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3米高空作业车(1辆) 招标公告
2020年23米高空作业车(1辆) 招标公告
受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询价人),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采购23米高空作业车1辆。现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采购,凡符合要求的单位均可参加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技术及性能需求
1 |
高空作业车 |
规格及型号 |
23米高空作业车 |
单位及数量 |
1台 |
技术指标要求 (强制性指标) |
1.底盘要求: ★1.1发动机功率(kw)≥139;排放标准达到国VI或更优。 ★1.2空载整备质量(kg)≥8700 ★1.3满载最大总质量(kg,含3人)≥8900 1.4整车长(mm):6500-7450 1.5整车宽(mm):2100-2300 1.6整车高(mm):3200-3600 2.工作斗: ★2.1.最大作业高度(m)≥23.8 ★2.2工作斗额定载荷(kg) ≥200 ★2.3 工作斗摆动角度(°)向左≥100,向右≥95 ★2.4最大作业半径(m)≥15 3.臂架: 3.1型式:四节直接伸缩臂 3.2.回转:±360°连续 。 4.支腿装置: ★4.1纵向跨距(mm)≤4473 ★4.2横向跨距(mm)≤3700;支腿跨距可分级伸缩,有最小、中间1、中间2、最大4种不同的跨距,在不同宽度的路面下,可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支腿跨距,也可以单独进行调整,并设有支腿状态显示屏。 5.安全装置: 5.1高空作业时应具有三重安全防护措施:A、工作斗上为防止误操作造成的大幅度晃动,应设有安全拉绳自动紧急停止装置。B、在工作斗和转台处分别设有紧急停止开关,当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揿动此开关,切断电源、切断电源,从而停止所有动作。C、在工作斗的底部设有脚踏开关,当遇到紧急情况时,在工作斗上的工作人员可以松开脚踏开关,切断电源,从而停止所有动作。 5.2工作斗防接触地面功能:根据这一功能,工作斗在快要接触地面时会自动停止 5.3工作臂有一键自动收回功能 6.其他要求: 6.1 具备产品公告,同时提供所投产品检验报告。 6.2具备机动车环保公告(在机动车环保网可查询)。 6.3 具备免税公告(如有,提供免税证明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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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技术指标 |
一、底盘: 1.二类底盘,驱动模式:4×2 2.单排驾驶室,乘坐人数(含驾驶员)≥3人,驾驶室装备空调 二、上装部分: 1.臂架结构形式:四节伸缩臂,采用高强度钢板制作而成。 2.支腿形式:支腿形式为前后H型。支腿控制阀操作位置应装设有水平仪,各支腿的操作应单独可调。 3.转台和工作平台双位操作,可相互转换,电控操作系统,上、下部均设有安全应急系统。 4.工作斗载荷实时检测,根据斗载的不同限制不同的作业范围,同时具备防超载功能 5.液压系统:油缸上装有平衡阀或液压锁;有应急动力源。 6.车身颜色为工程黄颜色。油漆应附着力强、色泽应均匀一致,不应有皱皮、漏漆、流痕、气泡等现象。 三、工作条件: 1. 露天作业。无论晴、雨、风、雪均能正常运行作业; 2. 环境条件:气温:0~45℃、相对湿度45~95%; 3. 设备应能在上述工作条件下长期稳定地运行; 四、其他要求 4.1免费送货上门 4.2整机保修不少于1年 4.3免费操作培训不少于4人并取得相关操作证。 4.4随车配置:安全带2根。 |
二、商务要求:
1 |
合同签订期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 |
2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 |
3 |
质保期 |
本次采购设备采用国家标准实行“三包”政策,对生产厂家“三包”以外的部分,以及生产厂家质保期未达到1年及以上的,其质保期均要求按 1 年计算(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免费更换零配件。(质保期的计算:如设备生产商明示的质保期限超过1年的,以设备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限为准,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
4 |
验收条件及标准 |
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后,按国家标准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组织现场检测、检验;卖方在提交货物同时还需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办理车辆入户上牌手续、缴纳车辆购置税(如有)、车辆保险等)。 |
5 |
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所列内容) |
投标人应负责将货物运至货物商务要求表中指定的交货地点,并负责办理包括货物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储存、保险(包括交强险、商业险等)、检验、调试、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税费、手续费、上户费用等在内的为完成交货所需的一切服务事项等有关费用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负责车辆的一切上户手续的办理,包括缴纳车辆购置税(如有)、上牌(上牌地点为南宁市)费用等和购买车辆保险(12个月),购买的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包括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每辆最低投保额不少于1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每个座位投保额不少于 2万元的车上人员责任险、投保额不少于50万元的货运险等,受益人为买方,相关费用以其他专项费用形式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发包人凭供货商的购买票据予以计量,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
6 |
投标控制价上限 |
合同投标控制价上限为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控制上限的视为超出招标人的支付能力,其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
7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的包含技术参数指标的厂家彩页或说明书,以供评标时核对。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报价产品技术及性能需求表》中的技术参数与投标报价产品的彩页或说明书中的性能参数不一致的,以彩页或说明书为准。 |
2、所有货物应是全新、未经使用的整套设备,出厂日期不超过1年。 |
三、资信能力要求
1 |
法人资格 |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成立大于2年,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
原厂商授权 |
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制造商,也可以是销售代理商。投标人若为销售代理商需具有生产制造商针对本工程的产品销售授权书(代理权证明)。同一品牌高空作业车只能有一个生产制造商或者一个销售代理商参加投标。 |
3 |
其他资格要求 |
生产厂家应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节能环保等国家政策要求。 |
4 |
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
四、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成功销售过作业调度23米及以上的高空作业车1辆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文件组成,缺少一项按无效标处理:
1、已标价的“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0年23米高空作业车(1辆)采购投标报价表”;
2、已填写的“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0年23米高空作业车(1辆)采购投标报价产品技术及性能需求表”;
3、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若为销售代理商需具有生产制造商针对本工程的产品销售授权书(代理权证明)。
5、产品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节能环保等国家政策要求材料。
6、相关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授权委托书(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的汽车产品公告参数;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与整车公告(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查询彩色截图证明材料)。
9、已纳入国家免征图册证明材料
10、机动车环保公告(机动车环保网查询彩色截图证明材料)
11、投标报价产品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指标的厂家彩页及说明书(以供评标时核对。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报价产品技术及性能需求表》中的技术参数与报价产品的彩页或说明书中的性能参数不一致的,以彩页或说明书为准)。
七、招标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琅东汽车总站往柳州方向150米右侧)办公楼4楼413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员工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同时请向招标人提交上述证件、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9:00。请各投标人必须在2020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8:30时至9:00内将投标文件送交至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经办人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2、投标文件的密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副本各一份。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南宁收费站旁)办公楼4楼413室
邮编: 530022
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黄女士
十 监督机构:
南宁运营公司党群人事部,电话: 0771—*******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办公楼3楼邮编:530022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 13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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