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DZC20201291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东城热力有限公司消防维保服务项目A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DZC20201291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东城热力有限公司消防维保服务项目A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东城热力有限公司消防维保服务项目A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东城热力有限公司消防维保服务项目A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日9点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东城热力有限公司消防维保服务项目A。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远程开标,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DZC********
项目名称: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东城热力有限公司消防维保服务项目A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3,000.00元,参与谈判供应商报价超出此价格的谈判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该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须提供本企业的声明函(须按谈判文件第六部分规定格式填写),则价格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声明函。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谈判现场,依据供应商所投最终报价进行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已录入企业,需提供有效的网址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4日至 2020年11月20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0年11月20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9点30分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竞争时限:如供应商退出竞争,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8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投标保证金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400.00元,具体交纳方式及退还程序见:
http://ggzyjyzx.daqing.gov.cn/downcenter/38287.htm?pa=3551。
3、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热源街5号
联系方式:********">****-*******/132*****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建鑫
电 话:182*****688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梁卫娜
电话:****-*******
附件:
项目需求
一、总体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维保面积,热源厂房16028.7平方米,
(二)人员配置要求
消防设施维护员2人,24小时在岗,需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操作证,此证在成交供应商提供入场服务前由采购单位查验。
(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维护保养。
2、室内消火栓.室内消防泵房、烟雾感应器、温度感应器、手动报警器等系统维护维修。
3、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维护维修、防火门的密闭维护等。
(四)维修服务的范围及维护内容要求
1、对现有消防水电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定期试运、检修。
2、如发生故障24小时内,必须派专人到现场进项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存档。
3、按照要求填写值班人员巡检、交接班、事故处理等相关记录。
4、 在月检、季检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做出维护报告书存档。
5、验收程序:由采购单位按照项目需求逐条验收。
(五)因我集团属于一般纳税人,费用报销时需要对方单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会影响对方单位的资金结算,本项目预算含成交供应商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费用,故成交供应商在结算时需向采购人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具体要求:
(一)维修保养目的:
根据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确保已建设投入使用的各种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以达到消防预警、扑灭初起火灾及安全疏散人群的目的,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在当前国家经济迅速发展,火灾形势相当严峻的情况下,消防系统的维护显得格外重要,消防系统的完好对于防止火灾、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维护保养范围:
