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山至陆埠公路(胜山-横河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胜山至陆埠公路(胜山-横河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胜山至陆埠公路(胜山-横河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2GC0501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胜山至陆埠公路(胜山-横河段)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2]297号文、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审批[2012]30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慈溪市交通运输局,受项目业主委托,慈溪市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为项目发包人(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自筹,项目总投资约34.5亿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胜山至陆埠公路(胜山-横河段)工程,北起自沈海高速新浦互通,起点桩号K0+000,向南沿既有慈溪市胜新公路,先后跨越建附公路、胜山大道、城市北环,经过胜山镇,在与中横线交叉处设互通后进入白沙路街道,继续向南跨越北三环、开发大道、北二环、三北大街、G329、南二环,终于前应路,终点桩号K14+659,路线全长约14.659km。本项目为在既有道路基础上提升改造成“高架桥主路+地面辅路”,其中起点至建附公路北侧(K1+617)段采用“地面主路+两侧辅路”形式,长约1.617km;建附公路北侧(K1+617)至前应路(K14+659)采用“高架桥主路+地面辅路”形式,长约13.042km;建附公路北侧(K1+617)至前应路(K14+659)的辅路完善工程同步实施。本次招标范围:主线(K0+000~K14+659)及辅路完善工程(K1+617~K14+659)范围内的路基、桥涵(不含桥梁沥青混凝土铺装、伸缩缝)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
本项目主路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一级公路设计标准(控制出入),并兼顾城市快速路功能。主路采用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80km/h;辅路采用双向4-6车道,设计速度50km/h;出入口平行匝道设计速度40km/h。新建桥梁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原有桥梁的设计荷载标准采用原桥建设年代荷载标准:汽车-超20级,挂车-120;人群荷载采用3.5KN/㎡。路面标准轴:BZZ-100标准轴载。新建桥梁、涵洞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按1/100。
本次招标共设2个监理合同段:
JL-1监理合同段:主线K0+000~K8+722,全长约为8.722km,辅路完善工程K1+617~K8+722,全长约7.105km。承担的施工监理内容:土建施工标段LJ-1、LJ-2、LJ-3的路基、桥涵(不含桥梁沥青混凝土铺装、伸缩缝)等土建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监理。
JL-2监理合同段:主线K8+722~K14+659,全长约为5.937km,辅路完善工程K8+722~K14+659,全长约为5.937km。承担的施工监理内容:土建施工标段LJ-4、LJ-5的路基、桥涵等土建工程及全线范围内的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伸缩缝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监理。
监理服务期:JL-1预计均为48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预计为24个月;JL-2预计为60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预计均为 36个月(土建工程24个月,后续工程12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均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有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历、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浙交【2012】181号文),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的监理企业可参加2个监理合同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合同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
4.2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投标人应提前办好《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未办理者,请登录“宁波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络实名或www.bidding.gov.cn下载相应表格并办理)。
4.4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2年11月3日8:30时,集中地点:慈溪国际大酒店(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625号);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2年11月3日14:00时,地点:慈溪国际大酒店(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625号)。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28日9:3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厦13楼),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告示牌。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慈溪市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 址:慈溪市慈甬路308号
邮 编:31530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高铁成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60号国际花园东塔楼7楼
网 址:Http://www.bjztc.com
邮 编:310012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沈小飞

附件5-1 资 质
合同段:

项 目

要 求

备 注

资 质

JL-1、JL-2:均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件5-2 业 绩

合同段:

业绩要求

备 注

桥梁工程

2007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1个合同段监理过累计总长1公里(含)以上新建一级或高速公路桥梁工程的施工。

注:1、监理业绩证明文件以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省、市交通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印发的文件或经省、市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为准。

2、如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上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应提供相关证明。

3、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中未注明资格条件审查要求的工程内容或工程规模,投标人还应提供经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有关数据信息。


********4">附件5-3 主要监理人员

合同段:

序号

监理岗位

资格资历要求

数量

备注

1

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8年及以上,担任过一级及以上新建公路工程总监或副总监(或驻地或副驻地)4年及以上,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监理行业协会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年龄60周岁及以下。

1

自有人员

2

副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5年及以上,担任过一级及以上新建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3年及以上,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监理行业协会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年龄60周岁及以下。

1

自有人员

3

试验室主任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质监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人员及以上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试验检测工作5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1

自有人员

4

桥梁专业

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公路桥梁监理工作5年及以上且担任过一个合同段累计总长1公里(含)以上新建公路桥梁工程监理工作,年龄60周岁及以下。

成员: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公路桥梁监理工作5年及以上且担任过一个合同段累计总长1公里(含)以上新建公路桥梁工程监理工作,年龄60周岁及以下。

2

3人及以上为自有人员

5

道路专业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道桥专业监理工作5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1

6

路面专业

(仅适用于JL-2)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道桥监理工作5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1

7

测量专业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监理工作工作5年及以上且有测量工作经历,年龄60周岁及以下。

1

8

合同专业

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合同管理或工程经济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合同监理工作3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1

注:1、主要监理人员的技术职称、监理资格、年龄等信息,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并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公开的证明材料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不公开或不一致的,以上信息不予认可。同时参加2个监理合同段投标的投标人可以在不同合同段中重复安排上述人员。

2、主要监理人员应提供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作为其监理经历的证明文件,否则,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其中,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提供其监理经历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为下列之一:①监理项目评定书;②执业管理手册;③业主出具的经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监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且其监理经历应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附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未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材料或未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并依法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要求为投标人自有人员的监理人员应提供岗位登记情况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及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提供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4、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及在其他项目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含中标项目投标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若该项目已提前完工,应提供发包人证明材料)不能在本项目任职。

5、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专业的监理工作由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仅适用于JL-2)。

6、投标人可登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并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网址为:Http://61.130.7.241/jlsystem/index.asp。

联系人:王海玲,电话:****-********

********8">附件5-4 试验、检测能力

合同段:

试 验 检 测 能 力 要 求

备注

近5年内(2007年7月1日以来)建立过一级及以上公路监理办(或驻地办)临时试验室,具备类似工程监理常规试验检测的能力,并全面完成其试验检测任务。

说明:应附上投标人近五年内(2007年7月1日以来)建立过的至少一个监理办(或驻地办) 工地临时试验室证明材料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5">附件5-5 履约信誉

合同段:

项 目

要 求

备注

履约信誉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或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报并在限制投标期内的行政处罚。

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2】181号文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被评为C级及以上。

4.自200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工程项目的投标和建设过程中,无受贿、行贿行为发生(行贿犯罪行为以法院判决书和出具的时间为准)。

5.自2009年7月1日以来,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法院判决书或有关部门的书面材料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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