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土们岭街道马鞍山乡村旅游度假区创建3A级景区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九台区土们岭街道马鞍山乡村旅游度假区创建3A级景区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九台区土们岭街道马鞍山乡村旅游度假区创建3A级景区提升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九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13日10:4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本单位邮箱(********2@qq.com)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15日13: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九台开发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 ||
预算金额 | ¥180.7708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九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九台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伟159*****0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与德惠胡同交汇141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工0431—******** |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土们岭街道马鞍山乡村旅游度假区创建3A级景区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单位邮箱(********2@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CG[2020]0054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土们岭街道马鞍山乡村旅游度假区创建3A级景区提升工程
预算金额:1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THCG[2020]0054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九台区土们岭街道马鞍山乡村旅游度假区创建3A级景区提升工程项目已由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土们岭街道马鞍山乡村旅游度假区创建3A级景区提升工程。
2.2工程规模:旅游度假区创建3A级景区提升工程。
2.3招标范围:新建旅游厕所、新建垃圾桶、导视牌、宣传展示板、景物装饰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的全部内容。
2.4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
2.5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合同估算价:180.770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有可移动别墅,公共卫生间,旅游木屋等模块预制的生产场所,能够保证在工期内完成组装;须提供生产、组装类似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称证或岗位证。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为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主要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开户名称及社保号,且为唯一社保并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密码,以便进行核查。
3.4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否则不予计取。
3.5 2017~2019年财务不亏损,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不亏损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出具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的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10 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相关信息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2@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0431-********、130*****003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邮箱,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4)“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记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网页截图(以上截图查询时间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之间);(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上截图查询时间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之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清单图纸),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采取微信转账支付的方式,支付费用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邮寄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5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九台开发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2万元投标保证金。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九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陈伟
电话:159*****066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与德惠胡同交汇1416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0431—********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有可移动别墅,公共卫生间,旅游木屋等模块预制的生产场所,能够保证在工期内完成组装;须提供生产、组装类似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称证或岗位证。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为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主要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开户名称及社保号,且为唯一社保并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密码,以便进行核查。3.4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否则不予计取。3.5 2017~2019年财务不亏损,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不亏损证明)。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出具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的参与投标。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3.10 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单位邮箱(********2@qq.com)
方式:微信转账支付
售价:¥1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九台开发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方式:陈伟159*****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与德惠胡同交汇1416号
联系方式:杨工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0431—********
招标
|
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