■ 消防控制主机■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 应急广播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防排烟系统 ■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 消防给水系统 ■ 消防泵房
(三)维保内容:
1,火灾报警系统:定期检修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集中报警控制器以及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控制室的联动控制装置的维护。
(1)每月对火灾报警主机、消防电源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保养,检查其报警及联动性能。
(2)每月对消防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保养,检查其通讯及联动性能。
(3)每月对消防广播通讯系统进行检查,每半年对扬声器检查一次。
(4)每季度对探测器进行模拟加烟抽检,其抽检数量以每年每个探测器检查两次来计算。
(5)每年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综合试验(可配合甲方的消防演习同时进行),同时出具年度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总结报告,保证年度检测时合格;如有不合格项目,乙方负责及时维修,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闭式喷淋系统的维护。
(1)每月检查喷淋泵的远程及就地控制,并启泵试运转。
(2)每月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3)每月对报警阀检查一次,试验启动是否正常。
(4)每季对报警阀进行放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及压力开关,水力警钤的报警性能。
(5)每两月利用系统的末端放水装置放水,试验水流指示器的报警性能。
(6)每月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检查,检测气压。
(7)每月对消防蓄水池、高位水箱的储水进行检查。
(8)每月对各种阀门的开闭及铅封进行检查。
3,消防给水系统的维护:
(1)每月检查消防水泵的远程及就地控制功能,并启动试运行。
(2)每月检查室内及室外消火检、水枪水带的完好性。
(3)每季检查系统最不利水压是否满足消防要求。
(4)每季对室外阀门井中控制阀门检查以核实处于全开启状况。
4,防火卷帘门:每月对卷帘门的远控及就地控制功能进行试验。
5,消防应急照明装置及疏散指示标志:每月对消防应急照明装置及疏散指示标志进行放电检查。
6,所有本合同范围内的维修保养项目,每年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四)消防系统工程维护保养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一年。
(五)承包方式及维护保养费用:
1,乙方在此期间维护保养费为成交金额万 ((((¥
2,在保养维护期间所涉及的1000元以下易损耗材、易损件由中标服务商乙方承担:
3,维护保养期间甲方增设其它消防设施或因装修需重新安装消防设施,则按国家现行预算定额及乙方资质取费标准计算。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
(六)付款及结算办法:
维护保养费支付:自合同维保工作完成后,乙方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一次性全额支付。
(七)双方责任:
甲方:
1、对消防工程维护保养进度、质量性能进行监督,办理中间维修保养签认手续,负责签证,提供消防系统技术图纸资料,负责协调配合乙方维护保养工作。
2、在乙方检查维修保养期间,甲方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让乙方进行及时处理,使消防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3、甲方按《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的消防值班人员,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行,并熟悉本系统的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能正常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积极参加各种消防专业培训以提高业务素质,要有完善的值班记录。
乙方:
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权限,期间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2、维修保养质量必须符合经双方核实的竣工图纸的要求,确保正常运行。并且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3、定期检查维护各种消防设施,使之正常运行,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若因维保期间消防设施故障维保方没有及时进行维修导致消防设施没有发挥其功能,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维保期间消防系统存在故障,需更换(除免费更换)的设施及时向甲方提出维修更换建议。
5、要有详细的月检、季检、年检记录提供给甲方备案。
6、当接到甲方报告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赶到现场处理,一般情况立即处理解决,如需更换材料或设施,不应超过24小时解决完毕,确因无配件的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提出应急方案。
7、按省、市消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所产生的工伤由乙方自负;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设备及第三人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及负担法律责任。
