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龙潭大道加油站 招标公告

新建龙潭大道加油站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湖北咸宁销售分公司新建龙潭大道加油站项目招标编号:ZY20-SH05-GC5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湖北咸宁销售分公司新建龙潭大道加油站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8">2.1项目概况

2.1.1项目背景概况

龙潭大道加油站位于咸宁市咸安区龙潭大道东侧。该站净用地面积为3087.54平方米(约4.6亩),站房面积388.76平方米,加油机4机12枪,罩棚面积为525平方米,油罐4具,总罐容120立方米,目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均已办理完毕。

2.1.2项目建设地点:

湖北咸宁龙潭大道加油站。

2.2招标范围

usmile标识、加油站定制化配置、便利店按照新标准进行形象包装(包括中岛货架、吸顶空调);新做混凝土地坪,进出口接坡,新建2层站房1座,加油岛新做4座,新建承重油罐区(4*30立方SF双层油罐)及管线沟,热熔划线,站区电气线路,电缆井,电缆管,整站排水,给水管网,化粪池,隔油池,环保沟,场地绿化,植物种植;张拉膜罩棚1座(525㎡);整站场地填平碾压;以上未涉及到内容,最终由龙潭大道加油站施工图纸作为补充。图纸不详之处按照中国石油加油站建设设计标准图册执行,施工主材采用中高端标准品牌,使用前需报咸宁分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使用。

其他:负责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应当由施工单位办理的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配合建设单位的合作方完成各项报批及验收手续的办理。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日内完成。

2.4承包(服务)方式:包工包料。

2.5质量要求:合格。质量标准参照2014年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7年版加油站建设标准设计以及相关国家和行业规范。

2.6投标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2.7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5元(含税,税率9%)。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3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

3.3.4 2017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3.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工程建设承包商评价结果汇总表》中被评价为不合格,未在《2019年度取消准入资格工程建设承包商名单》的名单中;

3.3.6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4投标人具有2018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完成的加油(气)站建设工程施工业绩(至少5个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清晰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结算发票扫描件(含税务发票平台查询截屏)等证明文件,统计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应提供承诺)。如出现弄虚作假,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须提供证明文件)。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自2018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施工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合同清晰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资料)。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满足本项目需要,安全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8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若投标人成立年度不足三年,仅需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截止日之前半年内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须具有中石油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合格证明或承诺中标后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并合格,如未参加HSE培训、在签订合同前培训不合格或无承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获取

********3">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9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npc/pmsbid/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② 按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0-GC516标书款”;

③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账 号:****************485

联 行 号:********605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投标报名和汇款后,将招标公告附件中“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版及盖公章的PDF版)、汇款底单、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办理)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或代理人办理)打包发送至:candy654321@163.com邮箱,招标机构收到上述资料并审核通过后次日在网上解锁(如在周末购买在下一周周一解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建议在系统报名成功并付款后将所有报名资料打包成一个文件后将其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公司投标**项目登记文件”。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授权集中采购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应尽快咨询或者办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事宜。相关问题请咨询电子招标运维单位。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投标人注册事宜请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内含: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授权委托书等)

五、投标文件递交

********9">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4小时前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7.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会导致废标。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保证金:肆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0-GC516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公告4.3③条款相同。

六.发布公告 

七.开标

7.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0年12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八、其它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49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刘成凤,白晓旭

邮箱:candy654321@163.com

电话:177*****288***-********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附件一: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将受到等同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加油站 销售 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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