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方案征集公告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方案征集公告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方案征集公告 | |||||||||||||||||||||||||||||||||||||||||||||||||||||||||||||||||||||||||
一、说明: 1、根据医疗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有意向公众社会了解以下设备的相关情况,拟于近期委托招标公司公开采购。 2、请有意向参与该些项目竞标且具备资质的生产企业、经销企业,按以下具体要求备好相关资料,在11月20日前 递交我院总务科审核,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联系人:小胡,电话:138*****080。 按附件要求备好相关资料,一式两份(请按要求递交纸质资料)。 3、以上项目进入招标程序后,请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直接关注海沧区政府网、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网站等。 二、项目内容: 单位:万元
三、附件 (1) 封面:应注明报价商企业名称,所投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说明一览表(按以下内容顺序排列,并注明页码,若无法提供该项目文件,请在该项所对应的页面上填写情况说明)。 (3)设备一览表[含生产厂家、品牌、型号、产地、报价(含保修期, 配置清单标配价和选配价)、彩页资料、技术参数、标配件、选配件及易损件的报价表、所投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产品的特点技术优势等,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上规格型号一致]。 (4)报价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保修年限、保修范围、质保期满后的年保修价格)。 (5)报价商如果是设备制造商的,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资料) 及其附件及登记表复印件。报价商如不是设备制造商,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资料) 及其附件及登记表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级需与该项目设备注册证类别相匹配)。 (6)报价商合法有效的三证(含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代码证复印件或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企业代表的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名)。 (8)配套耗材及试剂(包含专机专用,非专机专用)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及登记表)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资料及其分项报价。 (9)其他单位中标资料(含设备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招标参数、配置清单等)、配套耗材及试剂。 (10)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 报价商(盖章): 报价商代表签名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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