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湖南省马迹塘水电厂坐落在湖南资水中游的桃江县境内,始建于1976年,1983年6月投产发电,是我国第一座低水头贯流式机组水电厂。装有3台从奥地利引进的单机容量为18.5MW的水轮发电机组,总容量为55.5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2.3亿KWH左右。
马迹塘水电厂现有常用工作仪器仪表26台(块)以上,试验用仪器装置11台(详见附件),常用工具若干,各专业仪器仪表、.工具均分散放置,无专用仪器仪表、工具室进行存放管理,因存放环境问题和取用不便,常导致仪器工具发生故障或在使用中出现问题。同时,因无专用试验室,校验检定工作无法在良好环境条件下进行,工作不便且影响所得数据的准确可靠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设备的安全管理维护。基于以上情况,我厂仪器工具存放室和专用试验室的建设刻不容缓。
仪器工具存放室和专用试验室的设计和建设应遵循技术上不落伍、规划上全面考虑、选址布局合理方便、人员环境安全可靠等原则,从防火、防水、防潮、防雷害、防小动物破坏、防尘防噪音、防静电干扰等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仪器室环境和工作条件满足标准要求。
原室外仓库无降温除湿设备,不适合生产物资、备品备件的存放,特别是对电气备品的保管不利,因此计划在将主厂房五楼的原有房间进行改造,作为电气备品保管仓库。
现马迹塘电厂主厂房材料备品仓库改造及实验室建设项目具备施工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招标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招标项目内容
马迹塘电厂主厂房材料备品仓库改造及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程项目:
1、实验室及工具室建设;
2、主厂房试验室、工具室房屋及五楼过道改造;
3、屋顶防水处理;
4、进水口水泵房外侧增设水管沟及码头维修。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 施工资质: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施工经验:近3年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业绩 (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4) 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工程施工需要。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009年~2011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施工设备: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其中第6章投标辅助资料必须投入本招标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格中注明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6) 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B证;项目经理应有10年以上施工经历,近五年内负责过类似于本工程的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3年以上的项目经理。
(7) 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1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8) 其它: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五、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为本招标工程项目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或其关联公司;
(2)已被聘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不接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六、工期要求
招标工程总工期:
该工程总工期40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完工时间为2012年12月25日。
七、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2年10月26日至11 月1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点至11点(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点至5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1、面售
请投标人派人持以下证件前来购买:
(1)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2、网售
申请网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wlzbcg188@163.com)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投标人名称: ;
2)投标人详细地址: ,邮编: ;
3)联系人姓名: ;
联系方式:手机 、办公室电话 、
传真 、邮箱号码: 。
注明是否需要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
4)标书款汇款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人单位名称”和“购买××项目标书款)。
招标人确认标书款到帐后(以汇款到帐时间为准,售标时间结束后收到的汇款不予接受,直接退回。)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在投标时领取,如投标人要求邮寄,需另外支付邮寄款。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采用邮购方式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持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招标人将在投时核对投标人资质,未提供上述证件原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标书费用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元,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八、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为 2012 年11月15日上午9时,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二楼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2年11月15日上午9点在指定地点开标。投标时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办公大楼
邮 编:410004
联系人:瞿宁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箱:wlzbcg188@163.com
标书款汇款帐户信息:
户 名: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机关财务管理中心
帐 号:
****************1212
开户行:长沙市建行赤岗分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