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中欧合作交流中心招标公告

(设计)中欧合作交流中心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16001
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保税设计[2020]11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欧合作交流中心项目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保审投(2019)4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荣港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7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70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89502.6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荣港房地产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欧合作交流中心项目,建设规模为189502.6平方米,项目将建设集展览展示、商务接待、办公、商业、酒店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为办公楼、酒店、会议中心、展览中心及商业,项目二期建设内容为办公楼及商业。项目用地面积62251.3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89502.6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24502.6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为65000平方米。,总投资额17000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渤海十二南路以东,黄埔江道以南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中欧合作交流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F),招标范围:中欧合作交流中心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89502.6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24502.6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为65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96256.2平方米、最高层数8层、最高高度不超过40米、最大单跨不超过36米、最大基坑深度约10米。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及相应的专业配合等,中标人应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幕墙深化设计、精装修设计、景观设计、其他EPC总承包范围内应进行深化设计的全部深化设计,本工程全部室内外工程所有专业的BIM设计及综合BIM应用平台建设和使用,以及本工程全部的采购、施工及相关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142000.0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2020年12月25日 至 2023年06月25日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且为单位正式职工;(2)结构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3)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施工副项目经理2名,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5)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6)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7)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8)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8]489 号文件和建筑【2012】141 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注:1.项目部人员均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30天开具的内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2.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3.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3个,其中用施工资质投标的单位只能有一个,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 至 2020年11月19日。
6.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9日16时00分。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与代理机构联系。获取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登陆投标确认系统(原投标报名系统)录入信息进行确认 获取文件。
7.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8.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8.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荣港房地产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书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2010号-11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赵大伟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戴学忠(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络达路16号-中国一重研发大楼6楼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张琪、高岩电话:***-********
传  真:***-********
日期:2020年11月13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荣港房地产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赵大伟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2010号-11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受理负责人:陈帅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henshuai@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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