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长安镇城西置业有限公司十九处房屋租赁项目信息公告NC2020143(标的12: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11)
海宁市长安镇城西置业有限公司十九处房屋租赁项目信息公告NC2020143(标的12: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11)
发布时间:2020-11-12 14:35
第一部分 交易公告
本中心受海宁市长安镇城西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对海宁市长安镇城西置业有限公司十九处房屋租赁项目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进行披露,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NC*******
二、标的概况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含地址、门牌)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租赁期限(年) | 交易起始价(元/年) | 交易保证金(元) | 租金 递增 | 优先 权人 | 是否租赁用途限定 | 是否 腾空 |
1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2号楼 (长安镇开元路534号) | 5329.92 | 5 | 360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
2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1 (长安镇开元路502号) | 182.2 | 5 | 53567 | 17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3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2 (长安镇开元路504号) | 164.09 | 5 | 48242 | 15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4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3 (长安镇开元路508号) | 242.49 | 5 | 71292 | 22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5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4 (长安镇开元路510号) | 216.38 | 5 | 63616 | 20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6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5 (长安镇开元路512号) | 215.4 | 5 | 63328 | 19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7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6 (长安镇开元路514号) | 158.12 | 5 | 46487 | 14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8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7 (长安镇开元路516号) | 215.66 | 5 | 63404 | 20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9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8 (长安镇开元路518号) | 225.52 | 5 | 66303 | 20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10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9 (长安镇开元路520号) | 255.19 | 5 | 75026 | 23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11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10 (长安镇开元路524号) | 240.37 | 5 | 70669 | 22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12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11 (长安镇开元路526号) | 216.38 | 5 | 63616 | 20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13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12 (长安镇开元路528号) | 215.4 | 5 | 63328 | 20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14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15 (长安镇开元路500号) | 233.36 | 5 | 68608 | 21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15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16 (长安镇越川路502号) | 165.66 | 5 | 48704 | 15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16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19 (长安镇越川路508号) | 147.73 | 5 | 43433 | 15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17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20 (商业301号) | 2147.44 | 5 | 360770 | 110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18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21 (商业401号) | 2147.44 | 5 | 360770 | 110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19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5号楼 (长安镇修川路532号) | 4620 | 5 | 340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注:1. 交易起始价为标的首年的租金;
2. 标的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地为准。
3.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方式(网银或非现金柜面缴款,不允许现金缴款),保证金不得代缴。
三、项目规定
1.租金递增:无。
2.租赁用途限定:各标的应符合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工商、城管等部门对相关经营活动的限制或特殊要求。
3.装修期:标的1、标的19装修期免租金4个月,其余标的装修期免租金2个月。
4.保留价:无。
5.标的租赁起始日期:合同签订时双方合同约定。
6.受让方承租后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或变相转租。
7.本项目各标的无优先权人。
8.标的若无水、无电的,由受让方自行向国家相关部门咨询申请是否可以开通,可以开通的,相关费用自负。
9.受让方设置广告、标志等,费用自理,且需经转让方和相关部门同意并办理手续。
四、受让资格
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交易方式
本项目采用书面竞价方式进行交易。
六、看样时间及联系人
看样时间:2020年11月12日~11月18日(工作时间);
看样联系人:陈宏杰,联系电话:189*****002。
竞买人在规定的看样时间内,可以要求看样联系人一同前往现场。若竞买人未要求看样联系人陪同或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或未前往实地看样的,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实地看样的相关权利,并已对交易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
七、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方式确认竞买人资格。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上午9:00~11月18日下午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
3.缴纳交易保证金。
竞交易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人应在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8日16:00)前,以转账方式(网银或非现金柜面缴款)向《要素交易标的报名电子确认单》上的指定账户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不同标的的保证金账号各不相同,各标的的保证金应单独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向竞买人发送保证金到账确认短信。交易保证金互不开收据。
4.现场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同报名时间;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一楼要素交易窗口。
竞买人完成网上报名和缴纳保证金后,提交以下资料赴交易中心确认竞买资格:
(1)竞买申请表(附件1);
(2)竞买承诺书(附件2);
(3)《要素交易标的报名电子确认单》;
(4)竞买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自然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人非自然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上述若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3)、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自然人委托的还应提交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同一委托代理人仅可接受一位竞买人的授权办理报名手续。委托代理人在交易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视同竞买人签署和处理,由此可能存在或引起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提交的报名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竞买人的竞买资格一经确认,不得撤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名不具竞买资格:
(1)不符合受让资格的;
(2)未按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的;
(3)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报名的;
(4)无相关证照或相关证照已过期或失效的;
(5)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6)委托他人代理,委托资料不齐全或多个竞买人委托同一代理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竞价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19日上午10:00;