8、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尽量将维护保养对甲方工作场所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9、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检测报告,乙方有保密义务,除上级消防主管部门外,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额的10%赔偿损失。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有违反合同中条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并支付合同总造价15%的违约金给对方。
2,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消防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维修保养合同期现内,应保证维保工作应符合《消防系统的月、季度、年度维护维修细则》的内容,尤其应在时间上加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如有不符合标准,再按照标准进行返工。
4,乙方在甲方通知乙方消防系统发生故障需进行保修时,乙方应及时安排两人以上专业人员在四小时之内赶到故障现场,进行维修,如发现乙方人员在事故中未能按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维修,乙方因延误时间,而维修故障导致火灾等事故发生,乙方承担一切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在维保工作中应做好相关资料及记录的填写、字迹应工整、维修员应及时签字,工作完后应有甲方指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生效,严禁存在超期填写或未到期填写。
6,乙方在维修保养期间对使用人所投诉的问题应以平和耐心的为使用人礼貌地做好解释和劝导工作,严谨顶撞业主或与其发生冲突。
7,乙方在对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工作时,在每次维保工作后应对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和维保工作所涉及的范围及区域的卫生进行保洁清扫。
8,乙方在消防系统维保合同签订期间,在维保的消防系统内设备配件损坏更换维修时,乙方(提前1周时间)应以书面形式提出配件更换申请,如遇紧急抢修更换配件时,在征得甲方口头同意后更换完毕,在更换完毕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补办配件更换申请。
(九)其他约定
1.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2.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套消防系统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在保养和维修后维修人员及时的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并要维修人签字,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维修改造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附:消防系统维护维修细则
系统日常运行工作:
系统日常运行期间,值班人应细心观察,做好巡检登记表,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维护人员。维护人员每天定期巡检使消防系统处于完好状态。
月巡检细则 表一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检查方法 |
1 | 消防控制室 | 设备无异常 各类显示灯正常 | 观察显示灯 确认设备有无故障 |
2 | 自动报警系统 | ||
探测器 | 正常工作无故障 | 自动巡检 | |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 | 正常工作 | 末端放水,开试报警阀 | |
电源 | 使系统正常运行 | 对备电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 |
3 | 自动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 | ||
1、水源控制阀、报警控制装置 | 状况完好 开闭位置正常 | 目测巡检 | |
2、设置储水设备的房间 | 寒冷季节测定室温 | 测量 | |
3、水泵房 | 温度、压力、位置响声处于正常状态 | 观察仪表读数 临场判断 | |
4、管网系统 | 无跑、冒、滴、漏现象,无使用故障 | 观察系统压力是否恒定 目测管网外观 | |
4 | 联动系统 | ||
1、消防广播 | 功能正常 | 播放、强制转换 | |
2、消防通讯 | 功能正常 | 通话试验 | |
3、排烟系统 | 排烟风机手、自动启动正常;防火阀、排烟阀动作灵敏,无滞碍 | 手、自动启动风机试验排烟阀、防火阀是否正常工作 | |
4、防火分隔系统 | 处于待用状态无障、碍物 | 防火卷帘手动良好 | |
季巡检细则 表二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检查方法 |
1 | 消防控制室 | 设备无异常 各类显示灯正常 | 观察显示灯 确认设备有无故障 |
2 | 自动报警系统 | ||
探测器 | 正常工作无故障 | 分批检查 | |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 | 正常工作 | 末端放水,开试报警阀 | |
电源 | 使系统正常运行 | 对备电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 |
3 | 自动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 | ||
1、控制阀门电磁等 | 状况完好 | 目测巡检 | |
2、报警阀 | 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 放水试验,启泵性能 | |
