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花园B17商铺物业租赁项目招租公告

幸福花园B17商铺物业租赁项目招租公告




为满足入住人群基本生活需求,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现就松山湖幸福花园B17商铺公开招租,本次招租采用公开招标,举牌竞投方式。受幸福花园业主委托,东莞市松山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方负责本招租事宜。
一、物业总体概况
幸福花园坐落于兴园路南、科苑路西,邻接大岭山马蹄岗村。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94840.63㎡,总建筑面积254688.57㎡。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76393.84㎡,共有17栋住宅楼,3386套住房;商业建筑面积8264.95㎡,共有91间商铺(含公建配套)。
二、竞投项目定位
满足幸福花园住户基本生活需求和小区生活购物功能需求,提供生活便利,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小区服务品质和餐饮配套服务。本次招租的商铺只允许投标人进行披萨餐饮类的业务经营。
三、竞投方式
1、中标方式:明标竞投,价高者得。【单位:元/(平方米·月)】
2、报价增幅为:每次报价租金价格增幅5元/(平方米·月)或5元/(平方米·月)的整数倍。
3、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受东莞市松山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松山湖幸福花园B17商铺代理公开招标,举牌竞投。投标方竞投时,必须服从主持人的裁决。投标方举牌叫价,经主持人三次重申后无人应价的,主持人宣布该投标方中标。投标方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并承担一切责任,否则所交竞投保证金不予返还。
4、如参与投标的入围商家仅为一家,则该商家直接中标。
四、投标人主体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资信良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投标的披萨店品牌必须已在东莞市辖区内开设至少有10家分店(含总店)。
3、投标人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经营范围及商铺情况(具体面积以测绘图纸为准)

序号

铺位号

租赁面积(平方米)

业态

租赁基本要求

备注

1

商铺B17

87.79(含分摊面积0.84)

披萨餐饮业

1、首年及第二年租金底价:30元/㎡,投标人报价须不低于租金底价,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2、每月管理费:4.5元/㎡,合计395.06元/月。
3、租期:3+2年。3年租赁期限届满后,中标人遵守合同相关规定,无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则合同期限可顺延2年,顺延期合同另行签订,且顺延期内招标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提前60天书面告知中标人无条件收回商铺。
4、免租期6个月。
5、租金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第三年开始每年上涨5%。顺延期的租金在第五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上涨5%。
6、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的3个月内一次性完成门店装修工作。

1、铺位不允许做阁楼。
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本项目类型须与意向竞投商铺业态一致。
3、投标人经营品牌须与所投品牌一致。

1、投标人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许可的规定要求,自行取得合法经营的手续(如卫生、消防、环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商等报建和许可手续),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人需为投标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招标方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交品牌加盟合同备案。
3、投标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启动装修,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经营保证金。
4、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在松山湖园区成立一家合法机构并完成工商税务消防等相关手续,开始正式运营,商铺经营须按照相关承诺书的内容履行合同,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经营保证金。
5、投标人在合同签订时需明确经营业态及品牌,必须遵守商铺经营范围;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分租该商铺,或采用借用、共用或将业务承包他人等任何方式。
6、投标人须认同商铺的一切现状,该商铺现存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清场)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且不得以此为由在中标后拒付租金及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没收经营保证金。
7、租赁期内,若投标人在合同期半年内提前终止合同的,招标方扣除全额经营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签定合同期半年后,投标人需提前30天向招标方书面申请,招标方同意后,从经营保证金中扣除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其余部分无息退回投标人;若投标人未能提前30天书面申请办理退租的,扣除全额经营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投标人不得要求返还经营保证金。若投标人享受装修期的,且在装修期内退租或在享受完装修期后半年内退租的,投标人须按退租当月的正常租金标准补交装修期的全部租金。
8、商铺租金每月缴纳一次,投标人需在每月10日前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向招标方缴纳本月租金,若投标人未缴当月租金,次月将作停水停电处理,没收经营保证金并解约。
9、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投标人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招标方所有,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
10、投标人须自行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排烟设备及管道,并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及验收。
11、投标人须自行申报环保,并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营业。
12、投标人所设置的商铺招牌须经城管部门审批。
13、投标人须自行完成天然气报装工作。
七、竞投报名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05月21日至05月27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请提供以下资料及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交到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八、报名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核查)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核查)及复印件(如有)、法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自然人报名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及现场填写报名表;若委托他人代为竞投,需开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查)及复印件。
2、提供资质要求的证明资料:
①须提供所投品牌已在东莞市辖区内开设至少有10家分店(含总店)的现场图片、地址及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
②提供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承诺函。(须加盖公章或签字画押)
③投标人如采用品牌加盟形式投标的,须提供所投品牌商标注册人出具的品牌授权证明并加盖所投品牌的公章。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2020年05月28日17:30前,须通过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并到账,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投标。本次须缴纳100,000.00元保证金,未中标的在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的,招标方在确认收到投标人的经营保证金以后(以银行转账时间为准),在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竞投时间截止前未按本公告要求汇投标保证金的,或汇错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与现场竞投。
户 名: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账 号:580 000 110 011 878
开户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心区政和支行
十、经营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向招标方转入中标单月租金金额的3倍(以第3年中标单月租金金额为准)金额作为经营保证金到以下账户,否则视为弃标处理。经营保证金将于合同到期后且中标方无违规行为、无费用拖欠的情况下全额无息退还。
户名: 东莞市松山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5600 0390 1262 626
开户行:东莞银行松山湖科技支行
十一、竞投时间及地点、竞投所需资料
竞投时间:2020年05月29日09:30。
竞投地点:广东省东莞松山湖管委会行政办公区B1栋二楼第一开标室。
竞投所需资料:竞投现场签到时,需递交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若报名时委托代理人与现场竞投时委托代理人发生变更时,需重新提供授权委托书)、保证金汇入银行转账凭证【上述资料均需法定代表人(经营人)签名或指模并加盖公章】
十二、现场勘查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勘察现场,投标人如需勘察现场,可联系勘察现场负责人:唐先生,电话:137*****682
十三、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00元由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转账或现金形式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号:
户 名: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账 号:9550 8802 0474 2200 188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
十四、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东莞市松山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礼宾路一号控股大厦5楼511室
招标联系人:雷小姐 邮 编:523000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769-******** 传 真:0769-********
获取文件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9-********
招标人:东莞市松山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21日
********8">附件:幸福花园B17商铺物业租赁项目公告及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租 物业租赁 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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