地点:本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九、交易保证金退还
1.竞得人无违约的,其交易保证金在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付清款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由转让方向中心出具《退保证金通知函》,交易中心在收到《退保证金通知函》后五个工作日以转账方式原路退还(不计息);竞得人违约的,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详见第十三款违约责任。
2.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其交易保证金,由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原路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3.交易保证金到账超时的,视为报名无效,其保证金作误入款以转账方式原路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十、成交原则
1.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对应标的若仅一人递交报名申请资料,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则采取不改变该交易标的已公布的条件直接成交,该竞买人成为竞得人;该竞得人在报名时提交的《竞买承诺书》中承诺的起始价作为成交价;若对应标的有两人及以上递交报名申请资料的,则对该交易标的进行书面竞价,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参加竞价会,竞价规则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二部分。
2.项目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十一、付款及履约保证金
1.付款时间: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或首付款)和履约保证金。
2.付款方式: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以后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租赁期到期前30天内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除成交价款外,竞得人还应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含水电押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总价的6%计算。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双方《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
4.交易标的成交总价(或称租金),根据租赁期限及年租金折算到天计算,不包括竞价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以及标的交割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计算公式:成交总价(租金)=每年租金/365*实际承租天数,租金涉及递增的,后一年的租金 = 前一年租金 *(1+增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十二、签订合同
1.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样本)可在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
2.《成交确认书》、交易文件、报价文件等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竞得人签订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即成为本项目的受让方。
十三、违约责任
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除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需承担赔偿转让方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其交易保证金由本中心以转账形式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1)竞买人应价后撤回的;
(2)因竞买人原因(不按时参加竞价会或参加竞价会但所有竞买人均对于起始价不应价)导致所报标的流标的;
(3)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4)通过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6)成交后放弃受让的;
(7)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应付价款或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8)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合同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十四、交易标的交割
标的交割手续按交易双方《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
十五、其它须知
1.竞买人在交易申请前,应仔细审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权证或有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现场门牌是否标识或标识是否正确等),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承担尽职调查责任。
2.竞买人应慎重决定交易申请行为,一旦向本中心提交交易申请的相关资料,即表明对交易标的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六、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三号楼)4楼405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
项目交易文件在名时在窗口领取,也可点击本链接下载。
要素交易(手机端、电脑端)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资料下载栏或交易指南栏,也可扫描以下二维码直接观看视频。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2日
第二部分 竞价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交易标的有两人及以上报名的竞买人)
1.本项目采用书面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持《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竞价会现场。
2.竞价规则
2.1书面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开始后,在主持人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交一次性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各标的交易起始价。各标的按竞买人有效报价由高到低确定排名,若报价相同,则抽签决定排名。排名第一的竞买人为该标的的竞得人,其报价为该标的的成交价,竞得人应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报价低于交易起始价或到场未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竞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再次竞价。
3.其他规定
3.1 竞买人应按时参加竞价会,竞买人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过程不因竞买人的中途退场而中止,竞买人如中途退场,将视为自动放弃竞价。
3.2 进入竞价会现场后,竞买人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对故意扰乱现场秩序的竞买人,工作人员有权劝其退场并取消其竞买资格。
3.3 竞得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采用书面竞价方式交易的应在记录单上签名或盖章。上述文件不论竞得人是否签署,其全部条款即对受让方产生约束力并生效。
3.4 竞得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唱标记录表》上签名或盖章。上述文件不论竞得人是否签署,其全部条款即对竞得人产生约束力并生效。
3.5 其他未尽事宜,将在竞价会开始前以书面形式或在竞价会上口头公开公布告知竞买人。
第三部分 网上报名
1.竞买人在电脑端注册账号及报名。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1.1登录中心网站。
1.2点击网站左侧“要素交易登录栏”的“要素交易网上报名系统”。
1.3点击注册账号。
1.4请选择“个人或企业”(包括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1.5请认真阅读页面的温馨提示,然后填写:
账号:自己设定,6位数以上,仅限于英文和数字。
密码:自己设定,8位以上。账号、密码必须妥善保管。
身份证号码:请输入您的真实身份证号码(必须是参与本次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竞价后凭身份证确认中标资格),系统自动检验。
手机号码:输入后点击“点击此处获取验证码”,5分钟内收到验证码并填写在左侧输入框。
注册成功。
1.6使用您刚注册的账号,登录要素交易网上报名系统。
点击“(第一步)填写基本资料”:将您的真实信息填写完整。
点击“(第二步)签订竞价协议”:请认真阅读协议内容,明确竞价要求和违约责任。
点击“(第三步)报名竞价标的”:选中您要参与的竞价标的,点击“报名”,确定后点击底下的“提交”按钮。
点击“(第四步)打印《要素交易标的报名电子确认单》”:该单据在缴纳保证金、登录竞价系统、确认中标资格的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凭证。
2.竞买人在手机微信端注册账号及报名。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2.1微信搜索关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公众号。
2.2公众号中点击“报名竞价”,进入手机端报名竞价系统。
2.3点击注册账号。
2.4请选择“个人或企业”(包括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5请认真阅读页面的温馨提示,然后填写:
账号:自己设定,6位数以上,仅限于英文和数字。
密码:自己设定,8位以上。账号、密码必须妥善保管。
身份证号码:请输入您的真实身份证号码(必须是参与本次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竞价后凭身份证确认中标资格),系统自动检验。
手机号码:输入后点击“点击此处获取验证码”,5分钟内收到验证码并填写在左侧输入框。
注册成功。
2.6使用您刚注册的账号,登录要素交易手机端报名竞价系统。
点击“(第一步)填写基本资料”:将您的真实信息填写完整。
点击“(第二步)签订竞价协议”:请认真阅读协议内容,明确竞价要求和违约责任。
点击“(第三步)报名竞价标的”:选中您要参与的竞价标的,点击“报名”,确定后点击底下的“提交”按钮。(注:若报名多个标的的,应在确认“提交”前选中所有你要报名的标的,“提交”之后将不能再对报名标的进行修改)
点击“(第四步)打印(或手机截屏保存)《要素交易标的报名电子确认单》”:该单据在缴纳保证金、登录竞价系统、确认中标资格的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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