3、水泵房 | 温度、压力、位置响声处于正常状态 | 观察仪表读数 临场判断 | |
4、管网系统 | 无跑、冒、滴、漏现象,无使用故障 | 观察系统压力是否恒定 目测管网外观 | |
5、室外阀门井 | 启闭位置正常无渗漏 | 目测 | |
6、水泵接合器 | 无渗漏 | 目测 | |
7、喷头 | 完好无损 | 清除异物 | |
4 | 联动系统 | ||
1、消防广播 | 功能正常 | 播放、强制转换 | |
2、消防通讯 | 功能正常 | 通话试验 | |
3、排烟系统 | 排烟风机手、自动启动正常;防火阀、排烟阀动作灵敏,无滞碍 | 手、自动启动风机试验排烟阀、防火阀是否正常工作 | |
4、防火分隔系统 | 处于待用状态无障碍物 | ||
5、启泵试验 | 手、自动均能正常启动 | 试验 | |
年巡检细则 表三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检查方法 |
1 | 消防控制室 | 设备无异常 各类显示灯正常 | 观察显示灯 确认设备有无故障 |
2 | 自动报警系统 | ||
探测器 | 正常工作无故障 | 模拟、仪器检查 | |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 | 正常工作 | 末端放水,开试报警阀 | |
电源 | 使系统正常运行 | 对备电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 |
3 | 自动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 | ||
1、控制阀门电磁等 | 状况完好 | 目测巡检 | |
2、报警阀 | 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 放水试验,启泵性能 | |
3、水泵房 | 温度、压力、位置响声处于正常状态 | 观察仪表读数 临场判断 | |
4、管网系统 | 无跑、冒、滴、漏现象,无使用故障 | 观察系统压力是否恒定 目测管网外观 | |
5、室外阀门井 | 启闭位置正常无渗漏 | 目测 | |
6、水泵接合器 | 无渗漏 | 目测 | |
7、喷头 | 完好无损 | 清除异物 | |
4 | 联动系统 | ||
1、消防广播 | 功能正常 | 播放、强制转换 | |
2、消防通讯 | 功能正常 | 通话试验 | |
3、排烟系统 | 排烟风机手、自动启动正常;防火阀、排烟阀动作灵敏,无滞碍 | 手、自动启动风机试验排烟阀、防火阀是否正常工作 | |
4、防火分隔系统 | 处于待用状态无障碍物 | 防火卷帘自动试验完好 | |
5、启泵试验 | 手、自动均能正常启动 | 试验 | |
5 | 供水设施 | ||
1、水源 | 测试年供水能力 | ||
2、储水设备 | 检查结构材料 | ||
3、气压稳压设备 | 正常工作 | 模拟试验 |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保养检测记录
检查项目 | 检查要求 | 检查 结果 | 备 注 | ||
一 火 灾探 测 器 | 1.外观质量 | 无腐蚀及明显机械损伤,标志、文字清晰 | |||
2.距端墙距离 | ≯探测器间距的一半 | ||||
3.安装倾斜角 | 偏差≯30° | ||||
4.确认灯的安装位置 | 面向便于观察的主入口方向 | ||||
5.确认灯的功能 | 报警,灯启动,巡检,灯闪动 | ||||
6.报警功能 | 有火情,火警信号输出;短路或脱座,故障信号输出 | ||||
二 报警按钮 | 1.外观质量 | 组件完整,标志明显 | |||
2.牢固程度 | 牢固,不松,不斜 | ||||
3.确认按钮功能 | 启动按钮,按钮处有发光指示 | ||||
4.距防火分区最远距离 | ≯30m | ||||
5.报警功能 | 启动按钮,火警信号输出 | ||||
三 火灾报警控制器 | 1.控制器外观质量 | 铭牌及标志明显,清晰 | |||
2.控制器接地 | 有工作接地线及RE线接地保护 | ||||
3.控制器接地标志 | 明显,持久 | ||||
4.控制器电源 | 应是消防专用电源、专用蓄电池供电;直连消防电源,严禁插头 | ||||
5.报警音响 | 额定电压下,距器件中心1m处,声压级应在85dB-115dB | ||||
6.控制器基本功能 | |||||
⑴ 报警功能 | 接到火灾信号,发出声光报警 | ||||
⑵ 二次报警 | 手动复位后,再接信号再报警 | ||||
⑶ 故障报警 | 100秒内,发出声、光故障信号 | ||||
⑷ 自检功能 | 可自检 | ||||
⑸ 火灾优先功能 | 与故障同时报警时,火警优先 | ||||
⑹ 记忆功能 | 显示或打印火警时间 | ||||
⑺ 消音、复位功能 | 火警状态时可手动消除信号并复位 | ||||
⑻ 电源转换功能 | 主电源切断,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运行 | ||||
⑼ 电源指示功能 | 主、备电源转换,指示灯正常 | ||||
7.备用电源自动充电功能 | 主电源恢复,备电自动切除,浮充、等待备用 | ||||
四 火灾事故广播 、 消防通讯 、 消防电梯 、 消防联 动控制设备 | 1.火灾事故广播 | ||||
⑴ 扬声器的设置 | 距本楼层内任意处≯25m,额定功率≮3W | ||||
⑵ 音响试验 | 播放范围内最远点声压级>背景噪声15dB | ||||
⑶ 强行切换功能 | 合用系统可在消控室将进行中的一般广播强切换为火灾广播 | ||||
⑷ 选层广播功能 | 消控室内可选定楼层(区域)广播 | ||||
2.消防通讯 | |||||
⑴ 控制室与设备间的通话 | 功能正常,语音清楚 | ||||
⑵ 电话插孔通讯试验 | 手动报警按钮处插孔通话,功能正常,语音清晰 | ||||
⑶与“119”台通话 |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向当地消防部门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 ||||
3.讯响器(声光报警器) | |||||
⑴ 牢固程度 | 牢固,平衡,不斜,不松动 | ||||
⑵ 音响 | >背景噪声15dB | ||||
⑶ 报警功能 | 及时报警 | ||||
4.消防电梯 | |||||
⑴ 联动功能 | 确认火灾后,可手动、自动迫降至首层 | ||||
⑵ 信号反馈功能 | 对电梯控制和联动时,信号能反馈至控制室 | ||||
5.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 |||||
⑴ 接地保护 | 具备,可靠 | ||||
⑵ 主要部件性能 | 应符合设计要求 | ||||
