);需要有一个发布会启动仪式
3.意义:通过大活动营销提升大优及小优产品曝光度,拉新潜在目标群体,小优宣传功能点,强化价值传播,通过线上+线下及跨界合作实现销量转化。
4.注意事项:
使用中标方案招标执行公司后即可付款,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活动未执行或未招标执行公司,则本次无需付款。
四、资格要求:
1、请参与公开竞谈的供应商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实施许可的提供相关许可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表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2、竞谈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投资、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谈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参股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竞争。
4、本次竞谈不接受多家单位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不接受中粮及蒙牛供应商黑名单(以蒙牛集团采购执行管理部下发的黑名单为准)的企业参与竞争;
五、报名须知
执行线下采购招标流程
报名资格文件的组成及顺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注:以上三项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开户行许可证/基本存款;
2、能开具6%增值税发票的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证明材料;
3、提供本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人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须携带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近一年内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5、企业最近1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企业近三年(2018年-至今)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以合同以及订单或验收报告为准);
7、实施许可的提供相关许可证书;
8、数据保密协议(附件2);
9、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专业文件材料。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上“组成及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如下)送到lanyang@mengniu.cn电子邮箱进行审查(过期发送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写清楚报名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以上报名资料需在提交电子版资质文件同时,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邮寄(纸质资料发快递)至报名联系人处,作为资格审查材料(以上内容必须清晰、易辨认,否则将被视为没有提供有效证件)一式两份;在提供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时将快递单据原件扫描件一并提供。
资料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食品工业园区一区一号(蒙牛乳业北门)
资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时间要求提报的将被拒绝接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六、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3日12时至2020年11月17日12 时;
2、资格预审时间: 2020 年 11 月 18 日;
3、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1 日发售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汇款后将回执扫描后发联系人邮箱主题栏里写清楚项目名称);
具体打款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
收款单位:蒙牛高科乳制品(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2258
4、谈判时间: 2020 年 12 月2 日 9 时(以发出的谈判文件为准);
七、谈判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食品工业园区一区一号蒙牛乳业北楼四层优益C会议室(以发出的谈判文件为准)
八、发布媒体:
蒙牛官网(http://www.mengniu.com.cn)
蒙牛内部OA平台
此公告只在以上平台发布,其他任何媒体转载无效。
九、采购招标实施方及联系方式:
采购招标实施方: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低温事业部销售管理中心
业务咨询联系人:兰阳
联系方式:156*****903
十、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监 督 人: 王栋
联系方式:186*****680
附件:1.潜在竞谈单位所报标段信息表
2.数据保密协议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低温事业部销售管理中心
2020年 11 月 11 日
附件1:
潜在竞谈单位所报标段信息表
序号 | 潜在竞谈单位名称 | 标段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 |
附件2: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保密的定义、内容和范围
(一)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指双方签订的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软件、软件目录、文件、信息、数据、图纸、基准测试、技术规格、商业秘密,以及其他由甲、乙方各自专有的、且提供给对方的并明确标有“保密”字样的信息,甲方使用乙方软件过程中所有涉及到的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人员的电话号码、手机号码,以及过程中所传递的所有相关的信息、数据等,乙方还需要对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网站进行保密设置,只有使用合法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后才可以浏览网站与用户等级或岗位相关的信息,其他无权限人员一律无法浏览该网站或查看该网站的所有信息,包括由甲、乙方于本协议之前或之后签订的其他合同中规定为“保密信息”的所有项目。
(二)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需求调研、软件开发、软件升级、系统实施或调试时所使用的备份数据以及其他任何与我公司相关的信息。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所掌握或获知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三)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二条、保密条款
(一)双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二)乙方负责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三)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四)除了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信息应用范围外,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五)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合同由甲、乙方提供给对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六)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双方不得就此要求经济补偿。
(七)协议双方员工都负有保密义务。如果参与本协议的双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该方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二)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
(三)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四)乙方了解并承认,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乙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甲方数据。
(五)乙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六)乙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后,乙方必须删除全部商业秘密,并保证删除后无法恢复,且不得留存任何副本。同时,如甲方需要,乙方保证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第四条、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一)由于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二)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三)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四)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五)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第五条、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每出现一次承担违约金¥1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圆整),并要积极配合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收回已经泄露的信息,否则乙方承担违约金¥200,000元(人民币贰拾万圆整)。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出现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现行有效的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因仲裁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除正在提交仲裁或与仲裁有关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余部分的有效性不受影响。仲裁语言:中文。
第七条、本协议中双方之保密义务应为[无期限]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且不因协议目的之达成而终止。
第八条、此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甲方法人/授权人/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 乙方: (盖章) 乙方法人/授权人/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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