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大卢向西村太宝路313号雨污分流工程招标公告
虎门镇大卢向西村太宝路313号雨污分流工程招标公告
虎门镇大卢向西村太宝路313号雨污分流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虎门镇大卢向西村太宝路313号雨污分流工程 己获得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虎门镇博涌股份经济联合社 ,建设资金来自 村集体资金 ,招标人为 东莞市虎门镇博涌股份经济联合社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虎门镇大卢向西村太宝路313号雨污分流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虎门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
项目面积约为:1224平方米,管材及接口:≤5 0 0 m m 时采用H D P E 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采用塑料管时,其环刚度≥8 K N / M 2 .保留原有雨水排水管道,新增部分雨水排水pvc材质管道约51米,雨水排水排向市政雨水管网,污水重新设计单独排向市政污水管网。排水检查井设防坠网,排水沟接入室外雨水检查井处需设置格栅,总造价为114522.17 元的市政工程。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114522.17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19397.64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4721.19 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深圳市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6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15 日历天。
2.7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虎门镇大卢向西村太宝路313号雨污分流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1、沟槽开挖、回填、弃土外运;2、管道敷设、各类井施工;3、路面的破除与修复、水泥混凝土、水泥稳定石屑基层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8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 以上 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市企业任职,发证单位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训机构是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或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专业类别为: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3.2.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经理。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0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莞市东城街道立新新源南路21号新莞悦大厦1栋5楼632室(华灏工程管理顾问(广东)有限公司)购买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0 年 11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东莞市虎门镇博涌居委会三楼投标室。投标会时间:2020 年 11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东莞市虎门镇博涌居委会三楼投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担保6.1 投标担保金额: 2000 元。
6.2投标担保形式:现场提交现金;
7.联系方式招标人: 东莞市虎门镇博涌股份经济联合社
地 址:东莞市虎门镇大卢向西村太宝路313号
邮 编:523900
联系人 : 卢志荣
电 话:135*****101
招标代理机构:华灏工程管理顾问(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立新新源南路21号新莞悦大厦1栋5楼632室
邮编:523000
联 系 人 : 石工
标签: 雨污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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