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交通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现对青海省卫生厅、青海省交通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青海省卫生厅、青海省交通医院医疗设备(青政采公招字(QC)2012-071)
二、招标内容:共10个包
A组(检验、腔镜类):包1至包5
包1:预算控制额度:700万元
血气分析仪(进口)
包2:预算控制额度:1100万元
凝血分析仪(进口)
包3:预算控制额度:2000万元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800测试/小时)(进口)
包4:预算控制额度:1100万元
电子胃镜(进口)
包5:预算控制额度:350万元
腹腔镜 (进口)
B组(儿童保健其他类):包6至包10
包6:预算控制额度:650万元
儿童发展评价系统、视力筛查仪、儿童听力筛查仪
包7:预算控制额度:170万元
除颤监护仪、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
包8:预算控制额度:450万元
心电监护仪
包9:预算控制额度:62万元
口内X光机(进口)、全功能根管综合治疗仪(进口)
包10:预算控制额度:150万元
移动DSA(数字减影) C臂X光机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可对该项目各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就一个包中项目拆分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注:投标文件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字样的,均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3、交货时间:按需方实际要求。
4、招标内容如有变动,以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为准。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已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具体要求详见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
3. 投标企业的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所投标项目的经济责任。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五.所投产品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或单位介绍信。
七.招标文件发售及截止时间: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0月24日至2012年11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1楼信息科(西宁市黄河路30号)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12年11月14日上午9:00开标。
2.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1楼开标大厅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青海省卫生厅 ****-******* 青海省交通医院 ****-*******
招标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标书购买联系人:康先生
电话及传真:****-******* 邮编:810001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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