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龙塘岸后五巷B地块保障房项目桩基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龙塘岸后五巷B地块保障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龙塘岸后五巷B地块保障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行审投许[202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桩基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
2.1.1 建设地点:梁溪区广石路北侧、龙塘西苑南侧、富城湾小区西侧、惠山大道东侧 |
2.1.2 建设规模:整个场地内的场地平整,部分垃圾土清运,主楼地下室区域的钻孔灌注桩试桩,人防地下室,非人防地下室的预应力方桩,单桩最大桩长53.35m、最大设计荷载8100KN。 |
2.1.3 合同估算价:4300.0万元 |
2.1.4 工期要求:121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15日,竣工日期:2021年04月15日 |
2.1.5 其他: |
2.2 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桩基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的桩基工程。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所载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为3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类似工程“证明材料”包括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或依法分包的工程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桩基工程合同金额,另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V7.0信息为准。 自2018/11/13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9/11/13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0/08/13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30时至2020年11月18日17:00时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截止时间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04日9时30分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资格审查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7.评标方法 |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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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