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医用设备(八)采购项目监护仪、紫外线光疗仪-A、紫外线光疗仪-B、光谱治疗仪、防辐射医疗设备一批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医用设备(八)采购项目监护仪、紫外线光疗仪-A、紫外线光疗仪-B、光谱治疗仪、防辐射医疗设备一批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医用设备(八)采购项目
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医用设备(八)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HY2020-TP036)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2020-TP036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医用设备(八)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01包:人民币650,000.00元
02包:人民币450,000.00元
03包:人民币200,000.00元
最高限价:
01包:人民币650,000.00元
02包:人民币450,000.00元
03包:人民币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是否进口 | 技术参数 | 数量 |
01 | 1 | 监护仪 | 否 | l1、可用于监护成人,儿童,新生儿患者。 l2、≥12.1寸彩色LED显示,彩色高分辨率达800*600,通道≥6通道。 l3、360度报警灯,保证任何方向都可观察到报警信息。 | 20台 |
02 | 1 | 紫外线光疗仪-A | 否 | l1、光源类型:氯化氙准分子光源。 l 2、照射方式:手持照射。 l 3、受照面积:20cm2±1cm2 | 1套 |
2 | 紫外线光疗仪-B | 否 | l1、灯管工作寿命≥1000小时。 2、受照面积:≥52000 cm2 3、灯管数量:26支100W医用灯管。 | 1套 | |
3 | 光谱治疗仪 | 否 | 1、照射方式:连续照射、脉冲照射。 2、照射面积:840cm2±10% 3、工作距离:5~8cm | 1套 | |
03 | 一 | 二部机房 | |||
1 | 电动推拉防护门 | 否 | 铅当量4,洞口尺寸:宽1.5*高2.1m,防护尺寸:宽1.8*高2.35m | 1樘 | |
2 | 防护门光栅防夹系统 | 否 | 1套 | ||
3 | 防护门光栅侧包口 | 否 | 铅当量4 | 1套 | |
4 | 手动平开防护门 | 否 | 铅当量4,洞口尺寸:宽1*高2.1m,防护尺寸:宽1*高2.1m | 1樘 | |
5 | 防辐射玻璃 | 否 | 铅当量4,洞口尺寸:宽1.5*高0.9m,防护尺寸:宽1.5*高0.9m | 1套 | |
6 | 防辐射玻璃框 | 否 | 铅当量4,洞口尺寸:宽1.6*高1m,防护尺寸:宽1.6*高1m | 1套 | |
7 | 墙面及顶棚防护涂料 | 否 | 铅当量4 | 159m2 | |
8 | 通风口防辐射罩 | 否 | 铅当量4 | 1套 | |
9 | 机房穿墙管线口防护 | 否 | 铅当量4 | 1套 | |
二 | 三部机房 | ||||
1 | 防辐射玻璃框 | 否 | 铅当量4,洞口尺寸:宽1.6*高1m,防护尺寸:宽1.6*高1m | 1套 | |
2 | 防护涂料 | 否 | 铅当量4 | 4m2 | |
3 | 防辐射玻璃 | 否 | 铅当量4,洞口尺寸:宽1.5*高0.9m,防护尺寸:宽1.5*高0.9m | 1套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1包、02包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hyzb@163.com),并致电确认。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15号
联系方式:王科长(133*****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F
联系方式:孙工(178*****999)
邮箱地址:lnhyzb@163.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178*****999
2020年11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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