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设计、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设计、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永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设计、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已由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银发改发[2012]1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区级投资、市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永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总建筑面积7626平方米,框架结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具备: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监理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12年 10 月 24日至 2012年 11月 1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宁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永宁县杨和大街永宁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4楼)报名,报名联系人:李小梅:****-*******,鲍洁:186*****276。
4.2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2011年企业信用手册(原件),(省外企业必须有进宁备案),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宁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博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永宁县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88号派胜大厦5楼
邮 编: 750100 邮 编: 750100
联 系 人: 闫忠福 联 系 人: 刘 工
电 话: 158*****666 电 话: 189*****189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 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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