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阳双龙实业公司凹印设备购置、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南阳双龙实业公司凹印设备购置、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本2020年南阳双龙实业公司凹印设备购置、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CZB1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南阳双龙实业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
001 第1包;002 第2包:
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0年11月13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11月20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现场获取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4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4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2020年南阳双龙实业公司凹印设备购置、环保设施
升级改造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0年南阳双龙实业公司凹印设备购置、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南阳双龙实业公司,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0年南阳双龙实业公司凹印设备购置、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集中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 XCZB11-*******
2.3、资金来源:自筹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十色凹版印刷机一套,设备的生产制造(采购)、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地基制作、电缆敷设及售后服务等。
二标段: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包含十色凹版印刷机减风增浓(LEL)改造及主排风处理系统一套;蓄热燃烧设备(RTO)一套;沸石转轮浓缩系统一套;废气收集系统一套。所有处理设备的整体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就位、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和设备基础施工等。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5、工 期:合同签订后190日历天。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 量:一标段: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达到企业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二标段:废气排放符合DB11/501-201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北京)》(Ⅱ时段)和DB11 /1201-2015《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环保排放标准<30mg/m3(非甲烷总烃)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承担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制造商(一标段为制造商或唯一授权的经销商);
3.2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3.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打印页。【网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开信用信息-点击查询-再分别点击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分别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对象: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3.5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情况,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分别查询单位和个人是否有行贿记录分别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对象: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
3.7根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的通知》要求,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期限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员工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员工未被纳入烟草行业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 11 月 13 日--2020年 11 月 20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609室)。
4.3、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国家信用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声明书、银行开户许可证。
以上证件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南阳卷烟厂政务公开栏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双龙实业公司
地 址:南阳市新华东路4号
联系人:张老师 李老师
电 话:0377-********
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联 系 人:邵颖、张志国
电 话:0371-6010 9151
邮 箱:xc6599@126.com
2020年11 月13 日
附:无重大违法及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格式
无重大违法及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格式)
致:南阳双龙实业公司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平台未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违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文件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的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中标后未有违法转包,违规分包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内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有违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文件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的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中标后若有违法转包,违规分包行为,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
招标人:南阳双龙实业公司
地址:南阳市新华东路4号
联系人:李老师 范老师
电话:03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812号
联系人:邵女士
电话:0371-6010 9151
电子邮件:xc6599@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135*****85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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