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快递中心监控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快递中心监控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快递中心监控改造工程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快递中心监控改造工程项目

  2、采购内容:

  (一)根据行业要求关键位置的2台摄像机进行存储扩容至90天,增加32路16盘位硬盘录像机1台,4T硬盘3块,机柜1台。

  (二)原有关键位置的30台摄像机因高度及支架无法满足监控要求,重新安装支架,调整角度,降低高度,增加相应线材辅材配件。

  (三)将原有120台摄像机接入到原有8台硬盘录像机中,满足存储要求30天存储要求。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1.896332万元,具体合同金额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准。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4)企业资质要求:具有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信证壹级资质;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记录

  (5)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禁止挂靠和分包;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0年11 月13 日至2019 年11 月19日,每日上午8 时3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材料,到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采购文件的服务。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11月21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标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 系 人:贾辉

  电 话:159*****08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

  联 系 人:郑志强

  电 话:****-*******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3日

标签: 监控改造 快递中心 司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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