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招标公告
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无 | 1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相关机构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者《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认定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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