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兴西路市政化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龙兴西路市政化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检测项目 |
1 | 沥青混凝土路面 | 压实度(密度) |
厚度 | ||
马歇尔稳定度 | ||
沥青用量 | ||
矿料级配 | ||
2 | 4%水泥稳定石屑(车行道) | 压实度(密度) |
无侧限抗压强度 | ||
弯沉 | ||
3 | 5%水泥稳定石屑(车行道) | 压实度(密度) |
无侧限抗压强度 | ||
弯沉 | ||
4 | 土方路基(车行道) | 压实度(密度) |
弯沉 | ||
5 | 5%水泥稳定石屑(人行道) | 压实度(密度) |
无侧限抗压强度 | ||
6 | 复合地基 | 复合地基质量检测 |
7 | 涵洞 | 排水构筑物实体检测 |
地基承载力 | ||
混凝土强度 | ||
钢筋保护层厚度 | ||
8 | 电力管廊 | 排水构筑物实体检测 |
地基承载力 | ||
混凝土强度 | ||
钢筋保护层厚度 | ||
9 | 雨水管道 | 实体质量检测 |
地基承载力 | ||
安装质量检测 | ||
10 | 雨水检查井 | 实体质量检测 |
11 | 道路工程实体检测 | 实体质量检测 |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3、预计发包价:约68万元
九、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服务周期为 90 天,预计自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最低标准: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
5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2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审资料需按《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顺序装订成册,打印总目录,一式两份(一正一副,当出现正副本不一致的情况,则以正本为准);
十三、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事宜。
十四、投标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资料: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首层报名窗口)
时间:2012年10月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电话:
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2 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4.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1.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
1.4.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的签章。
1.5.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1.5.2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
1.5.3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1.5.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1.5.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1.5.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1.5.7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5.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6.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
1.6.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1.6.3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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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
2.1.3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2.1.4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2.1.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1.7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8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9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10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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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公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
2.2.2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并编制审查报告。
2.2.3由招标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8">2.3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2.3.1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2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3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审核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2.3.4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2.3.5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2.3.6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9">2.4确定正式投标人
2.4.1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5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招标人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
附件二 :
工程名称:龙兴西路市政化改造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投标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资格预审申请函(按附件三) | 原件 | ||||||
2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 原件 | ||||||
3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
4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
5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 原件备查 | ||||||
6 |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 原件备查 | ||||||
7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职称证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
8 |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相关资料 | 复印件 | ||||||
9 |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原件 | ||||||
10 | 联合体投标的,按附件五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果有) | 原件 | 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人代表共同签署。
附件三:
1
2
3
4
5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日期:
附件四: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日期:
附件五:
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主办人,(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 联合体由主办人负责与业主单位联系;
(2) 投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
(4) 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签订协议书,各自按协议规定负责工作;主办人(甲公司名称)承担
(5) 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
的工作量分摊。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2(
订后自行失效。
4、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三份,送交业主单位一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六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三份。
甲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 人:
联 系 电话:
日
(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申请投标的,则提供此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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