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公开的意见》(深办发〔2013〕9号)和《龙华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管理规范(试行)》(深龙华府〔2017〕8号)等相关规定,经 观澜街道办事处 审查同意,并由 深圳市庙一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代表)大会、深圳市庙二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代表)大会 决议,现采用竞争性谈判 方式对深圳市庙一庙二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留用地(指标)合作开发项目范围涉及 深圳市庙一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庙二股份合作公司 的集体资产进行合作招商,现诚邀有意向的合作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1. 项目名称 深圳市庙一庙二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留用地(指标)合作开发项目 2. 项目概况 拟合作开发的地块性质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的留用土地(指标),系解决桂香路市政三标段项目及外环高速项目范围等公共设施项目的征地拆迁问题,确保市政道路顺利修建,政府需对深圳市庙一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庙一股份合作公司”)拥有的集体土地面积约26300.29平方米与深圳市庙二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庙二股份合作公司”)名下的拥有的集体土地面积约12236.15平方米拟开展土地整备利益统筹。拟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的项目范围内现有地上永久性建筑物面积约为23957.69平方米,其中庙一股份合作公司拥有的永久性建筑物建筑面积约8637.13平方米,庙二股份合作公司拥有的永久性建筑物建筑面积约15320.56平方米;地上临时性建筑物面积约2471.90平方米,其中庙一股份合作公司拥有的临时性建筑物建筑面积约446.14平方米,庙二股份合作公司拥有的临时性建筑物建筑面积约2025.76平方米。根据《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深规土规〔2018〕6号)规定,政府应向庙一股份合作公司、庙二股份合作公司返还留用地(指标)约为17868平方米,留用地具体返还面积以政府批复为准。因本项目目前正在按程序将项目报市更新整备部门纳入全市年度整备计划,有关项目的名称、范围、项目用地面积、留用土地(指标)等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2.1项目位置 拟进行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的项目范围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桂香社区,桂花路以西,桂香路以南。 2.2项目现状 鉴于该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目前未纳入全市年度整备计划,实施方案尚未编制阶段,留用地(指标)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留用地(指标)规划功能及容积率最终以政府审批为准。根据股份合作公司提供的交易申报材料,其拟定留用地(指标)面积约17868平方米,拟定容积率3.72,根据《深圳市宝安401-05号片区[观澜北(企坪)地区]法定图则》,本项目留用地范围用地规划为M1普通工业用地(上述规划指标与政府批复不一致的,以政府批复为准)。 特别说明: 为了避免该项目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出现纠纷,意向合作方在申请报名参加该项目的谈判时,应对该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尚未纳入全市年度整备计划、留用土地(指标)尚未正式获批、留用地(指标)面积、位置及规划等尚未确定的情况及相关政策有充分认识,并自行判断交易项目后续实施的可行性,若由此产生额外费用或造成项目无法推进或导致指标调入受阻等问题,风险概由合作方自行承担,交易实施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庙一股份合作公司早期曾就该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范围内桂园路31号的土地(合作范围内现状集体用地面积约为6200平方米、现状集体物业建筑面积约为5600平方米)与第三方公司签署过合作开发合同,并且合作范围内现状集体物业现由第三方公司租赁使用。如本次竞争性谈判确定了新的合作方,新的合作方应在庙一股份合作公司的协助下处理好与第三方公司的合作开发合同关系,并承担相关费用,庙一股份合作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另外,新的合作方还应在庙一股份合作公司、庙二股份合作公司的协助下处理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范围内现有集体物业涉及的全部租户的清租事宜,并承担清租产生的相关费用。意向合作方在申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时,应当充分考虑上述情况对今后合作可能产生的影响,自愿承担上述情况可能产生的全部责任。意向申请人如欲了解上述合同履行情况、现状建筑物权利主体情况、租户情况等,可到股份合作公司详细咨询,否则项目成交后不得以不知情为由推托相关责任或风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1)在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内需含有房地产经营类项目; (2)净资产规模人民币1亿元以上,且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现行同行平均水平; (3)申请人近三年内(自 2017 年 11 月 13 日起算;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次谈判接受母子公司(限直接持股≥51%)以资信授权方式参与(应答方及资信授权方数量均仅限于1家),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为谈判委托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申请; (3)谈判委托人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控股或参与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谈判委托人的土地开发项目;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9)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10)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11)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12)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4.申请人资格审查 4.1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即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第3条、第5条规定提交报名文件,经审查合格并由谈判委托人公司董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监事会(以下简称公司“三会”)审议通过,申请人方可获得竞争性谈判资格。谈判委托人向通过报名审查的申请人发出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邀请其参加本项目正式竞争性谈判。 4.2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即凡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投标报名截止后,若报名的申请人达到4家以上(含4家),本公司直接终止本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程序,转为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不再另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4.3 本公司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本公司将申请人报名及初审情况抄送谈判委托人,由谈判委托人成立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谈判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正式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谈判小组确定合格名单后,将合格名单提交公司“三会”审议通过。 4.4 报名时间及地点: (1)受理报名时间: 2020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4 时至18时(北京时间)。 (2)受理报名地点: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座11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1106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本公司不予受理。 5.投标报名文件 5.1 申请人授权代表携报名文件,至本公司填写《竞争性谈判报名登记表》,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投标报名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格式详见附件): (1)投标报名申请函(提供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提供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6) 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应包括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并盖单位章); (7)申请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能反映净资产规模、资产负债率;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8)申请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提供原件); (9)资信授权书(以母子公司资信授权方式参与申请时提供); (10)本公告及附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5.2 若申请人以母子公司资信授权方式参与申请,上述第(4)至(9)项文件,应按授权方和被授权方(申请人)分别提供,并提供规定格式的资信授权书,授权方的资质、财务数据、业绩经验方可视同为申请人所有。除此之外,非本公司的资质、财务数据、业绩均不能为申请人所使用。 5.3投标报名文件的编制及装订要求 (1)投标报名文件应按附件“投标报名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报名文件的组成部分。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投标报名文件所涉及证照资料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并备案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内容),最近一年的年份要求为:2019年度(2019年度未出的,提供2018年度报表)。 (5)投标报名文件壹式伍份,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报名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6)投标报名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除投标报名文件格式中明确写明“盖单位章”处之外,申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应逐页加盖单位章,投标报名文件装订成册(胶装,不得用活页方式装订)后应加盖骑缝章。 6.信息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有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http://lhxq.szzfcg.cn/(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7.联系方式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通讯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座11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1106室 邮政编码:518100 电 话:****-******** 传 真:****-******** 谈判委托人:深圳市庙二股份合作公司 联 系 人:何影威 通讯地址:深圳市庙二股份合作公司居民楼 邮政编码:518110 电 话:139*****584 附件:*******">深圳市庙一庙二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留用地(指标)合作开发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投标报名)附件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2020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