五 火灾 应急照明 | 1.火灾应急照明灯 | ||||
⑴ 外观质量 | 外表完整无损 | ||||
⑵ 短路保护及试验无锁按钮 | 具备但不应设其它开关 | ||||
⑶ 应急转换功能 | 正常电源切断,应急转换时间≯5S | ||||
⑷ 设置状态指示灯 | 应设等待(红)、充电(绿)、故障(黄) | ||||
⑸ 应急工作时间及充、放电功能 | ≮30min;放电终止电压≮额定电压85%,并有防过充、放电保护 | ||||
⑹ 应急照明照度 | ≮0.5Lx火灾时继续工作的房间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见规程P12表2 | ||||
2. 安全疏散指示灯 | |||||
⑴ 外观质量 | 外表完整无损 | ||||
⑵ 疏散指示方向和图形 | 指向正确,图、文、尺寸规范 | ||||
⑶应急转换功能 | 应急转换时间≯5S,可连续转换10次 | ||||
⑷ 疏散指示照度 | ≮1.0Lx |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护保养检测记录
检查项目 | 检查要求 | 检查 结果 | 备 注 | |
一湿式报警阀组 | 1.外观 | 组装正确、完整、无渗漏,配件功能完好 | ||
2.排水设施 | 排水管径≮试水管径2倍 | |||
3.水力警铃 | ||||
(1)位置 | 主通道或值班室内 | |||
(2)启动压力 | ≮0.05Mpa | |||
4.供水总控制阀 | ||||
(1)开、关状态 | 灵活可靠、标志明显 | |||
(2)锁定设施 | 常开,锁定牢固 | |||
5.报警阀功能试验 | ||||
(1)伺应状态 | 延迟器无出水 | |||
(2)报警阀动作后相应功能 | 阀启动,5-90s内开始连续报警,压力开关在消控中心报警,信号显示,泵自动启动 | |||
(3)报警阀复位后的相应功能 | 警铃停,压力开关复位,延迟器自动排水,时间≯5min | |||
二 | 1.水流指示器外观 | 完整无缺损、标志明显、永久,方向指示正确 | ||
2.信号反馈 | 指示器动作后,消控中心按区报警,显示信号;信号阀开闭信号,消控中心按区显示(保持常开) | |||
三 | 1.末端试水装置设置位置 | 每层或区最不利处 | ||
2.组件 | 有试水阀或测压仪表或流量表 | |||
3.排水设施 | 应符合要求 | |||
四雨淋阀组 | 1.雨淋阀组的位置 | 靠近保护对象,便于操作 | ||
2.雨淋阀组的功能 | ||||
(1)接通或关断系统的供水 | 阀后有总控制阀 | |||
(2)接收信号后是否开启 | 接收信号后应开启 | |||
(3)手动应急操作阀 | 符合设计要求 | |||
(4)雨淋阀启闭状态 | 控制室应有显示 | |||
(5)水力警铃报警 | 距警铃3m处,警铃声响≮70dB | |||
(6)压力表指示 | 阀前后压力表指示正常 | |||
3.过滤器的设置 | 阀前应设置 | |||
五 | 1.压力、流量 | 压力表读数:≮0.049Mpa 流量范围:0.94-1.5L/s | ||
2.联动功能试验 | 水流指示器动作后输出报警信号,水力警铃连续报警,压力开关在消防联动控制盘显示报警信号并启泵 | |||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综合检测记录
检查项目 | 检查要求 | 检查 结果 | 备 注 | ||
一 贮 瓶 间 设备检查 | 1.灭火剂贮存容器 | ||||
(1)外观质量 | 无变形、缺陷;手动操作装置有铅封 | ||||
(2)规格 | 同一系统规格要一致,高度差≯10mm | ||||
(3)贮存容器上的压力表 | 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 ||||
(4)管道颜色 | 外表面涂红色油漆 | ||||
(5)设备编号 | 标明设计规定的灭火剂名称和编号 | ||||
(6)贮存容器的记录 | 永久,包括编号、充装量、充装压力、充装日期 | ||||
(7)充装压力 | ≮相应温度下的贮存压力,≯该贮存压力5% | ||||
2.贮瓶间温度 | 卤代烷1211:0-50℃;1301:-20--+55℃;二氧化碳:0-49℃ | ||||
3.贮瓶间相对湿度 | ≯85%RH | ||||
4.贮瓶间照明灯光照度 | ≮150Lx | ||||
5.集流管 | |||||
(1)外观质量 | 焊接,内外镀锌;外表涂红漆 | ||||
(2)泄压装置 | 泄压口方向不得朝向操作面和人员通道 | ||||
6.高压软管和单向阀 | |||||
(1)外观质量 | 无缺损、碰撞损伤;标志齐全 | ||||
(2)安装方向 | 与灭火剂流动方向一致 | ||||
7.选择阀 | |||||
(1)外观质量 | 无碰撞变形及机械性损伤,有永久性标牌 | ||||
(2)防护区标志 | 阀上应有明显的防护区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牌 | ||||
8.气体驱动装置 | |||||
(1)外观质量 | 无碰撞变形及机械性损伤,手启有完整铅封 | ||||
(2)名称与编号 | 标明驱动介质名称和对应防护区名称的编号 | ||||
二 | 1.外观质量 | 平整光滑 | |||
2.涂漆 | 灭火剂输送管道外表面涂红色消防标志 | ||||
三 防护区检查 | 1.防护区门窗 | 门窗材质符合要求 | |||
2.防护区开口设置 | 设置自动关闭装置 | ||||
3.泄压口设置 | 设在外墙上,距地面2/3以上 | ||||
4.安全要求 | 有人防护区内应有紧急切断自控手动装置; 区内设声报,入口处设光报和防护标志;疏散通道与出口处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 ||||
5.自动控制启动条件 | 接到两个独立火灾信号才能启动 | ||||
四 系统功能试验 | 1.启动方式 | 管网式:自动、手动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无管网式自动和手动二种 | |||
2.感烟火灾探测器 | 功能正确 | ||||
3.感温火灾探测器 | 功能正确 | ||||
4.模拟自动喷气试验 | 功能正确 | ||||
5.模拟手动喷气试验 | 功能正确 | ||||
6.紧急启动试验 | 功能正确 | ||||
7.紧急阻断功能 | 具备 | ||||
8.延时启动量 | 30s内 | ||||
9.喷药指示、声、光报警 | 具备 | ||||
10.选择阀试验 | 功能正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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