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公安局花马池派出所南关社区警务室文化及装饰项目竞争性磋商
盐池县公安局花马池派出所南关社区警务室文化及装饰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花马池派出所南关社区警务室文化及装饰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服务 | ||
采购单位 | 盐池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盐池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14日11:2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盐池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11月26日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盐池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9.9860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金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251 | ||
采购单位 | 盐池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盐池县经三路东侧、花马西街西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罗昊****-*******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186*****25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金鹏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11.14-花马池派出所文化装饰(定稿).pdf |
项目概况
花马池派出所南关社区警务室文化及装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83号五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FZ-2020-ZC011
项目名称:花马池派出所南关社区警务室文化及装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位于盐池县花马池镇,包括外立面改造及文化装饰、门厅改造、室内装饰改造、24小时服务室工程、导向牌、文化氛围、垃圾清运、楼顶大字等内容。数量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0天质保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月1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参与评分的投标报价取值按投标报价的94%计(即按投标报价扣除6%后计算)。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环保节能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2、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3、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信用中国”网站截图须清晰体现行政处罚数量、黑名单数量,如以上两项数量不为0则应将处罚内容截图(或黑名单内容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须清晰体现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记录,如存在,则应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处罚结果、处罚日期、公布日期等内容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83号五楼)
方式:邮件或现场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池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池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整至17:30时整(北京时间)将“七、磋商企业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xiao_wjpeng@163.com)或携带“七、磋商企业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83号五层)进行报名登记。
注:(1)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时间及要求进行邮箱报名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2)投标人邮箱报名时须写明所报项目名称、事项、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便再次联系发放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池县公安局
地址:盐池县经三路东侧、花马西街西侧
联系方式:罗昊****-*******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186*****251
联系方式:王金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金鹏
电 话: 186*****25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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