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海甸校区部分学生食堂合作招标公告

大学海甸校区部分学生食堂合作招标公告



受海南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该校海甸校区部分学生食堂合作项目(项目编号: HNJY2020-1 -123)所需的服务组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1项目名称:海南大学海甸校区部分学生食堂合作项目

1.2数量及分包:2个标段

第一标段: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第六学生食堂二楼合作项目

第二标段: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第七学生食堂二楼合作项目

1.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1.4项目概况

1.4.1 海甸校区第六学生食堂二楼建于2011年,现有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约600人就餐;第七学生食堂二楼建于2001年,现有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约500人就餐。现食堂已具备基本餐饮生产经营设施设备条件,经营者可以组织团队进入经营服务。经营者入驻后,需购置食堂低值易耗品等。

1.4.2本次招标项目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部分学生食堂合作项目

(标段具体信息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的表3《海南大学海甸校区部分学生食堂合作项目概况及最低年营业额、履约保证金一览表》)

考虑学校饮食结构的多样性,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可兼投以上标段,但不得兼中。即对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不作限制,但中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本项目按标段排序进行评标,投标人已列为前面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之后标段不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下一排名的中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本标段的,本标段废标,进行重新招标。放弃中标权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重新招标活动。

1.4.3食堂将按现状招标,实行合作服务。

食堂场地设施、大型设备实行零使用费。

学校对海甸校区第六学生食堂二楼、第七学生食堂二楼合作服务项目收取监管服务费,食堂监管服务费为食堂营业额的8%(其中3%为食堂限价菜补贴)。达不到投标年营业额的,中标人除向学校交足监管服务费(即按投标年营业额×8%),还要向学校交纳投标年营业额不足部分2%的违约金;超过投标年营业额部分的监管服务费为6%。

中标餐饮经营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学校派专人对食堂成本、收入、利润、伙食质量、食品价格、食品安全卫生等进行全面监管,保证餐饮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和优惠的价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1.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2.1.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1年内至少连续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或者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1.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2.2投标人具有年检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同类相关证书);或投标人正在经营的学校食堂项目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同类相关证书)的,视为符合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本项目设有食堂年营业额最低报价,投标人必须满足年营业额最低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4投标人是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且三年内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提供承诺书)。

2.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购买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与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8采购代理服务费

2.8.1中标方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2.8.2本次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须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9已中标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各食堂的餐饮企业或正在经营海南大学海甸校区食堂的餐饮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已中标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各食堂的餐饮企业或正在经营海南大学海甸校区食堂的餐饮企业如下:

(1)海口伊清阁清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2)广东利群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海南旭杨餐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河南味邦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5)海南美味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6)海口乐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7)海口万发鸿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8)广东中膳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9)深圳市心连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3.1标书售价:标书每包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标书售后不退。如欲邮购,请与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联系,我们将以快件邮寄,邮寄费每套人民币伍拾元整(¥50.00)。标书售后不退。

3.2购买标书时间:2020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0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2.1购买标书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2.2购买标书地点及银行账户信息

地点: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海口市西沙路二号(蓝天路教育苑内)

邮政编码:570206

购买标书银行账户:

单位名称: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口美舍河支行

银行账号:********8427

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海口国兴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0288

四、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仅限于2020年11月23日上午9:30。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30*****941。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如发生意外自负。

无论投标人是否参与现场踏勘,均表示对本项目相关服务环境、条件及可能发生的变化、存在风险等已充分认识。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7日上午8:00至8:30。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7日上午8:30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7日上午北京时间8:30。

开标地点: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会议室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胶装成册,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六、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购买及咨询标书电话:****-************-********

财务联系电话:****-********

传真:****-********

采购信息及中标结果请查询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http://www.hainjy.com/

重要提示: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汇入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生食堂 校区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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