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四路(龙海一路至龙海二路段)及东侧配套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龙山四路(龙海一路至龙海二路段)及东侧配套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龙山四路(龙海一路至龙海二路段)及东侧配套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已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与改革局以惠湾发改资〔2020〕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龙山四路(龙海一路至龙海二路段)及东侧配套道路工程初步设计
2.2 招 标 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2.3 项目地点:位于惠州大亚湾西区
2.4 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项目包含龙山四路(龙海一路至龙海二路段)、纵十五路、横三路三条市政道路。其中:
龙山四路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为40km/h。起点接龙海一路,下穿厦深高铁,终点接龙海二路,总体呈南北走向,道路全长1173.33m。规划红线宽度30m。全线设置1处平曲线,半径为1000m,设置一座桥梁,下穿厦深高铁;
纵十五路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为40km/h。北起龙海一路,下穿厦深铁路,呈南北走向,道路全长636.08m。规划红线宽度24m,本次利用两侧退让带各1米实施人行道,红线宽度调整为26m,全线未设平曲线,设置一座桥梁,下穿厦深高铁;
横三路设计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东起于纵十五路KO+346.012,向西终于龙山四路KO+346.012,全长112.97m。规划红线宽度20m。全线未设平曲线。
三条市政道路实施范围总长1922.38m,敷设排水管道管径为DN300~DN1500。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六个部分。项目总投资约10997.36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9362.47万元,初步设计费暂定97.64万元,具体以财政审核为准。
2.5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龙山四路(龙海一路至龙海二路段)及东侧配套道路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以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且完成概算评审等服务。
2.6设计周期要求: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以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且完成概算评审。
2.7质量要求: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最终必须满足施工具体要求。
2.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2 拟派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4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3.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6其他要求:无
注:本招标公告的“以上”、“以下”、“不少于”、“不超过”均包含本数。
4.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开展招标投标,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9 万元(按本工程设计估算费用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5.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5.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办理电子保函,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无效。
(2)电子保函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且担保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6.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的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7. 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7.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未采用匿名方式提交作废标处理。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询疑做出答复或解释说明。
7.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7.3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7.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7.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8. 投标相关事宜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9.电子交易规则按照 《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81.doc%5C%22">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11.联系方式招标人: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兴5路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市智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望江上寮惠民大道云山段110号401室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3楼
项目名称 | 龙山四路(龙海一路至龙海二路段)及东侧配套道路工程初步设计 | 工程编号 | 惠公易建大亚湾【202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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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0-11-16 09:3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20-11-22 16:30:0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0-11-26 16:3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0-11-27 16:30:0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0-12-08 10:00:00 |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 2020-12-08 10:00: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0-12-08 09:00: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0-12-08 10:00:00 |
开标时间 | 2020-12-08 10:00:00 | 开标地点 | 2号开标室(大亚湾分中心) |
评标时间 | 2020-12-08 10:00:00 | 评标地点 | 3号评标室(大亚湾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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