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赵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赵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E1300000271004840001B01
招标内容:
【赵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赵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由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赵县发展改革局关于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赵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部分:A/O/A/O生化池、再生水处理车间、更换设备。污水提标规模10万m³/d.专用再生水规模0.25万m³/d。本次技术改造工程出水需要达到河北省地方标准《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6-2018)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包含但并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本工程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 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图机构及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出具施工图,②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③完成满足业主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配套附属项目的深化设计及专业工程设计等的全部内容配合工作)、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本项目为不停产改造,设计、采购及施工期间必须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财务要求:2019年度财务报告
3.1.3信誉要求: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报名时按照先后顺序只接受第 1 名投标人报名。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者注册环保工程师,在本单位注册(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设计负责人须在联合体中的设计方注册); 施工单位负责人资格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3.3.2施工单位负责人资格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3)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 件均作废标处理;(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 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8)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 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13 09:00至2020-11-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赵县永通路8号地址:石家庄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5号双维商务大厦10楼A区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李工

联系人:袁新月
电话:

0311-89650619

电话:1383318537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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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zxcsglzhxzzfj@163.com

电子邮件:hbadtzzx@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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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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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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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提标改造 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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