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海甸校区部分学生食堂合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部分学生食堂合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部分学生食堂合作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海南大学 | ||
行政区域 | 海口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13日15:3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2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07日08:30 | ||
开标地点 |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华军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海南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人民大道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郭先生,******** | ||
附件: | |||
附件1 | ********39AC7AAF80F82" target="_blank">1-123 招标公告.docx | ||
附件2 | 1-123 招标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部分学生食堂合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7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JY2020-1-123
项目名称:海南大学海甸校区部分学生食堂合作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2数量及分包:2个标段
第一标段: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第六学生食堂二楼合作项目
第二标段: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第七学生食堂二楼合作项目
1.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1.4项目概况
1.4.1 海甸校区第六学生食堂二楼建于2011年,现有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约600人就餐;第七学生食堂二楼建于2001年,现有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约500人就餐。现食堂已具备基本餐饮生产经营设施设备条件,经营者可以组织团队进入经营服务。经营者入驻后,需购置食堂低值易耗品等。
1.4.2本次招标项目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部分学生食堂合作项目
(标段具体信息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的表3《海南大学海甸校区部分学生食堂合作项目概况及最低年营业额、履约保证金一览表》)
考虑学校饮食结构的多样性,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可兼投以上标段,但不得兼中。即对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不作限制,但中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本项目按标段排序进行评标,投标人已列为前面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之后标段不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下一排名的中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本标段的,本标段废标,进行重新招标。放弃中标权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重新招标活动。
1.4.3食堂将按现状招标,实行合作服务。
食堂场地设施、大型设备实行零使用费。
学校对海甸校区第六学生食堂二楼、第七学生食堂二楼合作服务项目收取监管服务费,食堂监管服务费为食堂营业额的8%(其中3%为食堂限价菜补贴)。达不到投标年营业额的,中标人除向学校交足监管服务费(即按投标年营业额×8%),还要向学校交纳投标年营业额不足部分2%的违约金;超过投标年营业额部分的监管服务费为6%。
中标餐饮经营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学校派专人对食堂成本、收入、利润、伙食质量、食品价格、食品安全卫生等进行全面监管,保证餐饮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和优惠的价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服务期为2+1年。即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7月20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1.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2.1.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1年内至少连续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或者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1.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2.2投标人具有年检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同类相关证书);或投标人正在经营的学校食堂项目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同类相关证书)的,视为符合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3本项目设有食堂年营业额最低报价,投标人必须满足年营业额最低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4投标人是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且三年内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提供承诺书)。2.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7购买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与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7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7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2.8采购代理服务费
2.8.1中标方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2.8.2本次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须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9已中标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各食堂的餐饮企业或正在经营海南大学海甸校区食堂的餐饮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已中标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各食堂的餐饮企业或正在经营海南大学海甸校区食堂的餐饮企业如下:
(1)海口伊清阁清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2)广东利群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海南旭杨餐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河南味邦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5)海南美味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6)海口乐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7)海口万发鸿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8)广东中膳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9)深圳市心连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大学
地址:人民大道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
联系方式:郭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华军
电 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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