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油信通科技有限公司炼化厂区三维辅助决策系统开发与三维数据接入实施项目
北京华油信通科技有限公司炼化厂区三维辅助决策系统开发与三维数据接入实施项目
招标编号: ORG********12-000-001
一、招标条件
北京华油信通科技有限公司炼化厂区三维辅助决策系统开发与三维数据接入实施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为持续提升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按照“一个整体、两个层次”的顶层设计,集团公司决定开展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建设,提升对突发事件应对决策的支撑作用。建设炼化厂区三维辅助决策系统,接入企业三维厂区模型数据,建立多维辅助决策手段,持续扩展总部数据接入能力、提升综合信息展示效果,着力解决好总部和现场两个“最后一公里”的信息通道建设问题,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研判分析提供多维数据的有力支持。服务集团公司“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提高集团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响应能力和处置效率。
项目背景:
我国是灾害多发频发的国家,党中央、国务院都将应急管理工作摆在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就应急工作多次作出指示,要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为全面落实国家领导对应急工作的指示要求及严格执行应急管理相关法规和工作要求,集团公司高度重视应急管理信息化工作,对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建设进行了详细的部署。2018年11月13日,集团公司领导对总部应急指挥大厅进行了调研,指示要求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数字化、可视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高突发事件响应能力和处置效率。2019年信息化工作报告中对应急管理指挥中心项目建设进行了部署,要求:“按实战性原则提升完善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建设,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研判分析提供有力支持。”
基本概况:本次招标项目集团公司已下达投资计划,由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本次招标为一个标包,内容分别为炼化厂区三维辅助决策系统开发与三维数据接入实施,进行综合评审,与综合排名第一的中标人签订合同。
主要目的为定商、定价。
1、炼化厂区三维辅助决策系统开发
(1)价格组成:价格、6%技术服务增值税。
(2)实施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月内完成实施。
(3)实施地点:北京。
(4)售后服务期:自项目验收后提供一年免费售后服务。
(5)支付方式:自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自乙方通过甲方阶段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自乙方通过甲方上线验收后 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乙方在通过竣工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
2、三维数据接入实施
(1)价格组成:价格、6%技术服务增值税。
(2)实施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月内完成实施。
(3)实施地点:北京。
(4)售后服务期:自项目验收后提供一年免费售后服务。
(5)支付方式:自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自乙方通过甲方阶段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自乙方通过甲方上线验收后 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乙方在通过竣工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投标文件,同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取消其竞标资格。
参与招标的投标人资质应同时达到如下要求,否则不予参标:
(1)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及以上);
(2)投标人必须具有测绘甲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专业范围需包含: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软件开发;
(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必须具有地理信息软件或三维软件开发相关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2019年,且合同金额大于50万,业绩下限1份。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国家机关、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或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0年11月12日10: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0年11月17日19: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乌鲁木齐市西环北路2219号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机关楼511室;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不拆分包售卖。
标书费请于开标2日前以银行缴款或银行汇款方式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汇款中备注“标书费-084”。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
收款账号:****************0011(与保证金账号不同)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油新村支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将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税务局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资料加盖投标人印章,扫描成pdf格式 发至liuqian002@cnpc.com.cn邮箱,并注明投标意向、联系人及电话,资质审核通过后将统一发售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 根据当地及我公司疫情防控要求,决定使用视频开标。
2. 请各潜在投标人与12月1日北京时间18:00前将标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以邮寄方式递交至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招标管理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西环北路2219号运输公司机关楼511室 收件人:刘乾 联系电话:****-*******)。
3. 各潜在投标人请授权一名人员参加视频开标,应用手机或电脑自主安装“钉钉”app并进行注册,我司会添加投标人为好友,请注意添加好友。
4.12月2日北京时间9:55进行视频调试,10:00准时进行视频开标。以下情况视为主动放弃此次投标:
(1)未按要求投递标书;
(2)未缴纳标书费;
(3)未按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
5. 凡进入视频开标现场的潜在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可当场提出。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款方式、时间:银行缴款或银行汇款,不迟于投递标书截止日期前两个工作日;收款人单位: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收款人帐号:****************0059;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油新村支行。
(注:因月底扎账,请不要25-31日缴纳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 2020-12-2 10: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西环北路2219号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会议中心401室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西环北路2219号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会议中心401室
九、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 标 人: 华油信通公司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陆潇 电子邮件:*******@cnpc.com.cn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户名: 账 号: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西环北路2219号
邮政编码:830014
联 系 人:李娟 刘乾电子邮件:liuqian002@cnpc.com.cn
电 话:********961传 真:
开户银行: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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