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便民服务用房工程(施工)(二次重招)招标公告
城东便民服务用房工程(施工)(二次重招)招标公告
(二次重招)慈城镇城东便民服务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城镇城东便民服务用房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2] 305号立项批准建设,北区发改基[2012]316号招标方案核准,本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慈城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慈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招标代理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宁波市慈城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慈城人民路东侧,公交车站北侧, 占地面积约18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6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140万元;
工程控制价:105.3357万元;
工期:140日历天(已考虑春节放假);
标段划分:1个;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及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都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2012年10月 15日- 11月 15日期间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3.3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都须具备相应的土建类现场管理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C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项目内容投标。
3.6(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2)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项目竣工未能解锁的,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的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未被宁波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C级及以下信用等级。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26日至2012年11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在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尚志路60号)1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招标文件光盘一张,纸质工程量清单一份)。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尚志路6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江北慈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 址:宁波市慈城镇日新路46号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物流大厦6楼
联 系 人:陈彬华
电 话:****-********
温馨提示: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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